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章 做最壞的準備(2 / 2)

陶筠風繼續說:“我跟霍津梁結婚之後,就訂下了這個管理條例,還有一份財務分開協議,白紙黑字打印出來,雙方簽了名的。”

趙晶有個疑問:“按理說,你們夫妻雙方的協議,對你們夫妻雙方有效,對你們夫妻之外的第三者無效吧?別人不知道你們夫妻之間的錢財是分開的呀?”

“確實是啊。”陶筠風不能否認這一點,她接著解釋:“有這個協議,可以證明我們夫妻之間的錢是分開,各自獨立的,總比沒有強一點吧?《婚姻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如果發生債務危機,舉個例子,比如霍津梁背著我,在我不知情的前提下,在外麵借了三百萬的債,他自己用,拿來炒股、在外麵養小三類的,借了之後,他自己還不起,債主追到我頭上來,如果沒有任何協議,他個人借的債務,三百萬,算夫妻共同債務的話,即使離婚,我也得背一百五十萬的債!如果他把錢拿去養小三了,我肯定不幫他還,是吧?要打官司的話,我可以爭取免責啊。”

這種情況,並不是最坑的,還有更坑的。

陶筠風接著說,假定了一個更坑的例子:“又比如說,如果他在外麵養了小三,不想跟我一起過了,離婚之前故意坑我一把,借了五百萬的債,這五百萬就是我們夫妻關係續存期間的共同債務。債主追上門,我得幫他還一半,也就是兩百五十萬,他自己還一半。他借了五百萬,就賺了兩百五十萬,跟小三過得美滋滋的,而我被坑了當冤大頭替他還兩百五十萬,你說我冤不冤,虧不虧?有了這個協議,至少可以證明 我們的各自的錢財是分開獨立的,他借的錢跟我沒有關係,打起官司來,我爭取免責的勝率會高一些。”

陸蘭時聽得滿臉驚訝,調侃說:“我好像聞到了濃濃的算計的味道!看你們夫妻天天膩膩歪歪,沒想到你們分得這麼清楚,還有婚內協議。”

“切!”陶筠風切了一聲,又說:“一家人明算賬嘛!不精打細算,好日子怎麼過得長久!現在都什麼時代了,婚姻法都改了又改,就連我媽都知道,過去的一套婚姻觀念太奧特曼了,對我們女人很不利。現在年輕一代婚姻,不就越來越多這樣子。你看我跟霍津梁結婚快一年了,並沒有因為協議和財產獨立的問題而產生任何矛盾不是?如果一個男人真的愛你,有心跟你過一輩子,他不會在意這些,相反,他會支持你維護自己的利益,給你最大的安全感。反過來說,這對他也一樣啊,也可以預防自己被坑不是?這很公平,誰也不吃虧,除非有一方一開始就想著要坑另一半的。”

趙晶又有新的疑問:“你說的,是針對有工作有收入的人,那些沒有收入的家庭主婦怎麼辦?”

陶筠風就說:“所以嘛,不要做全職家庭主婦啊。女人沒有收入,就得依賴男人、看男人意願過日子,還容易被坑!一旦男人在外麵有別的女人,不想跟她過了,離婚的話,她就落得一無所有,不離婚的話,她的日子又過得淒淒慘慘,淪為不幸的怨婦。現在的男人越來越靠不住,我們女人就更要獨立自強,就連我媽都會說,不是嫁個好老公,就一輩子萬事大吉,女人這一輩子,還得抓在自己手裏!”

聽她吧啦吧啦了這麼多,趙晶有種猛的清醒過來的感覺,忍不住感歎:“是我觀念落後了,還不如你們這這樣的年輕人,甚至連你媽都不如啊。還是你的日子過得明白,我得跟你學習。”

陶筠風趕緊說:“什麼叫我們這樣的年輕人,趙姐,你比我們大不了幾歲,你跟我們可是一樣的年輕人!”

趙晶感歎完了,又想,她是來不及了。

如果她現在跟老公提出婚內協議、個人財產獨立這些問題,也來不及了,他老公一定認為她瘋了,不想繼續過日子了,那不是遂了他的心,直接離婚跟小三過日子去!

聽陶筠風說了那麼多,趙晶心裏有種雲開霧散的感覺,頓時就明白了,打消了辭職的念頭。

回到最開始的話題,陸蘭時忍不住問:“趙姐,那你知道不知道,插足趙姐夫的那個小三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