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始作俑者其無後乎?――老天爺有時也會開一些殘酷玩笑的(1 / 3)

清代陳康祺的《郎潛記聞初筆》裏,有幾則關於當時文人活動的筆記,很有趣。

其222則《吳俗三好》,曰:“王漁洋謂吳俗有三好,鬥馬吊牌,吃河豚魚,敬五通神,雖士大夫不免。恨不得上方斬馬劍,誅作俑者。”王漁洋在康熙朝,是文壇領袖;官場也很得意,做到刑部尚書,相當於司法部長,好了得的。因此,文人意氣,加上首長意誌,加上法官意識,一旦激動起來,就會習慣性地以權勢而非文人的口氣說話。幸虧玄燁不曾授予他這把斬馬劍,否則,不知江南地方該有多少顆士子的腦袋,斬於這把劍下?

康熙本人相當欣賞他的詩作,錄三百篇,曰《禦覽集》。皇帝為作家編書,這對一個文人來說,是極高的褒譽了。記得郭老晚年,唱和領袖的詩作,連篇累牘,甚是賣力;可未見到毛主席對其作品(除了抗戰時期的《甲申三百年祭》外),有什麼隻言片字的稱道。相反,倒有“十批不是好文章”、“勸君少罵秦始皇”之類的諷喻。王漁洋則不同,詩寫到被皇帝親自編纂的地步,那還了得,有了這份殊榮,他不想當官也不行了。於是,翰林院侍講,南書房行走,國子監祭酒,一紙一紙的委任狀頒發下來,升官加餉,晉級提職,終於達到士子們做夢也想不到的境界了。

“學而優則仕”,是古今文人奉為圭臬的行動指南,所以,一個個苦讀四書五經的士子,為之孜孜鑽營,削尖腦袋,為之苦苦奔走,洞穿鞋底,博個一官半職,封妻蔭子,也就不枉十年寒窗了。直到今天,仍舊是很多作家不約而同的奮鬥目標。最起碼要在各級文聯作協擔當一個職務吧!當代作家心氣比較高,文而優則仕,其目的不僅僅當個什麼玩意,而在乎當了什麼以後,追求那羊群裏的駱駝,高人一等的感覺,立刻與原來論哥兒們的作家,不一個成色了。前排就座,學問見長,指手畫腳,像模像樣。當上了官,自然水漲船高,作品容易發了,書籍容易出了,自己也認為確是文壇扛鼎之輩了。當然,誰也不會相信,官位到手,學問就大,大權在握,文章就好,職務提升,才氣就高。然而,他偏這麼以為,捧臭腳的果然也就這樣認為,這就是我們經常看到的當代版《笑林廣記》了。

所以,一個三流作家,或因緣時會,或風雲際會,或瞎貓碰上死耗子,坐在過去應是一流作家坐的位置上,不等於就是一流作家。因為我們看作家,是看他的腦袋,不是看他的屁股,他屁股就是坐在金鑾殿的寶座上,作品該屎還是屎。但是,這些人的自我感覺的錯位,也真是讓人痛苦。一下子,琴棋書畫,全會了;一下子,上下古今,全通了;一下子,吹拉彈唱,也不外行了;一下子,東西南北中,到處可見他抓住麥克風,哇啦哇啦說得地動山搖了。這時候,就不能不生出“黃鍾毀棄,瓦釜雷鳴”的悲哀。

每當遇到這樣的壯烈場麵,我禁不住想起莎士比亞說過的警句,不是所有閃閃發光的東西,都是貨真價實的金子;想起魯迅先生告誡他的兒子,不要做一個空頭文學家的至理名言;想起艾青先生嘲笑過的,“是名作家而無名作品”的那些明公;當然也會想起如今很不吃香的斯大林早先說過的一句名言:職務提升了,不等於智慧也增加了。母牛下犢以後,自然會生出乳汁,但作家當了官,工資也許增加,才華是不會增加的;作品可能好出版,但不等於是好作品;評論或許要多一些,出鏡率或許要高一些,那是衝著他身上的黃馬褂而去的,一旦剝掉了這張皮,照舊狗屁不是。

可在清初詩壇上,王漁洋當之無愧的,是絕對的一流詩人,他力避公安派的俚俗,竟陵派的纖仄,倡“神韻”說。在文學史上,凡能提出一種使別人“翕然從之”的文學主張,都非等閑之輩。他強調“興會神到”,追求“得意忘言”,以清淡閑遠的風神韻致,為詩歌的最高境界,此論對清代初葉的詩風產生過影響,說他是清初詩壇執牛耳的一代文宗,不算過分。王漁洋靠他貨真價實的作品說話,底氣充沛,有恃無恐,汪洋恣肆,毫無顧忌。他擁有這份資望、身份、地位,可以對他不喜歡的社會風氣,不讚成的時代潮流,加以抨擊;抨擊不靈,加以棒喝;棒喝無效,祭起尚方寶劍,對作俑者嚴懲不貸。

王漁洋對“作俑者”很反感,挺有道理。這個帶有貶義的詞彙,常用來比喻一件不好事情的帶頭者,或一種不好風氣的提倡者。查這個詞,語出《孟子》:“仲尼曰:‘始作俑者,其無後乎!’”王漁洋的論點,孰是孰非,姑置勿論,但他將批判鋒芒直指“作俑者”,卻是很有識見的行為。在《郎潛記聞初筆》這部書中,其511則《長生殿傳奇》,和541則《盛名為累》,看看這兩則記聞中的“作俑者”,就可知道這類帶了一個壞頭的人,是如何令人厭惡了。

一,“錢唐洪太學昉思昇,著《長生殿傳奇》初成,授內聚班演之。聖祖覽之稱善,賜優人白金二十兩。於是諸親王及閣部大臣,凡有宴會,必演此劇,而纏頭之賞殆不貲。內聚班優人請開宴為洪君壽,而即演是劇以侑觴,名流之在都下者,悉為羅致,而不給某給諫。給諫奏謂,皇太後忌辰設宴樂,為大不敬,請按律治罪。上覽其奏,命下刑部獄,凡士大夫及諸生除名者幾五十人。益都趙讚善伸符,海寧查太學夏重,其最著者。後查改名慎行登第,趙竟廢置終其身。”

二,“國初,莊廷、朱佑明私撰《明史》一案,名士伏法者二百二十一人。莊、朱皆富人,卷端羅列諸名士,蓋欲借以自重。故老相傳,二百餘人中,多半不與編纂之役。甚矣,盛名之為累也。”

在《郎潛紀聞二筆》裏,其300則,說得更詳盡些:“明相國朱文恪公,嚐作《明史》。國變後,朱氏家中落,以稿本質千金於莊廷,廷家故富,因竄名己作刻之,補崇禎一朝事,中多指斥昭代語,歸安知縣吳之榮罷官,謀以告訐為功,藉此作起複地,白其事於將軍鬆魁,魁移巡撫朱昌祚,朱牒督學胡尚衡,廷並納重賂以免,乃稍易指斥語重刊之。之榮計不行,特購得初刻本上之法司,事聞,遣刑部侍郎出讞獄。”

在清代的文字獄史中,前者,是小事一樁,後者,株連之廣,也算一件要案。文人們由於舞文弄墨的緣故,觸怒當局,弄得龍顏大怒,而招災惹禍,一般都是有“作俑者”揭發在先,皇帝老子才會動手在後。大多數皇帝,日理萬機,忙得不可開交,不可能有太多的時間關注詩人作家,但是怕人提醒、告發、打小報告、咬耳朵根,那可就要捅馬蜂窩了。

假如,那位沒被邀去參加慶壽聚會和看戲的“某給諫”,本來就懶得湊熱鬧,正好,不請,也就不去應酬,關起門來睡大覺;假如,那天晚上,他應邀出席了,不但與劇作家洪昇交流創作心得,談得興起,還與優伶們格外多幹了幾杯,帶著濃重的醉意回府,一覺睡到天亮。我們試設想一下,他要不想扮演始作俑者這個角色,皇帝想找事端,也挑不起來。如果,我們若不把打小報告的“某給諫”,想象得太卑劣的話,他一定要把那次飯局的參與者,統統置於死地,似乎也沒有多大道理。因為,他既然自認為應該有被邀請出席的資格,那麼,顯而易見,他和劇作家洪昇,和內聚班的班主及演員,和其他到會祝壽的文人雅士,有過從甚密的關係才對。至少,他們同屬一個經常在一起活動的文化人圈子,是毫無疑問的。可以想象,他應該是和這些人時不時地在彩排啊,首演啊,碰頭見麵,互致問候。到了幕間休息的那一會兒,也會在劇場貴賓室裏,一塊喝喝咖啡,抽抽紙煙,上上洗手間,聊聊對演員、對劇本的初步觀感之類吧!

按理,文人相輕,互相拆台,有可能;當麵恭維,背後撇嘴,更可能;打小報告,給他們上一點眼藥,也不是不可能。但不至於下毒手,或者,不至於想讓他們一個個都完蛋。能夠解釋的理由,隻是麵子上下不來,一時之忿,題奏上去,誰知他請得了神,而送不了神,他知道康熙也看過這出戲,評價還不錯,估計會給點顏色看看,但不致傷筋動骨,哪曉得後果卻是嚴重得出乎他的想象。這一本,不但許多與會者遭殃,革掉頂子,永不敘用;而處於創作高峰期,正春風得意的洪昇,也從此完蛋,被削籍除名,遣返回鄉,再也寫不出作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