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消滅南明平定五省(11)(2 / 3)

為什麼這時順治帝要委任吳三桂移鎮雲南?顯然是出於需要和可能這兩方麵的因素。順治十六年三月,南明永曆帝雖逃入緬甸,但晉王李定國、鞏昌王白文選仍分統軍隊活動於邊境地方,特別是李定國曾“兩蹶名王,天下震動”,清廷對他不得不防。京城滿兵雖善征戰,可順治十四年滿洲八旗隻有四萬九千六百九十五丁,怎能派出數千或一萬士卒遠戍雲南,且八旗軍向來是出征一段時間即需回到京師“拱衛宸極”,不能長久在外,沒有八旗軍為主力,綠營兵雖號稱六十萬,亦無力擔此重任。平南、靖南二王兵力向不及吳,隻有平西王之兵參加了攻滇之戰,並曾立下大功,因此,滇省需要大兵駐戍,需有大帥坐鎮,環顧左右,確係舍吳不可。且皇上對吳三桂又一直比較賞識,比起攝政王多爾袞來說,世祖更加重視發揮吳之作用。

順治五年四月攝政王命吳三桂率本部自錦州移鎮漢中時,隻是下了一道諭旨令其移鎮而已,並未詳細明確規定其應有之職權。順治八年九月初八,世祖賜平西王吳三桂金冊金印和敕書一道。金冊詳列吳三桂開關降清,“隨睿王破賊兵二十萬,底定中原,大功茂著”,在山西陝西斬殺、降獲、降服偽秦王、定遠侯、經略、總兵、副將、參將、遊擊朱生福等五百七十餘員和敵兵三萬餘人,攻克山西陝西二省五十八城等功,故“特授金冊金印”,封吳為平西王。敕書則詳述吳入川征剿之職權說:“四川逆賊盤聚,斯民陷於水火。茲特命爾統領大軍入川征剿,凡事與墨爾根侍衛李國翰計議而行,投誠者撫之,抗拒者誅之”。“地方既定之後,凡軍機事務,悉聽王調度,其一應民事錢糧,仍歸地方文官照舊管理。文武各官有事見王,俱照王禮謁見”。《清世祖實錄》第60卷第6、7、8頁。不久帝又賜敕諭固山額真、墨爾根侍衛李國翰說:“茲特命爾統領漢軍及綠旗兵,入川征剿,凡事協輔平西王而行”,“地方既定之後,凡軍機事務,悉助王調度”。《清世祖實錄》第61卷第4、5頁。順治十年十二月初九,帝以吳三桂入川征剿有功,於藩俸六千兩外,每年又加俸一千兩。十四年五月又以吳平四川嘉定功,再加歲俸一千兩。《清世祖實錄》第79卷第19頁,第109卷第21頁。

正可能是由於順治帝賞識吳之軍政才幹,予以重用,吳對平定川陝滇黔立下大功,且其非常積極地統兵攻滇,要消滅南明永曆權利,可見其對前明故君已經情盡義絕,今後自會永遠效忠清帝不懷二心了。因此,順治帝才決定派吳三桂移鎮雲南。

順治帝頗有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作風,他一決定委吳鎮滇之事後,就授以統軍治政大權。順治十六年十月二十二日,他諭吏兵二部說:

“雲南遠徼重地,久遭寇亂,民罹水火,朕心不忍,故特遣大軍,用行吊伐。今新經平定,必文武百官同心料理,始能休養殘黎,輯寧疆圉,至統轄文武軍民,尤不可以乏人。前已有旨,命平西王吳三桂移鎮雲南,今思該藩忠勤素著,練達有為,足勝此任。當茲地方初定之時,凡該省文武官賢否,甄別舉劾,民間利弊,因革興除,及兵馬錢糧一切事務,俱暫著該藩總管奏請施行,內外各該衙門不得掣肘,庶責任既專,事權歸一,文武同心,共圖策勵,事無貽誤,地方早享升平,稱朕戡亂柔遠至意。俟數年後,該省大定,仍照舊令各官管理,其應行事宜,爾等即行議奏”。《清世祖實錄》第129卷第9、1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