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街上流行人來瘋――這是一個清代人來瘋的故事,挺有意思(1 / 3)

顛倒,是常會發生的事情,不足為奇。

昨天的真理,今天的謬誤,往日的毒草,如今的香花,這種經過一段時間沉澱以後,所作出的重新判斷,我們稱之為還曆史本來的麵目。

但這也不容易,事後說起來總是輕巧的,可過程本身,卻決不輕鬆。有時候,明明白白知道那是錯的,可由於這樣和那樣的原因,你得認為那是“對”的,這當然很糟糕,但我們大家差不多都領教過。當其時也,也許你的良知,使你不甘隨大流說違心的話,做違心的事,但你決不會,也不敢逆錯誤潮流而動,錚錚而言,擲地有聲,說那是鹿,而不是馬。拍案而起的勇敢者不是沒有,但為數一定很少。於是,沉默的大多數惟有等待一途,人們會抱著這樣一個信念,哪怕要等好多好多年,哪怕已經蓋棺論定,板上釘釘,總會有這麼一天,該顛倒的,終究要顛倒過來的。

這大概就是人類的長處了,也是與動物的區別所在。否則,人類失去了這份自我完善的能力,這世界也許早就沉淪,也無進化可言了。

但也不是所有的顛倒,都應該顛倒過來,那些不該顛倒的顛倒,譬如,就人而言,人鬼顛倒,人妖顛倒,就事而言,是非顛倒,黑白顛倒,如果也顛倒過來的話,就要弄得老百姓莫知所從了。近年來,魯迅先生忽然被狗血噴頭,周作人忽然被香火供奉,就是文壇上的一份最大的顛倒。最初,實行者還有些“猶抱琵琶半遮麵”,邇來,則明火執仗,為周作人鳴冤叫屈,至於糞土魯迅,則成一股甚囂塵上的風氣。

任何一個具有正常思維能力的人,對周氏兄弟,一個大大縮水,一文不名,一個金身重塑,供奉廟堂的現象,都會感到匪夷所思的。一個貶值掉價,一個行情飆升,鬥士被辱罵,漢奸最光榮,這世界究竟怎麼啦?也真是令人嗟歎世情之詭薄,人心之險惡。對於最起碼的公正或公道的認知,度量衡竟能失準到這樣差勁的程度,也不知道這個社會吃錯了什麼藥?

最近,我讀了一篇《且看罵魯迅的狂人》的文章,給我一點啟發。此文刊於1999年1月29日的《羊城晚報》的《書趣》版,作者署名為閔良臣。他在文章中這樣寫道:“1998年11月20日南京某報登出頭條新聞,其中就有幾位所謂‘天才’的狂人,對魯迅口出狂言,大放厥詞。這個說:‘魯迅是塊老石頭……他的反動性也不證自明。對於今天的寫作而言魯迅也確無教育意義。’那個說:‘我們根本不看老一輩的作品,他們到我們這裏已經死亡。’”

在這篇文章裏,作者用鬱達夫《懷魯迅》的一句話,來回敬那些發表高見的勇士,實在是意味深長的:“沒有偉大的人物出現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憐的生物之群;有了偉大的人物,而不知擁護、愛戴、崇仰的國家,是沒有希望的奴隸之邦。”

如果將鬱達夫的這番話,反其意而用之,那就是:一個出漢奸,出許多漢奸的民族,說是“世界上最可憐的生物之群”,大約是不會錯的。而出了漢奸,還要加以“擁護、愛戴、崇仰的國家”(假如是這樣的話),以此類推,說是“沒有希望的奴隸之邦”,也不算為過。

閔先生的文章中還寫道:“有人說:‘魯迅小說絕對比不上鬱達夫,他的雜文誰都可以寫……’更有人說:‘魯迅在文學上的成就與他的地位不相稱。他的大多數作品一般作家都能達到。以魯迅來衡量文學,標準太低,影響了中國文學的發展。在我們這個圈子裏,魯迅早已是個過去的話題。’”

看到這裏,我不禁想起十年“文革”期間,郭沫若先生一時興起,寫的一部享“譽”華夏、風行神州的《李白與杜甫》了。當時,他之所以要把詩仙與詩聖拉到一塊來比,不遺餘力地推崇李白,百般譽揚,想盡辦法地埋汰杜甫,奚落備至,說白了,那是專為一位特定讀者而寫,具有強烈的政治目的。但如今把鬱達夫的小說評為A+,而將魯迅的小說評為B-的勇士,該不至於抱有郭老的宏圖大誌,有投桃報李之盼吧?

所以,我想,這樣的比法,恐怕更接近於上海弄堂裏的頑童,並排站著,比賽誰尿得更高更遠的遊戲心理作怪,和小孩子人來瘋的表演欲吧?那麼,這些“罵魯迅的狂人”,憤世嫉俗的同時,某種程度上還保存一份童真未泯的率直和可愛呢!

把鬱達夫和魯迅拉在一起比小說的長短,就如同要將福克納和普魯斯特,定出上下,把茨威格和川端康成,分出高低一樣,是徒勞無功的事。大師與大師之間,是沒有可比度的,因為每一位大師,都是曆史上的惟一,也就是黑格爾說的“這一個”。如果硬是要比,那就是明初陶宗儀在《南村輟耕錄》裏所說的:“庸人孺子,見畫必看,妄加雌黃品藻,本不識物,亂訂真偽,令人氣短”了。

我的寫作間,約三個平方大小,很奢侈地擁有一扇朝西的窗子,可以感受下午三四點鍾的陽光,這對我垂暮的年齡來說,倒也十分吻合。窗對麵為另棟樓高聳的山牆,其間為一不通行的夾道,每當學校放學以後,就會有一些小朋友,來這裏玩耍。玩累了就坐下來嘰嘰喳喳,時常聽他們誇耀自己的家長,“我媽是處長!”“我爸是局長!”“我哥是團長!”“我姐是空中小姐!”到底誰高誰低,小孩子們經常爭得不可開交。偶爾,我也推開窗,參加他們的討論。說實在的,局長和處長,或許能比,而解放軍的一位團級幹部,與一位飛洛杉磯的空姐,我也說不上來誰大誰小。

想起窗外孩子氣的爭論,倒也覺得“罵魯迅的狂人”,頂多是意氣用事罷了。年輕人的叛逆行為,或許應該加以理解;而那些變著法兒想為漢奸正名者,才真正令人齒冷。在光天化日之下,作不該顛倒的顛倒,恕我說句不敬的話,就怕有為鬼作倀之嫌了。

但願,也是屬於一種人來瘋的表演行為。

人來瘋,是病,又不是病,你說它是病,就是病,你說它不是病,也就不是病,因為人來瘋死不了人。但人來瘋現在愈來愈成人化,一些老爺兒們,老娘兒們,還是有頭有臉的,也人來瘋。而且有癮。

其實,那是兒童成長期間才有的心理失控現象。

一位醫生朋友對我講,人來瘋,屬於醫學上定名為“兒童多動綜合症(MBD)”的一種症狀。多動症,通常發生在三歲到六七歲的兒童身上,主要表現為病兒活動過多,不能休止,甚至不擇時間、場合,跳蹦鬧亂,總處於躁動不寧、心神激奮的狀態之中。100%的病兒,注意力很難集中15分鍾以上,情緒起伏不定,行為鮮能自律。因此,所作所為,事前既不加思考,更不顧後果,具有很大的衝動性。由於不能自控,加之精神亢奮,所以,在群體中往往不能依秩序活動。

“需要治療嗎?”我請教醫生。

“如果僅僅是人來瘋的話,倒也用不著,長大以後,不藥而愈,這種現象就自行消失了。”

我們稱之為人來瘋的孩子,就是當家裏來了客人以後,環境有所改變時,所表現出來的那種情不自禁的,超過一般活潑、活躍程度,近乎張狂的興奮狀態。譬如,跑來作個鬼臉啊,在門外發出怪聲啊,亂跳亂蹦故意撞倒什麼啊,跟頭把式做出各式可笑動作啊,這種神經質的表演,其實,目的隻有一個,是要引起來客對他的注意,使屋子裏的人意識到他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