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快樂,隻有最沒出息的作家、評論家,才能以別人的快樂為快樂。我認為,馮夢龍的快樂,是他將大家已經習慣了的,文即史、史即文的神聖法則推翻,以現實世界中發生的人和事,也就是活生生的,你熟悉,我熟悉,大家都熟悉的人和事,為描摹對象,這種另辟蹊徑的快樂,這種顛覆傳統的快樂,是作家的至高境界。他在這三部書中,改編,迻譯,移植,更主要是自創了大量的“擬宋市人小說”,誠如一首讚他的詩中所說:“千古風流引後生。”《紅樓夢》也好,《儒林外史》也好,“五四”白話文運動也好,甚至我們大家寫的當代小說也好,溯本追源,最早是從他這條涓滴小溪開始,然後才成為滾滾巨流的。
我想他這種快樂,與跟屁蟲得以列席某次盛宴的快樂,與寫不出東西而窮折騰的快樂,有著根本的不同。對作家來說,創造的快樂,才是真正的快樂。現在回過頭去看收錄在《三言》中的,每部40卷,三部共120卷的小說,無一不是嘔心瀝血、傾腸吐肝之作。這裏麵既有宋元舊製,也有明人新篇,更有馮夢龍他自己操刀的擬作。由於經過他程度不同的潤飾增刪,最後,神仙也分不清每一篇之由來、之所本,這就是大師化腐朽為神奇的創造力。
台灣作家蘇雪林說過:“真正有價值的文藝作品,要老幼鹹宜,雅俗共賞。像《今古奇觀》那部短篇小說,除二三篇藝術水準略差外,其餘各篇,俗人讀固覺有味,雅士讀也覺有味,少時讀是一種境界,中年讀境界便進一層,老時讀,境界更深一層。這便是耐讀,耐讀的作品,當然是好。《今古奇觀》之所以好,是由於文人作家馮夢龍曾將其大加改作的緣故。”
其實,僅僅從閱讀角度來肯定馮夢龍的作品,是不夠的。應該看到,《三言》的出現,是中國白話小說由口頭傳述到文字表現,從集體創作到個人創作的分水嶺,而小說,作為一門藝術,也是從《三言》起,在審美追求上才有了實質的進步。人物描寫從粗略化到細膩化,故事情節從傳奇化到現實化,語言表達從粗鄙化到文采化,章回結構從隨意化到嚴整化……,這一切,將馮夢龍看成一位通俗文學家,而忽略其在文學發展史上的意義,顯然是不公正的。
由於馮夢龍,小說從天上回到人間,從曆史回到現實,從子虛烏有的神話世界回到身邊和周遭的生活中來,市民階層中的極其普通的人物形象,賣油郎,杜十娘,蔣興哥,灌園叟,才能在小說中登堂入室。因此,他的作品,不但奠定了中國白話小說的寫實主義傳統,更奠定了文學創作中最寶貴的平民精神。因此,他為中國白話文學、平民文學所作出的貢獻,實在是非常了不起的。
魯迅《中國小說史略》中說:“宋人說話之影響於後來者,最大莫如講史,著作迭出”,“明之說話人亦大率以講史事得名,間亦說經諢經,而講小說者殊希有。”這種講史傳統,是和我們這個民族容易沉湎於往事的國民性相關連的。
我們大家都讀過的,南宋陸遊的那首小詩:“斜陽古柳趙家莊,負鼓盲翁正作場。身後是非誰管得?滿村聽說蔡中郎。”我們看到了露天晚會那熙熙攘攘的盛況,也看到了說書人將拋棄發妻的蔡中郎串演得如何有聲有色。這個蔡中郎,據說為後漢末年的蔡邕,其實倒是冤枉了這位大學問家,他與那個第三者插足的家夥毫無狗屁關係。但趙家莊村民,曲終人散,月牙高掛,還在談論一千年前的這個故事,意猶未盡。可見這種偏愛往回看的受眾意向,是中國讀者的痼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