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事實上,要像卡特那樣大難即將臨頭還能聲明“一切責任在我”並不容易。大多數上級在處理下屬乃至自己本人的失誤和錯事的時候,總是想提出各種理由為自己開脫,惟恐遭到連累,引火燒身。卻殊不知既是他人的“上級”,那麼下屬犯錯,即等於是自己的錯,起碼是犯了監督不力和委托非人的錯誤。何況上級的責任之一,就是教導下屬如何做事。
所以,懂得如何收攬人心的上級,在下屬闖禍之後,首先會冷靜地檢討一番自己,然後將他叫來,心平氣和地分析整個事件,告訴他錯在何處,最後重申他的宗旨——每一個下屬做事都該全力以赴,漫不經心、應付差事是要受懲罰的。當然,還要讓他明白,無論如何,自己永遠是他們的後衛。
那種不分清紅皂白,無論下屬的過錯是否與自己有關都大發雷霆,不時強調“我早就告訴你要如何如何”或“我哪裏管得了那麼多”之類言語的上級們,不僅使下屬更不敢於正視問題,不再感到絲毫內疚,而且避免不了日後同這種上級大鬧情緒,甚至永遠不可能再擁戴他。
布魯斯?哈威是一家公司的財務員。有一次,一名員工休病假,布魯斯做賬時忽略了這一點,仍舊按平時給他發了全薪。他發現了這個錯誤,向那名員工解釋必須糾正這個錯誤,要在他下次工資中減去多付的錢款。那位員工不同意這麼做,說這樣做會給他帶來嚴重的財務問題,因而要求分期扣除他多領的錢款。如果按那位員工說的做,布魯斯必須得到上級的批準,難度挺大,上級一定會不滿。
布魯斯考慮這一切混亂都是由於自己的疏忽引起的,必須向經理承認自己的錯誤。他走進了經理辦公室,向經理說自己犯了一個錯誤,接著講述了事情發生的經過。
經理聽完後大發脾氣,指責這是人事部門犯的錯誤,與布魯斯無關,但布魯斯仍舊說是自己犯的錯。經理又責備這是會計部門的疏忽,布魯斯還解釋說是自己犯的錯誤。經理又責備辦公室的兩位同事,最後經理說:“好吧,這是你的錯誤,現在把這個問題解決掉吧。”
布魯斯順利地按自己的想法解決了這個問題,自此之後,經理對他備加重用。
當然了,這裏並非在暗示,凡事都是我們的錯,或者要求我們應該花太多時間和精力反省我們的過錯和缺點。這麼做的話又是另一種不良習慣了。不過,重要的是,我們必須誠實地麵對自己的責任,不要學鴕鳥把頭埋在沙子裏。如果我們真的想超越自己,必須願意照鏡子,謙虛而坦白地反省我們對目前人生現狀的責任。這一來,我們才能對症下藥,改善現狀。
責任是一條無形的鞭子。少年時,也許我們在父母保護下,不曾覺察到它的存在;但一到我們有了自立的能力,踏人社會,責任就一圈又一圈地纏在了我們身上。
身為人子時,我們隻要念好書,考好學校,父母師長就認為很滿意;身為人夫時,妻子仰望我們,生活逼使我們去開創一個幸福的小家庭,我們不能不去努力賺錢,求得物質上的自尊和舒適。
當然,除了為人子為人夫外,我們對親友和社會,也有血濃於水的責任。親友在生活上有困難,社會中有人孤老困苦,甚至遭逢大難,我們不能袖手旁觀、見死不救。這是良心上的負荷,我們盡管可以逃避,但難逃內心的責任!難以麵對自己的人生,也難以再與別人坦然相對,贏得別人的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