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姒寶又在白紙上寫道:吏治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機構臃腫,職權分工不明,如果再成立一個機構,是不是國家每年又得多掏些錢財出來養這些人?還有,怎麼能保證這個新出現機構的官員就不貪?
不要忘了,他們可是代表著天子行事,將來的權利更是說一不二的大。又能用誰去監管他們?難道要皇帝親自出馬管他們?即使皇帝有心管,可他整天待在皇宮,對外麵的事兒又知道多少?如果底下的人有心隱瞞,他又能知道多少?
她短短的幾句話,讓林溪陷入到了沉思當中。
王姒寶也沒去打擾林溪,拿起筆來開始正式答題。
她當然不能在題紙上寫這麼多,一個隻有九周歲的女孩子如果過分關心這些,到時候想不引起別人遐想都不可能。
她可以有些見識,甚至可以胡說八道,但是如果連這麼深奧的問題她都懂的話,那真的會讓人們認為反常必為妖了。
王姒寶最終在題紙上的答案和林溪寫的差不多,隻不過最後還加了一句,應以史為鑒,需緩緩圖之。
另外還寫上了備注:有抄襲林溪的答案做參考。
在別人看來,也許這樣憤青的答案,才更符合他們的年齡吧。
王姒寶接過第三題,看了一遍題目,沒有立刻作答。
這次科舉的題目還真是五花八門而且還竟是些甚為敏感的題目啊!
永盛帝那麵已經開始看王姒寶第二題的答案。
看過之後,就連他都不得不佩服王姒寶此題回答的甚好。於是趕忙召集王子義、太子夏立軒和刑部尚書一起來看。
所有人看過之後,心裏都是一亮。原來這件案子竟然可以如此簡單的解決。看來,不是事複雜,而是他們的心太複雜了。可能也隻有這種稚兒,才會如此幹脆的不受外物左右,單憑律法來解決。
王姒寶的答案是這樣:
該嫡子第一個觸碰律法的是殺繼母一事。如果謀殺罪名成立,那麼先判罰他殺繼母一事。
這件案子的關鍵是這個小妾後被扶正為填房合不合理?律法上承不承認?
我朝向來是重嫡抑庶,律法中明文規定嫡出有隨意處置庶出的權利。
而且也有條文規定寵妾滅妻者,如是為官者,輕者丟官,重則治罪。
本朝為了防止這樣的事情發生,還嚴令官員,不得以妾為妻,也不能有平妻一說。
因此,該小妾成為填房一說並不合理,在律法條文規定當中仍應該以小妾稱呼。
該小妾有殺害當家主母的罪行在身,作為嫡子的他是可以處置該小妾替自己母親報仇的。因此,他並沒有夠成謀殺罪,可以不做判罰。
因為該小妾已經死亡,故朝廷不再追究其殺害當家主母的罪名。也就是說,朝廷同意該嫡子私下處置了這個小妾的做法。這個小妾的死屬於原鄂東知府的家務事。
但是該案件中如果沒有判罰鄂東知府寵妾滅妻一事,請追究判罰。
第二關於該嫡子狀告自己親生父親一事。如果按照律法所言的忤逆罪是指凡是不孝順自己父母的行為,那麼其中自然也包括沒有聽從父母的話這一點。
這個嫡子犯的第一處忤逆罪不是狀告自己親生父親,而是他父親讓他孝順那個小妾,聽從小妾的話,他沒有聽從不說,還將那名小妾給殺了。
他犯的第二處忤逆罪是他爹要殺他時,他作為孝子,應該聽從他爹的吩咐等著被殺,但他卻逃跑了。
這第三處才是他狀告自己親生父親的事。
因此,該嫡子犯有忤逆一罪根本不需要辯駁,罪名成立。
念在其情可憫之處,故根據忤逆罪最輕的懲罰,應杖責一百,發配充軍。
但在原鄂東知府觸犯國家律法一事上,該嫡子能夠做到揭發檢舉,大義滅親,當屬於戴罪立功行為。根據律法,當在原罪行的基礎上罪減三等。
故該嫡子最終定罪應該是發配充軍。
備注:如果將來其有戴罪立功的表現還可以繼續減刑,甚至可以恢複自由身,就是成為將軍也說不定呢。
前麵的話王姒寶還說的義正言辭的,沒想到,最後畫風一變,又調皮了一把。
一件沸沸揚揚大半年的案子就這樣輕易的解決了。眾人都有些不敢相信。
王子義心裏那個美啊,看咱家小女兒,心思多麼通透。哪一條都沒有胡說,處處按照律法來的。
夏立軒遲疑了一會兒問道:“寶妹連律法都熟讀了?而且也記熟了?”
王子義用看白癡一樣的眼光看了看夏立軒,然後才開口道:“那是。否則這一條條的,她怎麼會寫的這麼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