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犧牲一個保大局(2 / 2)

經過一番調查之後,警方掌握了更多證據,王恒達被起訴,證據確鑿,他跑不了要被判刑,少則五年以上,多則十幾年,並且他的情況非常嚴重,完全沒有緩刑的可能。

王恒達還想爭取輕判,主動認罪,並願意還回自己私吞的錢,把現有的存款三千多萬、房子、鋪麵都用來償還,即使他不主動償還,等判決下來,這些錢和房子,也很有可能會被沒收。

帶女兒離開了F市、已經跟張哲清結婚的金玲,得知了王恒達被調查、起訴的事,還是心軟,回來幫他一把,把離婚的時候分給她的房子拿出來,給王恒達做賠償。

即便如此,王恒達還是被判五年以上。

因為王恒達背了大鍋,其他人即使牽扯出來,問題也不是很嚴重。

以前王恒達喜歡把黑鍋扣別人腦袋上,結果他自己卻成了最大的背鍋俠。

馬上要跟王恒達離婚的孔月華,寧願不要兒子,本想卷走一大筆錢、卷走兩套房子和鋪麵,足以保證她以後過舒適的生活,結果卻什麼都沒撈著,又跟他搶兒子。

王恒達被判刑,她更急不可待要跟他離婚,哪怕沒撈到錢,也沒撈到房子,也不想被他拖累。但這個時候,王恒達不肯離婚,非要離婚也可以,除非兒子留下。除了兒子,以及他們現在住的這套房子,他們現有其他的財物,孔月華想怎麼分都可以。

判刑之後,入獄之前,王恒達還是跟孔月華離了婚,兒子留下,讓他父母帶,孔月華卷走了不少能卷走的財物。

至於剛為他打過胎的那女孩子,一分錢都拿不到,賠得徹底。

金玲去見了王恒達一麵,也沒什麼好說的,隻是跟他說一句:以後好自為之。

不管怎麼說,落到這步田地,是王恒達自己作的,純屬活該,自己種下的禍根,自己受這樣的惡果。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王恒達從公司被帶走,公司裏議論了一陣,就過去了。

他被判刑,是幾個月之後的事,那時候,大家已經不怎麼關注了。

公司裏有人議論,王恒達被舉報涉嫌職務侵占,跟霍津梁有關係,聽說之前霍津梁和YX公司的是,是被王恒達在背後陰了一把,所以霍津梁還擊,直接把王恒達整倒。

聽到這種言論,霍津梁一開始沒放在心上,但公司的某些管理層的人,跟他說話的時候,陰陽怪氣的暗示,好像王恒達真的是被他搞走的一樣,這種陰謀論讓霍津梁心裏很不舒服。

王恒達辭職、被舉報,被帶走調查,都跟他沒有直接關係……沒有直接關係,也可能有間接關係……霍津梁突然想起來,陶筠風前陣子神秘兮兮的忙些什麼,還不肯告訴他,該不會,陶筠風忙的事,跟王恒達有關係?

霍津梁不是無緣無故這樣猜測,因為之前陶筠風就跑去找YX公司的劉經理,回來之後雖說劉經理滿嘴跑火車,她沒問出什麼來,但那之後,她嘴上答應他,那事過去了,不要再糾結,可她神秘兮兮的瞞著他忙些什麼,問她的時候,說是:“我正在努力一件我認為很有必要的事,現在暫時保密,以後你會知道。”她認為很有必要的事,就是在背後搗鬼對付王恒達?

王恒達被警察帶走,陶筠風驚訝了一番,心裏感覺還是挺痛快的,就是那種看到“惡人有惡報、壞人受到懲罰”的痛快。

下班之後,陶筠風沒有直接回家,而去了TR創意園,到時風公司找陸蘭時,跟她分享一下這大快人心的事。

陸蘭時也感覺出了一口惡氣,大快人心,挺佩服的說:“筠風,行啊你,真搞了個大的,不動聲色就把王恒達給掰掉了!”

“不是,我不行,我就是個跑腿的!”陶筠風並不認為,王恒達被整倒了,是她的能力就可以做得到。

整垮王恒達的,不是她陶筠風,而是背後借她之手的那些人,比如蘇陌陌,比如卓廷煜,比如何律師,何律師背後的BOSS等……這些人就像串在一起的一串鞭炮,而她不過是一根引線,借著她這跟引線,一串鞭炮被點燃,把王恒達給炸飛了。

陸蘭時又開玩笑說:“你要是穿越到古代宮鬥劇裏,說不定能活到劇終。”

陶筠風翻了個白眼:“得了吧,以我的性格,絕對活不過第三集!”

晚上回到家,陶筠風心情很不錯,進門的時候,還隨口哼哼不成調的歌曲。

進門之後,看到坐在沙發上的霍津梁看她時一臉嚴肅的表情,她哼歌的聲音自動消音,感覺屋裏的氣壓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