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與愛人的變幻賬:在愛情婚姻中堅守原則(3)(3 / 3)

當戀愛出現糾紛時,常有的心態是將責任推向對方。這時昔日對方身上籠罩的光暈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心中的陰影,將對方的長處埋葬了,隻突出對方的短處,並越放越大,最後的結論是對方一無是處,產生戀愛糾紛的責任完全在他(她)而不在自己,往往把自己當成無辜的受害者,滿心委屈,一肚子悶氣。持這樣的態度可能激化矛盾,使矛盾擴大升級、最終不可收拾。真正要解決戀愛糾紛,應多作自我批評,防止加劇感情裂痕,鑄成難以收拾的後果。如果雙方仍有愛意,舊情難舍,就應該多想想對方平時給自己的關心、愛護和情意。昔日的溫情往往能彌補爭吵產生的裂痕。

一旦發現對方情意已絕,堅持中斷戀愛關係,確無合好的可能,也要麵對現實,為了今後的長久幸福,最好果斷地中斷戀愛關係。

此外,在處理分手事宜時也要幹淨利落:

一、把對方寄來的情書退還對方。一是可以避免見物傷情,二是可以去除心病,坦然開始新生活,三是以後尋找戀人時可以減少不必要的誤解和麻煩。

二、在戀愛中用於共同吃喝遊樂的費用,不管誰花得多,誰花得少,以不結算為宜。因為這些零雜費用即使想清算也很難算清,再者清算過程中還可能會激發矛盾。

三、對於互贈的禮品,一般可以不索還。如果怕睹物傷情,也可主動歸還。但貴重物品,提出中斷關係的受贈方應主動退還對方,因為贈予珍貴禮品是以存在戀愛關係為前提的,一旦中斷戀愛關係,其贈送的前提已不存在,對於一些以禮金形式出現的鈔票,則應主動退還。這本身就在情理之中。如果拒絕退還,反而顯得虛榮沒素養,品性惡劣。不能讓失戀一方在承受失戀沉重的打擊之後,還要蒙受經濟上的重大損失。

在解決戀愛糾紛時,要盡可能以和平手段為主,最好能請一個調解人,但千萬不能以武力解決,那隻能增加額升的經濟損失。

14.走出失戀的陰影

愛情並不是人生的全部內容。人不僅有愛與被愛的需要,還有自我價值實現的需要!失戀並不意味著失敗,錯過了花你可能會收獲雨。不要為打翻的牛奶哭泣,否則你將會失去更多……

劉佳與季平青梅竹馬,相戀多年,就在他們即將走進神聖的婚姻殿堂時,遠在深圳的季平突然提出分手,並告知他已另有所愛。心痛欲碎的劉佳幾乎要崩潰,終日神思恍惚,以淚洗麵,不能自拔……

失戀是一把刀子,它一點點吞噬著你的心,讓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失戀是愛情的陰影,當你重新麵對或開始一段感情時,它就像一個幽靈一樣突然冒了出來,使你重又回到恐懼中。一般說來,想要迅速走出失戀是不大可能的,醫治失戀的最好醫生就是時間。失戀總要經過一個從霄震似的轟擊感到焦灼的痛苦燃燒感再到煩躁不安到衝動平息的過程。前兩個階段是“危險期”,有長有短,但隻要闖過了危險期,以後就可以逐漸從失戀的痛苦中擺脫出來,走上“康複”之路。所以,你不必絕望,不必著急,痛苦會隨時間的流逝不知不覺地慢慢消散。當然,或許在憂鬱的某一天,心中還會隱隱地作痛,但畢竟最痛苦的時光已經過去了,你應該欣喜。

失戀之後的一個重要“功課”就是反思,即明智地善待自己,合理地評價自我、愛情和生活,要非常理智地算一筆“失戀賬”。心態不同的人會得出不一樣的結算效果,但大體上都可以從正、反兩方麵來分析。

悲觀者核算的結果如下:

一、以偏概全——天下女(男)子都是不能信任的負心人。

二、糟糕透頂——沒有愛情,活著還有什麼意思。

三、追求完美——所有的痛苦都是不好的。

四、自我批評——對方不要我都是我的錯。

而樂觀豁達的人則會算出一筆“光明賬”:

一、驛路梨花處處開,天涯何處無芳草。

二、失戀並不能說明我整個人就是失敗者。

三、一個人不愛我不等於其他人也不會愛我。

四、錯過了花,我將收獲得雨。我仍具有愛的權力。

五、失去我,他到哪裏去找一個善良的愛人,錯過我是他一輩子的失誤。

六、愛情並不等於人生的全部。

七、很多人都經曆過失戀,這並不丟人。

八、“吃一塹,長一智”,士別三日,當刮目相看。

九、失戀也是一種財富,痛苦的經驗可以幫助人成熟。

十、問題不一定都出在我身上。我不負人,問心無愧。

生活中,你千萬不可鑽牛角尖,自討苦吃。如果你自認為失戀就是致命的傷害,那誰也救不了你。但換個角度看問題,一切自會豁然開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