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下午幫廚的幾個人走之前,楊鳳仙便托了孫嬸子告訴張四伯明日要坐牛車進城。晚上吃飯的時候便和楊家孝等人說了要去鎮上。
除了去給宇文雪兒道謝,送新花樣子之外,她想著手開始辦在空間養動物的事了。
吃飯的時候,楊家孝說道:“鳳丫頭,今日在酒席上你不該給你奶奶和大伯娘沒臉的。畢竟她們二位是你的長輩,這事兒若宣揚出去,對你的名聲也不好。”
李雲也附和道:“是啊,鳳丫頭,你現在年齡也不小了,再過幾個月就是你十八歲的生辰了,到時候辦了及笄禮,也到了能說婆家的時候了,這個時候可不能壞了名聲。”
她之所以對婆婆妯娌百般忍讓,就是怕女兒和她們抗衡壞了名聲,嫁不出去。現下女兒又一直表現的那麼強勢,讓她不由得多想了許多。
楊鳳仙筷子一頓,想起了及笄禮的事。在現在這個朝代,不管男子還是女子,都是十八歲成年,男子行冠禮,女子行及笄禮,而後便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嫁娶。
男女最小成婚年齡不得小於十六歲,最大不能超過二十三歲。等到了二十三歲,若還沒有嫁娶,便會有官媒上門,保那十成十的媒。
除非是那名聲爛透的道德敗壞的,官媒都不會處置,這樣未成婚的人便要每年都交上一份人頭稅。
若是沒錢娶媳嫁女的,到了二十三由官媒配了對之後,也隻是匆匆的搬過去就完,連酒席都不會擺。
但若是妻子或相公因故去世的,那這人大可以婚娶自由,不再受官府管束。不過若是一個地方有不少這樣的人,官媒也會去詢問是否有意再成婚,若無意,官媒也不會強迫,更不需要交人頭稅。
十八歲之後成婚這點讓楊鳳仙十分心安,她可不想穿到這裏後十四五就當娘,那太可怕了。
她也曾問過李雲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規定,李雲告訴她是因為前朝十四就可以嫁娶,但懷不上孩子,或者孩子生不下來的人太多了,反倒是那些年齡大些成婚的子嗣更興旺。
若是懷不上孩子,或是男子的媳婦生不了孩子難產而死的話,這婚喪嫁娶的又是一大筆錢,不利於經濟的發展。
所以今上為了保證國家的人口和經濟,重新規定了新的成年成婚的規矩。
楊鳳仙對這規矩有自己的理解,按現代的眼光來看,男孩女孩如果十四歲就成婚的話,身體還未發育成熟,所以女孩很難生產。
若是按本朝的規矩,最小十六,最大二十三成婚的話,所生的孩子質量會更好,大人也危險更小。聽起來,今上倒是個賢明的皇帝。
李雲久久不見楊鳳仙回話,以為她是不耐煩自己說的,便隻歎了口氣道:“鳳丫頭,娘總不會害你,有你奶奶在,你的婚事不一定由我做主,娘也是為了你有個好婚事啊!”
楊鳳仙打了個哆嗦,要是由那老虔婆掌著自己的婚事,不說隨便配個人,倒是極有可能給那死了媳婦的鰥夫,或是做人小妾,或是給那窮困的兄弟做共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