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老話說:“你吃肉,我喝湯。”意思就是我跟著你混,你好好吃肉,吃完肉,記得給我留點湯汁就好了,謙虛的說法。不過,現在情況好像變了。
十年前,我們家過年熬骨頭,媽媽撈出兩根骨頭給我和弟弟啃,那就是超大福利。骨頭上沒多少肉,即使有也比較堅韌,難啃,要有細致的功夫,耐心,和很好的牙力。骨頭湯一般用來炒菜,做湯料,肉直接就做成各種菜肴了。不過那時候骨頭卻是香的。現在,湯裏的骨頭,多半是無味的,甚至是寡淡的,嚼在嘴裏,實在難以下咽。廣東人吃湯肉,是要蘸醬油的,也有蘸醋的。不過,我始終不是特別愛吃,相反,倒是湯,我喝得很起勁。
昨天中午,我們家煮了豬腳骨頭湯,裏麵放了結瓜,這湯非常清涼,滋補而祛熱下火。我吃了很多燒鵝、叉燒和荔枝,已經上火長痘痘了,這湯喝下去,人立即覺得神清氣爽,喉嚨舒暢,腸胃都打通了,也不渴了。而撈出來的豬腳和骨頭肉,我怎麼也吃不下去,喝完湯,就想吃點青菜和魚;偶爾夾起一塊肉,蘸了醬,在嘴裏嚼好久都咽不下去。這時,吃肉便不是享受的奢侈,喝湯才是慰藉的安心。
時代在變,飲食的習慣在變,飲食文化也跟著變。所以,“你吃肉,我喝湯”這話的含義,就很微妙了。從前覺得稀罕的肉,現在稀鬆平常;從前不屑一顧的湯,現在則是珍貴的。所以,下次要跟人開玩笑,就說“你喝湯,我吃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