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俗之言,亦有緣也。短書言:"龍無尺木,無以升天。"又曰"升天",又言"尺木",謂龍從木中升天也。彼短書之家,世俗之人也。見雷電發時,龍隨而起,當雷電擊樹木之時,龍適與雷電俱在樹木之側,雷電去,龍隨而上,故謂從樹木之中升天也。實者雷龍同類,感氣相致,故《易》曰:"雲從龍,風從虎。"又言:"虎嘯穀風至,龍興景雲起。"龍與雲相招,虎與風相致,故董仲舒雩祭之法,設土龍以為感也。夫盛夏太陽用事,雲雨幹之。太陽火也,雲雨水也,水火激薄則鳴而為雷。龍聞雷聲則起,起而雲至,雲至而龍乘之。雲雨感龍,龍亦起雲而升天。天極雷高,雲消複降。人見其乘雲則謂"升天",見天為雷電則為"天取龍"。世儒讀《易》文,見傳言,皆知龍者雲之類。拘俗人之議,不能通其說;又見短書為證,故遂謂"天取龍"。
天不取龍,龍不升天。當A丘欣之殺兩蛟也,手把其尾,拽而出之至淵之外,雷電擊之。蛟則龍之類也。蛟龍見而雲雨至,雲雨至則雷電擊。如以天實取龍,龍為天用,何以死蛟不為取之?且魚在水中,亦隨雲雨,蜚而乘雲雨非升天也。龍,魚之類也,其乘雷電猶魚之飛也。魚隨雲雨,不謂之神,龍乘雷電獨謂之神。世俗之言,失其實也。物在世間,各有所乘。水蛇乘霧,龍乘雲,鳥乘風。見龍乘雲,獨謂之神,失龍之實,誣龍之能也。
然則龍之所以為神者,以能屈伸其體,存亡其形。屈伸其體,存亡其形,未足以為神也。豫讓吞炭,漆身為厲,人不識其形。子貢滅須為婦人,人不知其狀;龍變體自匿,人亦不能覺,變化藏匿者巧也。物性亦有自然,犭生犭生知往,乾鵲知來,鸚鵡能言,三怪比龍,性變化也。如以巧為神,豫讓、子貢神也。孔子曰:"遊者可為網,飛者可為。至於龍也,吾不知其乘風雲上升。今日見老子,其猶龍乎!"夫龍乘雲而上,雲消而下。物類可察,上下可知;而雲孔子不知。以孔子之聖,尚不知龍,況俗人智淺,好奇之性,無實可之心,謂之龍神而升天,不足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