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節:拋妻之男追要孩子(1 / 1)

七年後,nicole的生父找到梅阿姨說:“把孩子給我,我要見孩子。”

原來,nicole的生父和那北京女人結婚,婚姻過的並不如戀愛時候那樣輕鬆,畢竟是倒插門的男人,一男人在一女人家裏吃住,雖也做點工作但是賺的並不多,日子久了,那女人和其家人對他有了看法,本來以為他是個很能賺錢的男人,結果發現並不是那樣,於是他自己也感覺到了寄人籬下的卑微,事事都要強裝笑臉,時刻都要以一百二十分的熱情麵對那女人和女人的親戚朋友,不管他是開心也好不順心也好,他都要強裝很愉快的樣子……原來以為找了個好女人,又是北京的,有房有車的,滿足了男人的虛榮心,如今久了,他自己也感覺疲倦了,累了,感情逐漸不如意,導致離婚……

離婚,沒有孩子,於是他來向梅阿姨要回nicole,梅阿姨說:“孩子在英國,你要想見她,就去英國吧,如果你想要回去,也可以,隻要她認你!”

無奈路途遙遠,他也沒有辦法,但是他依然天天騷擾梅阿姨,鬧著要孩子的事……

後來,調解不成,他把梅阿姨告上了法庭,說孩子是自己的,梅阿姨不讓見孩子也不讓認……

nicole回國在法庭上對法官說:“這個父親我是不認的,除非我死了!

其實,法庭怎麼判,又判給誰,這對nicole來說都無所謂,因為nicole說她不會對他有任何的憐憫和同情,更不會有絲毫的父女之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