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形同陌路,不過如此(1 / 2)

“我……我是跟著我老公嫁過來的,但是,現在我離婚了,所以……”

錢小沫支支吾吾地還沒有說完,女人已經感同身受地罵開了,“又是男人!男人就沒幾個好東西!我也是跟老公嫁過來的,也離婚了,他跟另一個女人跑了,剩我們孤兒寡母的……我也就幫人在餐廳打工度日子,勉強維持生計……我看你的老公,應該是有錢人吧?”

錢小沫沉默良久,道:“嗯,是我自己,配不上他。”

“男人不能有錢,有錢就要變壞!不過,那窮的也不是好東西,見女的有錢就跑了!”

錢小沫笑了笑,見這個女人說的爽朗,不禁問道:“我還不知道你的名字,我叫錢小沫。”

“我叫沈紅,你看著年輕,叫我紅姐就好了!不過,你離婚也不至於淪落成這樣啊!”

錢小沫看了看自己肮髒的手,勉強敷衍道:“我……被人搶了……”

“搶劫啊?”

錢小沫點了點頭,是的,她的愛情、婚姻和家庭,全部都被命運搶了。

而現在,還有人想要搶她的孩子,搶她唯一生存的信念。

沈紅見錢小沫孤苦無依又大著肚子,十分疼惜,何況這是剛剛救了她的人。

她也是個知恩圖報的。

“你自己都窮困潦倒,還肯來幫我……哎,突然讓我想起,我也是一個人懷著孩子流落街頭……這樣吧,你要是不嫌棄,你就和我住在這裏,我白天出去打工,兒子也在讀小學,都不在家,也不會妨礙你什麼……”

錢小沫沒想到沈紅願意幫她,趕緊推辭,可是沈紅是個心直口快又樂於助人的人,錢小沫說不過她,加上自己也的確需要一個落腳安身的地方,暫時和沈紅住在一起,也能避開連老爺子,於是,錢小沫答應了。

不過,錢小沫和沈紅說好了的,每個月會給房租和生活費,沈紅知道她圖個安心,也沒拒絕。當下,錢小沫就在這裏洗了澡,換了衣服住下了。她見沈紅好多衣服都打著補丁,也將自己以前的衣服分給她,隻不過沈紅人高馬大的,勉強隻有一兩件湊合著穿而已。

沈紅的兒子叫做沈朗,是個挺秀氣的孩子,一直到傍晚才回來。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從小家境不好的緣故,沈朗格外的安靜內斂,很少說話,但懂事乖巧,成熟得來一點都不像是七歲的孩子,更像是十七歲的心智。他不僅能幫著沈紅做很多事情,而且在學校的成績很好,錢小沫看著那些獎狀,心裏想著沈朗將來必定大有作為,也不枉費他的媽媽含辛茹苦將他拉扯大了。

而現在,錢小沫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也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將來會是什麼樣。

這一夜,錢小沫睡不著。

她轉身看過去,沈紅每夜都在外麵咖啡店打工,幾乎要天亮才回來。而沈朗一個人乖乖的做作業,複習功課,做完之後才睡覺。錢小沫看著亮著的台燈,沈朗還在看書,錢小沫看了眼時間,已經是午夜十二點了。

他隻是一個七歲的孩子,都這麼努力,錢小沫更找不到理由偷懶了。

於是第二天,她送沈朗出了巷子,看著他上學的背影,自己也去找工作了。

現在沈紅家沒有網絡更沒有電腦,網上兼職是不能再繼續,而且對胎兒也不好。於是錢小沫隻能硬著頭皮去應聘,她不敢去大公司,一是她知道那裏的人是不會要一個孕婦,二是連老爺子的人很快會找上她。

所以連著一個星期,錢小沫都在小型的私人公司找工作,諸如行政助理、前台和文員的職位,但因為她大著肚子,都被拒絕了。沈紅一直鼓勵她,讓她幹脆去路邊的小店試試。所以錢小沫也輾轉出沒於花店、咖啡店和書店之類的地方。

沈紅還叫錢小沫,盡量找女老板和女店員多的地方,曉之以情,老板說不定一個動心,就接受了她。錢小沫社會經驗不豐富,這一個星期來在沈紅的教導之下,錢小沫也學會很多。

畢竟,當初她初入職場還沒有一年,就嫁人當了家庭主婦,還是嫁入豪門,衣食無憂。經營一個寵物店也是在雷銘和自家家人的幫襯下,剛有起色又出了事,算不上自己的獨立。

現在她孤身一人,懷著孩子,白手起家,開始重新踏上社會,也好。

沒過多久,果然如沈紅所說,錢小沫找到了兩份可以同時兼容的工作。

一份是白天在花店,一份是晚上在書店。

花店的生意不忙,錢小沫可以偷閑來看看網上關於財經、管理類的教學視頻,在書店更是不愁沒書看了。錢小沫對這兩份工作,還是相當滿意的。

從此,錢小沫算是在沈紅家安定下來了,空閑的時候也幫忙照顧沈朗。沈紅在咖啡店、快餐店和麵包店打工,很多當天賣不完的新鮮麵包牛奶什麼的,沈紅都打包回家,分給錢小沫和沈朗,三人相處的十分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