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88.成功授權的技巧(1 / 2)

授權作為一種領導藝術,有許多授權技巧。

1.帶責授權

授權要明確下屬的責任,這就是帶責授權。明確地將權與責同時授予下屬,既可以促使下屬完成工作,又可以堵塞有權不負責或濫用權力的漏洞。

帶責授權,首先應交代權限的範圍。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讓下級正確行使自己的職權,更好地實現授權目的。領導帶責授權時,要注意不授出最終權力和責任。作為領導當然要明確自己的職責範圍,凡是屬於自己職權範圍的事、涉及有關組織的全局性問題,比如管理全局的集中指揮權、總的經濟預算審批、決定組織的目標、任務和發展方向等,決不可輕易授權。也就是鬆下說的:“大事和小事由我處理。不大不小的事可以安排讓別人做。”

另外,如要把同一方麵或係統的工作,向兩個或兩個以上人員授權,記住,後果責任要落在其中一個人身上,讓其中領受較高權力的那個人承擔後果責任。這樣可使下屬各司其職,各守其位,各負其責,避免發生爭功諉過和扯皮。

2.適當授權

授權要適當,對下屬的授權既不能太輕,也不能太重。太輕,就無法充分激發下屬積極性,下屬很難盡職盡責;太重,又會形成大權旁落的現象,局麵難以收拾。下級的權力一旦超出了合理範圍,製度法規就無法順利貫徹執行。

以下是可授權與不可授權的內容:

可授的權力包括——

(1)日常工作和活動

(2)收集事實資料

(3)監管某一項目

(4)以代表身份出席會議

(5)某些特定領域中的決定

(6)準備報告

(7)需要技術能力去解決的問題

不可授的權力包括——

(1)計劃

(2)人事問題

(3)發展培養下屬

(4)任務的最終職責

(5)沒有合適的下級能承擔的工作

(6)在部門中維護紀律和規章製度

(7)解決部門內部衝突

適當授權,不能超負荷授權,要根據下屬的承受能力授權。授權者應該向被授權者明確所授事項的目標、任務、職責和範圍。所授的工作量不要超過被授權者的能力、體力所能承受的範圍。授權如果沒有明確的目標職責,被授權者在工作中就會找不著北,無所適從,整個組織就會失去戰鬥力,甚至出現混亂。有的權力盡管很輕,但也不能把許許多多權力一股腦兒全部下放,弄得下屬顧此失彼,手足無措。

適當授權,還要視組織大小、任務輕重、業務性質授權。單位大、任務重、工作距離遠、專業性強的多授權。反之,則少授權。

3.保留控製權

授權既要適當,又要可控。權力管理的核心之一正是控製。正確的授權,不是放任不管,而是保留某種控製權。通過這種控製權,把領導與下屬有機地聯係起來。缺乏可控性的授權是棄權。可控性表現在兩個方麵:一方麵,領導握有主動性、靈活性,授權的範圍、時間由領導靈活掌握;另一方麵,雖然授權應相對穩定,但也可根據實際需要隨時調整,做到能放能收,能擴大也能縮小。

美國通用電氣公司在不同的時期,采用過不同的權力管理方式。1971年,他們在原有的事業部內設立了“戰略事業單位”。這種戰略事業單位是一個獨立的組織部門,擁有較大的權力。在事業部內它可以挑選某些產品進行單獨管理,可以製定有關產品、銷售、設備和組織的戰略計劃。它既可以與集團組織平起平坐,又可以擁有相當於分部的權力。7年後,公司又實行“執行部製”,在原先事業部的基礎上又加了一級管理,等於是向下收回了一些權力。在這裏,公司最高領導層牢牢把握著控製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