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李婉詩(1 / 1)

我們都有過一種情結,或多或少。我們都會喜歡過那種成績最好的女生。她可能是常常收到老師的讚許,常常收到鮮豔的目光。在那個大多數人還不懂得情為何物,或青澀或莽撞的年紀。這樣的,如同站在聚光之下明亮的女孩,往往會一不小心成為了誰的傾心對象。林木也有過這樣的一次傾心,一晃便是十年。

她叫李婉詩。仙一樣的名字,而且臉好。宛若清雨落,詩意相交錯。她有一雙大眼睛,那時候她的皮膚也很好,會編一根馬尾辮。她經常不與男生說話,大多和女生玩,每每答對了老師的提問時,她臉上的表情都一股子洋氣。若是到了十年後,林木會用“自小就傲嬌”來形容李婉詩這家夥。說到此,林木有了進步。這一次當他有了這種心動,他決心要告訴那個女生。他就是覺得,內心有一個聲音在告訴自己:讓她知道,讓她知道。於是在一段長達三個星期的觀察和刻意接觸中,林木終於找到了獨自與李婉詩相處的機會:放學路上。那一天到現在林木也記得。他好像是拖著一個書包,安靜的和李婉詩並肩走著。當時心裏對著每一顆遠在50米以外的樹許諾,走到了,就告訴她。結果路走完了,到了一個車站。小夥子也不知道是真的急了,還是鼓起了勇氣。轉過來,低著頭對李婉詩說:“我想說我喜歡你。”這句話大概是有什麼魔力吧。兩個人都不動了。林木說完就低著頭站在那裏,也不抬頭看李婉詩。而李婉詩呢,聽了也沒有再繼續走,她也沉默地開始看著地上。韶華何曾遠,記憶仍相連。“我覺得我們還小,喜歡的事,我想等至少初中以後再說。”李婉詩當時是這樣回答林木的。果然,在同一時期女生的情商和思維能力就是比男生高很多,光看兩個人的對話就明白了。年少的林木啊,你這個笨若名字的家夥:木木木。後來的兩個星期,林木都懷著那等未來再說的心情度過,依舊或多或少關注著她。

可時間總是飛快,再久一點。他們畢業了,各自考入了不同初中。直到初中快要畢業,林木才又偶然見過李婉詩一次。李婉詩長了一點青春痘,依然是瓜子臉大眼睛,和一條辮子,那模樣十分可愛。

隔著幾年的時間,當初的那份怦然心動,也僅僅是在再遇時跳動了一下,並不強烈。而我們經常都甩不掉那種最初的貪戀,稱之為某種不想放棄的情結。他們雖然不在一起,但林木也經常找李婉詩聊天,偶爾相約出去玩耍。李雲抱過李婉詩,是在最繁華的那條街,公主抱。林木曾在夜裏站在李婉詩的樓下,歇斯底裏地叫著她的名字。因為她說想死。李雲也聊起過兒時的那次“告白”,充滿了懷念。最親密的那一段時間,他們像是無話不談的朋友,像是離情侶隻差一步的朋友。正是那短短的一步,一直讓他們保持著特別而純潔的友誼。不知道是哪一年開始變了,好像心裏有了疤痕就治不了一樣。李婉詩越發的成熟,而林木越發的幼稚。他們常常聊不到一起,甚至林木感覺和李婉詩相處挺累。

林木一直,都不是李婉詩喜歡的類型。雖然他也曾幻想過,會不會有一天能夠牽李婉詩的手。他們同樣是水瓶座,他們的生日隻相差一天,他們同樣的驕傲和不妥協。

青春路上,有些人與你並肩,卻漸行漸遠。那最初的心動早已不在,餘下的懷念也在時間裏漸漸被其它後來滋生出的情緒所填埋,雖然不會發展成生陌,但有時候,你了解過喜歡過心動過的人,才讓你更無力。沒有一點遺憾,林木深刻的知道她和李婉詩不適合。對,在足夠長的歲月麵前,有一種感情叫不適合。李婉詩,也不是那朵琉璃繁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