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上班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麼,心裏一直不踏實,總覺得會有什麼事情發生,被上司當場狠狠地說了幾句。好不容易才到了中午,我精神失落地走進了平常去的那家餐館,坐下點了單,然後等著。眼前是空白的,我幾乎全部陷入了自己的思維裏麵。
有的時候人會莫名其妙地心慌,沒有任何的原因,我現在正是這樣,為什麼突然有了非常不好的感覺,我自己也想不清楚。
感覺到餐桌輕地動了一下,我被嚇了一跳,馬上回過神來,卻發現對麵多了一個人,一個男人,一個年輕男人。我先呆著看了一下他,再看了看其他地方,就隻有我麵前的位置是空著的。這都什麼事?
見我一言不發緊緊盯著他,他隻是很輕鬆地笑了笑,“怎麼?這裏也已經有人訂了嗎?”
這個男人,正是那天在奶茶店碰到的那個男人,如果人生有些事情能夠用巧合來形容的話,那對於我來說不見得是個好消息。
麵對著一個陌生男人吃飯確實有些不自然,而且還是曾經有些“過節”的。但是,我的單都已經下了,時間有限,要到哪裏找餐館?再說,一見他就跑,我成什麼了?至於嗎?我隻冷冷地看向一邊,沒有說話。
服務員遞過來菜單,他眼眉含著笑,看了一下,用手指點了兩下,服務員答應了一聲就走了,隻剩下尷尬。還好有先見之明,錢已經還給他了,要不然我現在會更加尷尬。何況,他還多拿了,我倒不自在了。
他見我沒有說話,也不再出聲,氣氛簡直怪異得出奇。我偶爾看了他一眼,發現他正在看我,連忙移開了視線。他比我晚點的餐,最後居然兩個人點的同時上。我實在是沒有胃口,食不知味,低著頭匆匆吃了幾口飯,估計能夠挨到下班,就把筷子一丟,到收銀台付錢走了。
傍晚下班的時候,就接到了檸檬茶的電話,“辣椒油,今晚有林默的歌迷會,機會難得,等會我把地點發你手機上,你一定要去看看。”我抬頭一看天空,陰沉沉的,像是要下雨,等了一會,檸檬茶的地址就發過來了,我一看,就朝公車站走了過去。
好不容易才等到了公車,我上車的前兩秒,雨滴開始打下來。我一直在暗暗擔心,下雨了,歌迷會還會繼續嗎?
公車走走停停,每一站都有人上下,我靠在玻璃窗旁邊的位置,看著外麵,忽然感覺就有人坐在了我身邊,我轉頭一看,剛好對上深沉的視線,心裏猛然一驚。又是他!我霍然站了起來瞪著他,旁邊的人都在看著我。
他沒有說話,隻是抬頭笑著看著我,說道,“坐下來。”
我四周一看,果然隻剩下他這個位置,怎麼那麼倒黴!如果我還能夠說服自己這是巧合的話,不如讓我當場從車上跳下去好了。
“你跟蹤我?”我氣得牙根癢癢,手直發抖。
“跟蹤你?為什麼?”他依然不慍不火地笑著。
“你來告訴我為什麼!”我聲音抬高了許多,甚至都蓋過車的噪音,其他人紛紛側目。
“我沒有跟蹤你。”他說話的時候依然很淡定。
“那你倒是解釋今天的事情,餐廳,還有這裏。”我一手扶著座椅,居高臨下地看著他,像是醜惡凶悍的售票員盯著一個沒有買票就上車的人。
“在餐廳,我確實是跟著你,但是這裏不是,隻是恰巧。”他攤開兩手解釋道。
“為什麼?這還不是跟蹤我?你怎麼找到我?”我的聲音又尖利了幾分。
他沒有妥協,隻是平靜地看著自己的前方,說道,“你想要知道,坐下來好好說話才是禮貌。”
我無奈地坐下,隻聽他說道,“那天你掏錢的時候,名片掉了下來,我當時就看見了,可沒有提醒你,你這麼好勝的人,我不過一時興起,過來碰碰運氣,看是不是真的。”
“那現在是怎麼回事?”我握緊了拳頭,攢足了力氣。
“恰巧而已,我的車出了問題,我要去一個地方,沒想到你原來也在車上。”他幽深地看著我,嘴邊的笑意未減掉。
“胡扯!”我蹦出了兩個字。
“原來你叫方蘇?”他似笑非笑地說道。
“還我!”我真恨不得一下擰斷他脖子。
“什麼?”他隨口回答。
“我的名片。”我伸出手去管他要東西。
他看了一下我的手,笑了,“你既然給了我小費,那就是恩惠,名片就當是留給我做紀念,我會記得你的大方。”
哼,當年要是班裏麵的男生敢這樣說,死定了!要不是檸檬茶一天到晚反反複複地跟我強調在北京混要低調,我才不會退讓。
“沒關係,你要是喜歡,就拿去。反正我一天也要發出去好幾張,就當是做公益。”我硬邦邦地說完,不再看他,側著身看向了窗外。
一到站我就趕緊下車,我沒有看,也來不及看他是什麼反應,下了車我早把車上的一切忘記了,直接朝歌迷會跑過去。說是歌迷會,其實也等於是記者會差不多,好在雨不是很大,一直是稀稀疏疏的。
我遠遠地站了人群外,看見了林默英挺的身姿,聽到了他親切的聲音,雖然看不見,但是依然可以感受到他的笑容,有什麼東西直接衝撞著我的內心,終於就這樣,站在了離他最近卻又最遠的地方,不敢再靠近,隻能遠遠看著他。這個我用盡全部力氣愛過十年的人,我卻不敢再靠前一步,我是怎麼了?
看到他身影的第一眼,我的眼淚就嘩嘩下來了。檸檬茶一直以為我愛的是林默明星的身份,我發誓,如果我會那樣去對待一個所謂的明星,那我就是徹底瘋了。
林默不是明星,對於我來說,他隻是林默。十一歲那年的夏季,我拚了命的要跟幾個男孩子飆自行車,硬是膽大到直接從一個很危險的山坡失控了一樣往下衝,快到底的時候車子一翻,我整個人就已經結結實實被摔出了一邊,渾身摔出血,路過的林默二話沒說,馬上抱著我一路衝到了醫院,我當時靠在他胸前,心想我這輩子都不可能忘掉這張臉,林默就這樣刻在了我的生命裏。
我再沒有見過他,直到一年後,林默被挖掘,正式出道。我愛的是林默,是我心裏的林默,卻不是如今大家眼中看到的明星林默。
我一遍遍地給自己勇氣,靠近一點,再靠近一點,讓林默看見你,綻放你自己。我照做了,說服自己往前走去,可剛剛走去兩步,我無論如何再也挪動不了腳步,一下子被定格在了時光裏。
“...會正式公布我和米意的戀情,我有信心對這段感情負責到底。”林默的聲音還是那樣親切,親到字字紮進我的內心,歌迷們陣陣歡呼。
方蘇,你太可笑了,看看你自己都幹了些什麼?我看著林默的身影,一遍遍責問自己。十年,十年來一直那麼自信,十年來一直那麼努力,從來不敢鬆懈,一直在朝他靠近,為什麼就要接近成功的時候,卻偏偏開了這麼大的玩笑?老天爺給的這份禮物太讓人驚喜了,方蘇,天真的隻有你自己而已!
一刻都沒有停留,我轉身馬上就走,再也沒有回頭多看一眼,怕我的心會管不住自己,管不住自己要衝上去告訴他自己整整為了他努力了十年,可我害怕,到最後,我在他眼裏還是成了一個沒有尊嚴的笑話。是祝福他嗎?恐怕不是。如果不是,我馬上就能夠轉身的理由究竟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