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 自強不息,在生活中做最棒的自己——自信與自強是成功的內驅力(2)(1 / 3)

比別人更賣力地工作

無論你的想法是什麼,你必須為實現它幹得比其他人更多,即使你投入時間與精力並不能保證你就會成功,你也要一直幹下去,否則結果就更可想而知。

《思想的光輝》

現在一個人10年換6次工作都很常見。但1946年的華爾街完全不像現在這樣。那時的人並不跳來跳去,人們常常把自己的一生和某個公司聯係在一起。

從布隆伯格被所羅門公司錄用的那一刻起,他就認為自己是一個“所羅門”人了,許多大公司貪求與眾不同的門第、風格、語音和常春藤聯校的教育背景,而所羅門更看重業績,鼓勵實幹,容忍異議,對博士生和中學輟學生一視同仁,布隆伯格感到很適應,他覺得那正是適合他的地方。

那時的職員都接受雇主的保護,這是因為,在那時的華爾街,重要的是組織而不是個人。

當時的布隆伯格認為:如果你能進入一個投資銀行公司——對不是創始家族的繼承人來說,可不是一件容易事,你會把它看成是終生的職業。你會一直幹下去,最終成為一名合夥人,然後在年紀很大時死在一次商務會議當中。

布隆伯格說:“我永遠熱愛我的工作並投入大量時間,這有助於我的成功。我真的為那些不喜歡自己工作的人感到惋惜。他們在工作中掙紮,這麼不快活,最終業績很少,這樣他們就更憎惡他們的職業。在這短短的一生中有太多令人愉快的事情去做,平日不喜歡早起就幹不過來。”

布隆伯格每天早上到班,除了老板比利·所羅門,比其他人都早。

如果比利要借個火兒或是談體育比賽,因為隻有布隆伯格在交易室,所以比利就跟他聊。

布隆伯格26歲時成了高級合夥人的好朋友。除了高級主管約翰·古弗蘭德,布隆伯格常是最晚下班的。如果約翰需要有人給大客戶們打個工作電話,或是聽他抱怨那些已經回家的人,隻有布隆伯格在他身邊。布隆伯格可以不花錢搭他的車回家,他可是公司裏的二號人物。

布隆伯格認識到:“使我自己無所不在並不是個苦差事——我喜歡這麼做。當然了,跟那些掌權的人保持一種親密的工作關係也不大可能有損我的事業。我從來不理解為什麼其他人不這麼做——使公司離不開他。”

他在研究生院第一年和第二年之間的那個夏天為馬薩諸塞州劍橋鎮哈佛廣場的一個小房地產公司工作,他就是早來晚走的。學生們到城裏來就是為了找一個9月份可以搬進去的地方。他們總是急三火四的,想盡快回去度假。

布隆伯格早晨6點30分去上班。到7點30分或8點的時候,所有來劍橋的可能租房的人已經給公司打電話,跟接電話的人訂好看房時間了。他當然就是惟一一個來這麼早接電話的人,那些給這個公司幹活的成年“專職”們(他隻是“暑期打工仔”)在9點30分才開始工作。

於是,每天當一個接一個的人進辦公室找布隆伯格先生時,他們坐在那裏感到很奇怪。

布隆伯格非常讚賞樣一句話。他說:“你永遠不可能完全控製你身在何處。你不能選擇開始事業時的優勢,你當然更不能選擇你的基因智力水平。但是你卻能控製自己工作的勤奮程度,我相信某地有某人可以不努力工作就聰明地取得成功並維持下去,但我從未遇見過他(她)。你工作得越多,你做得就越好,就是那麼簡單。我總是比其他人做得多。”

當然,布隆伯格並沒有因為工作影響了自己的生活。他說:“我不記得曾因工作太緊或我太專注工作而耽誤了晚上或周末的娛樂。我跟所有女孩子們的約會,我去滑雪、跑步和參加聚會比別人都多。我隻是保證12個小時投入工作,12個小時去娛樂——每天如此。你努力得越多,你就擁有越多的生活。”

要有不服輸的鬥誌

如果要論成功者與失敗者之間最大的區別在哪,那就是成功者都有不服輸的心性,這種心性在他人或外在環境因素的刺激下,會煥發屢敗屢戰,直至成功的鬥誌。

《思想的光輝》

據說,美國前總統裏根,在青年時期,曾經是個地痞式的人物,盡管他聰明機靈,也常常仗義行事,但他常跟一些不務正業的人混在一起,不是酗酒尋事,就是打架鬥毆。有一次,他與同夥一起將父親一個好友的汽車偷了出去,在加利弗尼亞外兜了一圈,最後開到紐約去賭錢,結果把父親好友的汽車也輸進去了。他父親知道此事後,非常惱火,對他罵道:“你簡直一無是處!”

“我這麼聰明怎麼會一無是處?”父親的這句話深深刺傷了裏根的自尊心。從此以後,裏根斷絕與那些不務正業的朋友們的來往。為了證明自己,裏根開始努力學習,並很快便擁有一份自己的不小的產業,直到後來成為美國最有威望的總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