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63.不要替上級做決定(1 / 1)

在職場中,有些人很懶,什麼棘手活兒都不願意幹,這樣的人注定不會有前途。然而又有另外一些人,能力較強,對工作積極熱情,凡事都喜歡出頭,所以也就容易做出一些越俎代庖的事。這樣的人隻會招致同事的反感,嚴重的可能會做出錯誤的事情來。

張小妤是個很活躍的女孩,點子多,做事有股衝勁,很得上司器重,她覺得自己前途一片光明。一次她所在的部門開會,但到了會議室才發現,別的部門還沒有開完會,於是大家就在門外等候。張小妤卻一個人跑了進去,並且對這個部門的工作發表了一通自己的見解,告訴大家應該怎樣怎樣,這番指手畫腳的評論自然引起了其他部門同事的反感。這樣的事之後還多次發生,對於任何人的工作,她都會發表一通評論,自認為別人都沒有她想得多、想得好。結果可想而知,她很快就被孤立了,不久後隻好辭職了。

張小妤無疑是一個思維非常活躍的員工,但是她沒有擺正自己的位置,自恃過高。不僅到處評論他人的工作,最後竟然還擅作主張,越俎代庖,犯了職場的大忌。其實,如果她能夠腳踏實地,利用自己活躍的思維和對工作的了解,提出有價值的建議,完全可以成為領導手下的一員得力幹將。

有能力有幹勁固然好,但還要注意用到恰當處。如今,職場中的分工越來越細致,每個人的工作都有自己的特點,不要認為別人的工作很簡單,即使自己做得再好,也不一定就能勝任其他工作。

更有甚者,一些人不光對同事的工作說三道四,還對上司的工作指手畫腳,有的還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來。

小麗是學美術設計的,畢業後到一家雜誌社做美編。編輯部人不多,主編是一個和藹的老太太,氣氛很融洽。但融洽歸融洽,主編卻是一個工作態度很認真的人,關於業務上的事一定事必躬親。

小麗感到自己沒有了創作的空間,心有不甘,不禁對主編有了微詞,而且認為主編的工作也就是那麼回事,看看稿子,簽個字什麼的,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對於小麗的行為,主編並沒有放在心上。

這樣,小麗就有點飄飄然了,隻要是自己認為對的就據理力爭,隻要是主編有做得不妥的時候就毫不客氣地指出來。主編考慮到他的工作熱情和專業出身,對於他的意見也盡量尊重。此後,小麗自信心爆滿,也越來越強勢了。

一次主編開會,印刷廠來送最後的清樣,請主編閱後簽字付印。小麗看也沒看竟大筆一揮簽上主編的名字。雜誌印好後要發行了,有人看出來裏麵還有很多錯誤。原來那次的清樣還有地方要改,小麗以為簽個字就完事了呢!沒辦法,雜誌隻好重印。小麗不僅挨批,還扣發了當月工資。

小麗無疑做得有點過了,她可能忘記了,自己隻是一個員工!幸好雜誌還沒有發行,否則損失會更嚴重。在雜誌社出現這樣的問題還可以改正,如果是一家企業,員工擅自做主代上級做了決定,那麼後果將是不堪設想。

劉誌峰在公司做助理已經6年,深得老板的賞識,因此,他也自認為高人一等。一天,老板一走進辦公室,就著急地對劉誌峰說:“上周我讓你給宏大公司發傳真,和他們中止合作並將人家奚落了一頓。現在看來,我做錯了。你快告訴我電話,我要親自向人家道歉。”劉誌峰得意地說:“那個傳真我沒發。”老板一愣,劉誌峰解釋說:“我認為那個傳真欠妥當,所以我沒發。”老板沒說什麼,隻是臉上有點陰沉。

又一天,老板問劉誌峰:“昨天我讓你發給歐洲的那幾封信,你發了沒有?”劉誌峰說:“昨天我看了下,信中有一些語法錯誤,因此晚上我修改了一下,正準備今天發呢。”老板一聽大怒:“你怎麼事事都要擅自做主呢?你知不知道耽誤一天,我們將會出現多大的損失?剛才歐洲打來電話,說我們辦事效率低,已經取消了與我們的合作!”

在企業中,老板才是最高決策者,無論事情的大小都有必要聽從他的命令。無論我們的能力多麼強大,與老板的關係多麼親密,我們也不要逾越與老板之間的界限,該老板決策的事情,就一定要老板拍板,我們所做的隻是給他提建議和執行他下達的命令。即使老板不在身邊,事情又微不足道,我們能夠處理,而且知道老板也會這樣處理,也不要輕舉妄動。我們所要做的就是及時向老板請示,得到老板的授權後再處理,這樣我們在老板麵前的形象才會變得更加正麵。

每個人都應該在踏入職場的第一天就牢牢地記住,“越俎代庖”、“替上級做決定”是職場的大忌。“越俎代庖”會讓我們與同事的關係變得惡劣,“替上級做決定”會出錯,而且侵犯了上司的權威,是對他尊嚴的挑戰,違反了他的規則也無異於給自己埋下了定時炸彈。

沒有哪個員工不渴望成就一番大事,拿破侖有句話說得好,“不想當將軍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每個人都想成為優秀員工,可是我們不能光有熱情沒有頭腦,更不能蠻幹、瞎幹,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首先做好自己分內的事,即使分內的事再不起眼我們也要全力以赴完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