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附錄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製宣傳教育的決議(2 / 2)

三、進一步豐富法製宣傳教育的形式和方法。法製宣傳教育要深入群眾、深入基層,生動活潑、通俗易懂,為群眾所喜聞樂見,力戒形式主義。廣播、電視、報刊等各類媒體要繼續履行好社會責任,通過開辦法製欄目(專欄、專版)等,廣泛開展公益性法製宣傳教育。要充分發揮互聯網、移動通信等新興媒體的特點和優勢,積極開展法製宣傳教育。要努力辦好普法網站,充分發揮政府網及門戶網站在法製宣傳中的重要平台和示範帶動作用。要豐富法製宣傳教育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進鄉村、進社區的內容和形式,不斷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完善並落實公務員法律學習培訓製度,把法製宣傳教育納入公務員理論學習規劃和各類幹部培訓機構教學課程。要充分發揮學校作為法製宣傳教育重要陣地作用,保證中小學校法製教育課時、教材、師資、經費“四落實”。要充分運用“124”全國法製宣傳日開展集中法製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擴大法製宣傳教育的覆蓋麵和滲透力。要堅持法製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善於運用典型案例剖析和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開展法製宣傳教育,深入推進多種形式、多種層次的法治實踐活動,用法治實踐推動法製宣傳教育、檢驗法製宣傳教育的實效。

四、完善法製宣傳教育的組織領導和保障機製。各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各社會團體、各企事業單位和各類組織,都要高度重視法製宣傳教育工作,積極組織開展本部門、本單位以及麵向社會的法製宣傳教育。要完善法製宣傳教育領導體製和工作機製,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執法主體的法製宣傳教育責任,加強各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法製宣傳教育要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政府目標管理,法製宣傳教育經費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切實予以保障。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實際,統籌安排,保證法製宣傳教育工作正常開展。要進一步加大基層法製宣傳教育各項投入,努力為基層深入開展法製宣傳教育創造條件。

五、加強對本決議貫徹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要進一步完善法製宣傳教育考核評估機製,加強年度考核、階段性檢查。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組織實施好法製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做好中期督導檢查和終期評估驗收,並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要充分運用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以及代表視察、專題調研等形式,加強對法製宣傳教育工作的監督檢查,保證本決議得到貫徹落實。

(《人民日報》2011年4月23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