第 411 回 總鎮署桂蘭擒竊賊 濟南府施公接狀詞(1 / 2)

話說竊賊蔣二被張桂蘭一刀背砍中右臂,登時栽倒在地,口中哀求說道:" 求老爺饒命。"一連喊了兩聲。張桂蘭複又在他左肩頭,用刀背又砍一下,直砍得蔣二哼聲不止,死去活來,蹲在地上動彈不得。張桂蘭見他已是不能動彈,這才取了火種,將燈光亮起來,在蔣二臉上一照,見他約有二十多歲年紀,雖然來做竊賊,倒也生得不甚醜陋。再將他渾身上下一看,他穿一身玄色衣靠,旁邊地下落下一把八寸八長的尖刀。張桂蘭看罷,將燈放在桌上,便喝問道:" 該死的賊囚,爾膽敢淩太太的虎威麼?爾可知這是什麼地方!太太是何等樣人!你這死囚也不打聽清楚了,就來犯竊,咱倒不曾聽說竊到總鎮衙門裏來了。"蔣二此時已被他兩刀背砍昏暈過去,漸漸蘇醒過來。一聞此言,方才明白,是偷錯了人家。又聽張桂蘭太太長、太太短,在那裏亂嚷,心中暗道:" 怎麼女人家有這等本領,想來定是個蠻婆子。"一麵想一麵將眼睛睜開一看,見是個三十上下的美貌婦人,心中更覺奇異。正要開口求饒,又見張桂蘭問道:"你這賊囚,姓甚名誰,哪裏人氏?怎麼太太問你的話,你還裝佯不睬太太麼?"蔣二哀求道:" 求太太格外施恩,小人實是誤犯。小人姓蔣,排行第二,就喚作蔣二,是宿遷人氏。隻因小人幼失父母,稍長便喜舞弄槍棒,又好結交朋友,卻是無以生計,因此就做了狗偷之事。起初竊了一二回,無人知道,也未犯過案,被地方官捉去,由此膽大起來,以為這件事是終不犯案的。哪裏知道愈做愈多,失竊的人家恨極了,就去稟了地方官,請地方官捕捉。地方官因竊案迭出,覺得於他自己官聲有礙,又恐被地方上官紳士告發他縱賊貪贓,因此差了捕快,立限捉拿,務要將屢犯賊案的竊賊拿獲到案,追究懲辦。果真上頭追得緊了,他們就叫小人去別處躲避躲避,等過這陣風頭,然後再行回去。小人在宿遷竊案可做得不少。平時雖有捕役地甲做了護身符,從來不曾拿獲到案。此次因失主有兩個是本地方的紳士,坐在縣裏要人。他們知道再也不能蒙混,隻得令小人向外躲避,躲些時再行回去,小人因此到了此磁。才進了城。就聽人說衙門隔壁有個王大戶,有萬貫家財,隻可恨他為富不仁,專在小人身上刻薄。小人聽了這話,又因他是個為富不仁的,就便偷他些錢財,也不為損德。後來一想,斷不可去。他既靠在總鎮衙門,難保不與總鎮黃天霸大人有些往來。黃大人是下個名聞天下,武藝超群的人,萬一小人去偷時,把他家人驚醒,被黃大人前來捉我,不必說一個蔣二,就有一百蔣二,也不在黃大人心上。那時小人因此想不去,不料又聞人說:' 現在黃大人已隨施總漕進京去了,動身尚未多日。'小人因此拿定主意,前去偷他,滿擬此次得手,必然得注大財物,小人就想趁此洗手不做了,免得留一個賊名。哪裏曉得鬼使神差,誤入此處,若非太太方才說出'衙門'二字,小人再也不知道,還當在王十萬家被人捉住的。今既被捉,雖太太賜小人以死,小人亦死有餘辜;若太太恕小人無知,真是誤犯的,賜小人一條生路,小人當感太太的大德。自今以後,再也不做此偷兒的事了。"說罷,磕頭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