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建立社會保障體係迫在眉睫(1 / 1)

社會保障體係是市場經濟體製運行的安全閥。它是根據一定的法律和規定,為保證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權利而提供的救助和補貼的社會安全製度。它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和社會互助,以及個人儲蓄積累保障在內的完整體係。其中最核心的是社會保險,如: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女職工生育保險等。

社會保障體係的建立是經濟體製改革的迫切要求和配套措施,是社會主義生產目的進一步的體現,能起到彌補市場經濟缺陷的作用。因此,必須建立一個集中、完善、覆蓋全社會的保障體係,重點是各項保險實行國家、企業、個人共同負擔,規範社會保障的標準和管理製度,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麵。

隨著經濟發展,擁有4000多個分支機構、擁有占全國總保費97%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已成為發展保險業的主幹。另外還出現了股份製的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和中國平安保險公司。這些公司開辦的業務日益擴大,社會作用日益明顯。它們配合改革的深入,在穩定企業經營,安定人民生活,防災防損和聚集建設資金方麵起了巨大作用。

但是,保險業為核心的社會保障體係還遠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

最低生活保障製度急待建立。隨著人民群眾生活收入差距的拉大,和一些企事業單位在改革中的調整,相當的人數處於貧困線以下。為救助貧困線以下的人,就要根據不同地區、生活基本需求和當地收入平均數,確立各地貧困線。這種救助是各級政府的行為,急待解決。

失業救濟金。在改革中,職工失業現象成為社會突出的問題。失業現象較突出的遼寧、上海等地,已采取應急措施,發放失業救濟金。但各地的失業救濟金還不規範。在全國,失業救濟金製度還有待建立和完善。

保險的承保能力和保險麵急待擴大。我國自1979年恢複國內保險業務以來,雖然發展很快,但起點低,基數小,一時難以滿足社會保險的需求。如1991年江淮地區洪澇災害造成直接損失800億元,而保險財產損失僅有30億元。截止1992年底,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承保的國內財產總額達389000多億元,但該公司積累的總準備金隻有幾十億元。這與相應的風險責任不適應,承保能力急需擴大。一些大中型企業因種種原因不願參加保險,也有許多居民保險意識有待進一步啟蒙或提高,保險麵的擴大也需作艱苦努力。

社會保障體係立法進程跟不上,任務繁重。比如,現在《保險法》尚未出台,政策法規也不健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稅金要向地方財政和中央財政各交50%;而地方保險公司卻將全部稅金交地方財政,更多得到地方政府支持。這種競爭是不平等的。社會保險與商業性保險沒有嚴格區分,政府機關或社會保險事業單位越出職責範圍,爭辦商業保險,擾亂了保險市場。

另外,保險企業未完全實行企業化經營,保險基金的運用受到一定限製。

我國的社會保障體係的建立已邁出了可喜的步伐。雖然有急待解決的問題還不少,但前景是很好的。

我國將加強社會保障體係的立法工作,解決某些無法可依的問題。同時轉變政府職能,尊重保險的商業性質,不代辦保險業務。

增加保險機構。除國有保險公司外,增加股份製保險公司;除綜合性保險公司外,增加專業保險公司,如人壽、健康、農業保險公司等;除全國性的保險公司外,增加地區性保險公司。

發展保險業務。積極發展農村保險事業,增強農村抗災應變能力,積極搞好國有大中型企業保險業務,發展人身保險業務,開展涉外業務。這樣,社會保障體係將逐步完善。

(劉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