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與父母親戚的親情賬:張馳要有度(2)(2 / 3)

還有另一種情況,就是有些人求親戚辦事,特別是辦一些有違原則的事,人家沒辦就心懷不滿,說人家不講情誼之類的話,這也是很使人傷心的。

在有地位差異的親戚之間最常見的矛盾是在求與被求之間,是在不能滿足對方要求的情況下發生的,因此,如遇到這些問題,一方應注意盡量地滿足對方的需求,另一方則應考慮對方的難處,盡量不要給人家出難題,即使因客觀原因不能滿足自己的需求,也應給以諒解,不能過多的計較。

6.在親戚家不可為所欲為

“親戚越走越親”,是一般原則,但是,看你如何走法。

過去走親戚可以在親戚家住上一年半載,現在就有很多的不便。大家都有工作,都有自己的生活習慣,住的時間過長很多矛盾就會暴露出來。

還有的人到親戚家做客一點也不體諒對方,而是任自己的性子來,這就給主人帶來很多的麻煩,也容易造成矛盾。

比如,有的人有睡懶覺的習慣,每天要睡到太陽升起來才起床,他們到親戚家也不改自己的毛病。主人要照顧他,又要上班,時間長了就會影響主人的工作和生活的正常秩序,進而影響彼此的關係。

還有的人不講衛生,到了親戚家裏,煙頭到處扔,人家收拾不及。如果時間不長,人家還可能忍耐克製,要是日子長了,矛盾就會暴露出來。

因此,在親戚交往中也有一個優化自己的行為方式的問題,如果方式不當就會得罪對方,這樣在你需要幫助時對方便很難伸出手幫助你了。

血濃於水的親情永遠是我們心靈的寄托,是我們遇到困難時的救星。但是親戚也是凡人,所以我們要在平時就做個有“心計”的人,加深並保持與親戚們血濃於水的親情,這樣在你有求於他時,他才會鼎力相助。

7.與婆婆和睦相處

在一般的婆媳關係中,麵子上過得去,沒有太大的矛盾和衝突,不影響自己的婚姻生活,就是很正常的關係了。生活中也不乏關係融洽、相依為命的婆媳關係,但這需要雙方的共同培養和雙方性格相通,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如果當真達到了這種境界,也是一種幸福。

記得我很小的時候就聽老人講過:他們年輕的時候,沒過門的女孩子經常問小夥子一個問題,以“試”他對自己是否有真心,自己過門以後會不會受婆婆的氣。這個問題就是:如果我和你媽同時落入水中,都不會遊泳,你先救哪一位?憨厚的小夥子往往回答說兩個人都救,再追問下去就一聲不吭了。女孩子當然不會滿意;腦筋靈活一點兒的小夥子會說:當然先救你啦。其實,隻有小夥子心裏明白這種情況發生的可能性有多小;女孩子雖然臉上高興,心裏卻也明白這隻不過是善意的謊言罷了。對於一個男人來說,他的前半生同母親相依為命,後半生同妻子同甘共苦,這兩者之間怎樣選擇才好呢?而這兩個女人同一個男人一生的親密關係恰恰是這兩個女人的對立關係。在諸多不良的人際關係中,大多數的形成都是由於後天處理不當。而惟獨婆媳關係從基礎上講,似乎天生就是一對水火不相容的關係。否則,女孩子還沒出嫁怎麼就問出這麼一個我與婆婆有我沒她,有她沒我的問題呢?

在現實生活中,由於不能協調好同婆婆的關係,使得夫妻和睦的家庭平添煩惱,甚至毀掉兩個人辛辛苦苦地壘起的愛巢的例子是屢見不鮮的。

有一位幼兒園教師結婚十年了,夫妻感情很好,丈夫對她特別體貼照顧。隻是因為丈夫“她是我媽我不能頂嘴”的信條,兩人經常吵架。時間長了,兩人都覺得生活沒意思。

另外,有一位妻子幾次撞見丈夫背著她給婆婆錢。她非常氣憤,認為給婆婆錢應該跟自己商量,總是這麼背著給錢還不如分開算了;而丈夫認為母親替自己照顧孩子,給點錢是應該的,背著妻子給錢是為了她眼不見心不煩而已。為此事丈夫還警告過她;如果老為這種小事爭吵,兩人早晚得分開。

還有一位已經年近不惑之年的妻子,跟婆婆共同生活了12年,由於婆婆愛在家人中間挑撥是非,給她的心理造成了極大的壓力,身體也越來越壞,以至胃、腎、心髒都有毛,病。最後這位妻子的處境恐怕最糟糕了。她的婚姻已到了崩潰的邊緣。她原來住在婆婆家,有了孩子以後,因為需要母親幫助照顧,每星期回娘家住三天。每次再回到婆婆家,婆婆就抱怨她們費水費電,經常為此鬧得不愉快,以至關係越來越僵。後來幹脆鬧離婚,去了法院。法院認為夫妻兩人的感情沒有破裂,一些家庭瑣事不足以構成離婚,駁回了起訴。婚離不成,婆婆又不接納她回去。孩子有病住院,往婆婆家打電話,婆婆家的人又不讓丈夫接電話。她的處境確實很艱難。

事情發展到了上述的程度,確實讓人感到惋惜。婚姻的起落應由夫妻兩人的感情好壞來決定,怎麼能因為婆婆而使夫妻兩人對簿公堂呢?或許兩個人都不說,或許一句話就可以說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