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戀誓言(1 / 1)

公元一九九五年九月,小女子李彤終於到縣城去讀書了。而李菊,她父母也沒再逼她嫁人,也沒有繼續讀書,而是去“南方”打工。所謂“南方”,在江西專指廣東沿海一帶。我在就學前就送她蹋上了南下的列車,真是執手相看淚眼,竟無語凝噎。平時嘻嘻哈哈的她,最後竟象大人一樣的語氣說:我到現在才知道應該用功讀書,你用這麼好的機會,這麼好的成績,可要好好讀,給姐妹爭口氣。

我使命點頭。我竟也鬼使神差得祝她賺得大錢歸,算是徹底地俗氣了一把。熱淚盈眶得送走了曾經相處的姐妹,不竟有些許失落,但她畢竟是用自己的汗水去工作、養活自己,應該說是比我強的,我在心裏祝福她能在異鄉一路走好。

這是我第一次送別,以後我的人生有更多的離別,有傷心的,有絕望的,有希望的,也有失望的,最後竟至於麻木。這是後話,暫且不提也罷。

在我進大學之前,父母一再交代,不要談戀愛,不然讀不出書的,他們辛苦送我讀書也就白送了。如果是那樣,還不如趁著現在就不要去讀,更省事。

我隻能一次又一次的向他們保證,我不會談戀愛,談戀愛有什麼意思呢?自己也還沒長大,還不到戀愛的年齡,不知道戀愛是何物。好好讀書重要,考上大學了,找到好工作了,那時候戀愛,不是可以找到更好的男朋友,更好的老公嗎?

他們說,你知道就好,千萬別讓我們失望。那我是不是還要發誓你們才相信呢?父母說,不需要發誓,你自己明白比發誓更好。我們也不是不放心,自己的女兒還不清楚,也正是因為覺得你是個可造之才,才讓你去讀,要不在我們這裏,完全可以不讓你去讀的。

我沒有在他們麵前發誓,但是我自己心裏,已經發誓了。這時,我真的覺得我不會那麼早戀愛,不會那麼早喜歡上男孩子,更不會早早地就嫁人,自己都還沒有成熟,很多問題都沒有想清楚,很多事情都還不懂,先真正學點東西,成長這可是個大問題呀。我心裏默默的發誓,要等到工作以後,思想、觀念都成型了,再作考慮。戀愛重要嗎?嫁人重要嗎?不覺得。一生的事情,就得認真對待。

如期入學後,縣城確實不一樣,發現那是縣城是那麼得擁擠,是那麼喧鬧。軍訓、分配宿舍等等,搞了近一個月才真正上起了課。

高中的學生雖說比較成熟,還是嘻嘻哈哈的打鬧。剛開始還好,都規規矩矩,象個好學生。但是一熟悉了環境,情形就完全不一樣了,一個比一個能玩,一個比一個會鬧。

學生宿舍規定10點熄燈,但是這幫瘋女,卻怎麼也無法入睡,象是人精。不睡那就得有節目,但公共空間也實在沒有什麼節目可供玩耍,於是一會講各自以前的故事,一會猜謎,一會又是裝鬼嚇人,不亦樂乎。

翻來複去,也就是這些內容。不過反複的頻率最高的還是有關男生有關愛情的話題。哪個男生帥氣,某某很喜歡;哪個男生裝著很有品位,某某很欣賞;哪個男生說話很幽默,很會逗人開心;哪個男生實在無趣,誰也不會喜歡。女人就是八卦,總是會找到最近班上的趣味,拿出來議論。班上沒有哪個男生沒有被品頭論足一番的。直到說累了,捆了,自然停止,才肯安然入睡。

關於愛情,如花的年紀有著如花的想象.室友小花認為,愛情就是那砰然心動的一刻,無須夾雜著其他因素;阿蓉則說,愛情不是追逐,更不是遊戲,是男女間情感的互動,心裏互相有了對方,這就足夠了.但是我,有著我的目標,我得為理想奮鬥.我告訴她們,這方麵的話題,我暫時不作考慮,也不想多談.所以,大部分的時間是我聽她們談著愛情,談著自己敢興趣的男生,談對她們好的男生.我無話可說,我已經發誓,高中階段不談戀愛.我不能違背自己的諾言,以至於被她們嘲為書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