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腰以下的路有石階,山腰以上都是長年累月踩出來的路,露水打濕的山道有些打滑,林千藍走的不快。
轉過一個山頭,她心裏隱隱有些不安。
看到路邊的枯枝,用腳尖勾來一枝不起眼的橫放在了山道上,隔一段如法炮製放一根枯枝。
“哢……”
身後傳來了枯枝被踩碎的聲音。
林千藍拔腳就跑。
山道隻有一條,往下跑正自投羅網,這段山道兩國通往的都是絕路,她隻能往上跑,過了這段山道有片密密的野杏林,進了野杏林裏就安全了。
後麵的人見行蹤暴露,索性從暗隨變成了明追。
一人追著喊道,“二牛!快!”
林千藍反應快,怎耐追她的人不止一兩人,有兩人早繞道等在了上方的山道上,聽到喊聲向下跑來。
往上跑也是自投羅網,往絕路上走也比被人抓住強,林千藍拐向了一邊。
她雖然力氣在女子中不算,也是走慣了山道的,可追她的都是山裏的壯勞力,沒多久就追上了她。
一個老實莊稼漢模樣的男子,對她擠出一絲假得不能再假的笑,“三丫,咱爹想接你回家。”
“我爹?”林千藍手裏抓著柴刀,冷笑道,“他老人家早去地府了,我可沒有畜生親戚。”
另一較年青點的抻著手裏的粗麻繩,惡相全出,“你一個破丫頭,反了了!大地大父母恩大,就憑你不敬父母就該沉塘!”
“呸!”要不是吐不那麼遠,林千藍非啐他臉上不可,“你們來這裏,無非是抓我換錢。跟我講恩,一群畜生也配!”
這四人從血緣上,是她的親兄長,從對她做的事上論,是一群畜生。
這家人不是本鎮人。
這家父母共生了七個孩子,四個男孩,三個女孩。她是這家人的老七,女孩裏排行第三,一生下來就給扔了,正好被路過的養父母撿來,當親生女兒養大。
三年多前,她十二歲不到,這家人不知怎麼知道了,上門討要,她是被她養父母偷來的,要送她養父母見官。
養父母撿她時,沒有人證,渾身是嘴也不清。
推搡中,養父母受傷,不久相繼離世。
她則被綁走。
這家人帶走她,不是為了當女兒,而是為了賣錢,賣進了州府裏的一個青樓裏。
寇三娘得知後,把她買了回來,燒了她的賣身契,讓她做了胭脂鋪夥計,是在變相地保護她。
沒想到,隻安穩了三年,這家人又來了。
從哪個方麵,這家人都沒有再來找她的資格,所以才想偷偷把她綁走。
“三丫!”老實臉還在扮著兄長,“過份了啊。不過,以前的事是家裏對不住你,大哥對發誓,這回叫你回去是好事。”
“什麼好事?”林千藍半點不信,她是想拖延時間尋找逃脫的時機。
“縣裏選你進國師府當女官。”
林千藍的答案很簡潔,“呸!”哪怕的是真的,其目的是也是用她來換錢!
以為打出國師的旗號,她就會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