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米·邁爾斯叔叔告訴我,他常聽阿姨——亦即爾萊醫生的遺孀——告訴他這件事。有一天早晨,林肯夫婦正在吃早餐,林肯不知哪一個舉動觸怒了妻子。林肯太太氣衝衝地把一杯熱咖啡潑到丈夫臉上。當時其他的房客也都在場。林肯一言不發,屈辱地悶坐在那兒。爾萊太太拿來一條濕毛巾,替他擦臉和衣服。這件事足可代表林肯夫婦往後二十幾年的婚姻生活。
小小的春田鎮就有11名律師,不可能全留在當地開業,於是,他們常騎馬由一個縣趕往另一個縣。大衛·戴維斯法官在第八司法區的管轄內各處開庭,他們便跟著在第八司法區內奔波。其他的律師每星期六總要設法趕回春田鎮,與家人共度周末。
林肯卻害怕回家。春天的3個月,秋天的3個月,他一直都在外地巡回,從不走近春田鎮。
年複一年,他寧願住在環境很差的鄉下旅館裏,也不願回家聽太太嘮叨、亂發脾氣。“她折磨他,搞得他魂飛魄散”——鄰居們這麼說;因為她的嗓門和凶悍早已遠近聞名了。
畢佛瑞吉參議員說:“林肯太太尖銳的大嗓門連對街都能聽得見。凡是住在附近的人全聽過她連續不斷的怒罵。此外,關於她施暴的傳言也很多,似乎是不容懷疑的。”
荷恩敦自認為最了解瑪麗的心理,他說:“瑪麗把林肯弄得暈頭轉向,並不斷對他發泄怨氣,因為林肯粉碎了她驕傲的女性心理,使她自覺在世人麵前抬不起頭來。她要報複,強烈的報複意念掩蓋了一切理智與情感。”
在她眼中,林肯樣樣不對勁:駝背、走路笨拙,雙腳一上一下,像印第安人似的。她批評他的腳步沒彈性,動作不優美;甚至故意學他的步態,還嘮嘮叨叨地叫他走路時腳趾要朝下,像當年她在夢黛夫人的女校中所學的那樣。
她討厭林肯的一對大耳朵和呈直角往外伸的腦袋。她甚至對丈夫說他的鼻子不夠直,下唇突出,麵有肺癆之色,兩腳兩手太長,腦袋則太小了。
林肯本人對儀表倒滿不在乎,而瑪麗偏偏生性敏感,好麵子,荷恩敦說“林肯太太的吵鬧並不是毫無道理的”。有時候林肯在街上步行,任憑一隻褲腳塞進皮靴裏,一隻垂在皮靴外。他的皮靴很少擦油。硬領早就該換洗,大衣也需要洗刷了。
住在林肯隔壁多年的詹姆士·高萊說:“林肯先生以前常到我們家來,腳上趿拉著一雙鬆垮垮的拖鞋,穿著一件褪色的長褲,隻係一條背帶。”
天氣暖和的時候,林肯走得更遠,他“穿一件髒兮兮的亞麻外罩當大衣,背後一塊一塊的汗斑,活像一張地圖”。
有位年輕律師曾在鄉村旅館看過正要就寢的林肯,“穿一件自製的黃色法蘭絨睡衣”,長度“在膝蓋和足踝之間”,他驚異地說:“他真是我聽見過最邪門的家夥。”
林肯一輩子不曾用過剃刀,上理發店的次數遠比瑪麗所要求的少得多。那頭粗糙茂密得像馬鬃似的頭發,常令瑪麗怒不可遏。就算她替他梳好了,沒有多久就又亂成一團糟——因為林肯把存折、信函和文件放在帽子的裏側,戴在頭上,頭發當然被壓亂了。
有一天,林肯在芝加哥照相,照相師勸他“整理一下儀容”,他回答說“修飾過後,春田人會認不出來那是林肯”。
他在餐桌上更是自由奔放:餐刀握得不對,用完後擺在盤子上的位置也不對。他完全不懂得用刀叉吃魚和麵包皮的技巧。他有時候把碟子弄歪了,整塊豬排滑落到大盤子上。他偏偏要用自己的餐刀來切奶油,氣得林肯太太常為此跟他吵架。有一次,他把雞骨頭放在裝萵苣的小碟子上,使得瑪麗差一點氣昏過去。
女士們走進房間的時候,他既不站起來,也不肯接過她們的大衣;訪客告辭了,也不到門口送客,瑪麗也為此大發牢騷,痛罵他。
他喜歡躺著看書。一從辦公室回來,立刻脫下大衣、鞋子和硬領,解下肩膀上的一根“吊帶”,把甬道的一張椅子翻過來,在椅背上墊一個枕頭,腦袋和肩膀就靠著椅背,直挺挺地躺在地板上。
他就這樣躺著連續閱讀數小時——通常是看報。有時候則從《阿拉巴馬的臉紅時刻》一書中找一則他認為很幽默的故事來看。他還常常讀詩。無論讀什麼,他都會大聲朗誦出來。那是他在印第安納州的“大聲朗讀”學校養成的習慣。而且他覺得出聲朗讀可以在聽覺和視覺上留下印象,記憶會深刻一點。
有時候他躺在地板上,閉目引述莎士比亞、拜倫或愛倫·坡的詩句。例如:
每當月兒含笑,我就夢見美麗的安娜貝兒·李,
每當星兒升空,我就看到一雙明眸,
那是美麗的安娜貝兒·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