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想一下,當別人對我們做出承諾後,卻沒有兌現承諾,我們的心情自然也會相當的憤怒。因此,青少年朋友,我們一定不要忽視向他人許下的承諾。因為一滴水能照見太陽的光輝,一件小事能增進朋友之間的真誠友誼。誠信,我們應當從身邊的一點一滴做起,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那麼,在生活中,我們應該怎麼去做到呢?第一,不輕易向他人許諾,特別是自己無法做到的事情。如果對人的許諾太多的話,自己就會忘記自己承諾的事,如此一來,我們當然就很容易失去誠信了。
第二,向父母、老師、同學或者朋友許下承諾後,我們應該及時兌現,當自己不能兌現時,要向他們解釋清楚,並重新約定時間兌現。要記住,隻有我們對他人履行承諾,別人才會對我們履行承諾。第三,當我們對他人許下承諾之後,為了使自己能夠順利地記住,我們要時刻提醒自己要承擔起的承諾責任,有必要的話,我們可以準備一個小本子,記錄下自己答應別人的事,以便於隨時提醒自己。
第四,當發現自己有一次沒有兌現曾經許下的承諾時,一定要給予自己一些必要的懲罰。當然,如果自己能夠遵守承諾時,可以給自己一些獎勵。
第五,什麼事情都是有因有果的,如果我們身邊的人對我們能夠堅守承諾,那麼,我們自己也會誠信地對待周圍的人。因此,這就要求老師和父母也要對我們遵守承諾,如果他們不能做到,我們就要想辦法提醒他們。相信隻要我們身處在大家都遵守承諾,大家都誠信的環境下,那麼,就算我們想不誠信、想不兌現自己的承諾也不行了。
總之,為了我們的性格更加完美,我們青少年有了承諾一定要去履行,努力做到言出必行,做一個讓人相信的人!
為人厚道:做一個拾金不昧的人
“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裏邊……”這首歌大家都聽過,都會唱。那麼,在現實生活中,你撿到過錢嗎?當你撿到錢之後,你會怎麼處理呢?是把錢交給警察還是自己留下呢?
如果你還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那麼,請先看看下麵這幾個小同學是怎麼做的吧!
某市中學初二(3)班的四名同學在回家的路上,像往常一樣結伴而行。當他們經過花園小區外的休閑廣場時,四名同學中的一人發現前方不遠處的地麵上有一個黑色的女士錢包。他們發現包裏有3000元左右的現金、一部手機,還有很多的證件。
此時,另外三個孩子圍繞過來,向周圍大聲呼喊:“誰的錢包?誰丟錢包了?”半天也沒人應答。
一個同學提議說:“這麼多錢,既然沒有人要,不如我們拿去吃了、玩了吧!”
另一個同學說:“不行,我們不能這樣,我想,那位丟了錢的人一定很著急,我有一次丟了東西都非常著急呢!”
後來,這四名同學想起了父母和老師經常教育他們的話:撿到東西要交公,這是拾金不昧。他們經過短暫的商量,決定一同把這個錢包交到當地派出所,請民警叔叔幫助找到失主。
派出所民警在了解了情況之後,首先讚揚了這四名同學拾金不昧的精神,然後積極聯係失主。在派出所民警的幫助下,很快找到了失主。在認領遺失物品的時候,失主對四位同學表示了誠摯的謝意。
撿到錢財不據為己有,及時交公,是拾金不昧的表現,也是誠實正直性格的體現。但是現實生活中,我們可以發現,隨著現代社會風氣的影響,我們身邊越來越多的人變得浮躁,功利性很強,無論做什麼事情都要考慮有什麼好處。在這種社會背景下,有些人一心“向錢看”,從來不去想想失去財物人的著急心情,而把撿到的財物裝進了自己的口袋。
其實,“拾金不昧”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一個有道德、有責任心的人一定是一個厚道的人,一定是一個操守自持的人,一定是一個重義輕利的人。責任心是道德的內核,是自覺遵守道德規範的前提。
應當說,拾金不昧表現出的責任心可以養德,更可以樹德。責任心一旦成為一種群體行為,形成氣候,其含義就不僅僅是“責任”二字本身,它會形成一種社會精神。責任心代表的是理性,是積極的精神。前麵故事中四個同學拾金不昧以及尋找失主的責任心,便是這種積極精神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