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十、解(坎下震上)(2 / 3)

這條爻辭的前兩句,一般都從“狐,喻隱伏之患;黃矢,喻居中剛直”這個方麵作解,把它的象征意義說成是:“九二”大臣具有“黃矢”似的剛直中和的美德,因而得以清除“九五君主”身邊的隱患——狐狸一樣的邪媚小人。讀者自己品味這種理解吧,我不作分析了。

六三:負且乘,致寇至,貞吝。對這一爻的誤會,直接原因是錯解了前一句。“負”有“以背載物”的義項,《韓非子·喻老》中有“王壽負書而行”句,“負書”就是說“背著書”。“乘”有“乘坐”義,這有孔子的話為證:“乘殷之輅,服周之冕。”(《論語·衛靈公》)“且”有時相當於“而且”,這不成問題。因此,“負且乘”很自然地被理解為“背負重物而身乘大車”。於是可以推論:“蓋車既可載人,亦可載物,今乘車而負物,則其物之寶貴,人盡知之矣,盜思奪之矣,其患難由此生矣。”(高亨語)所以後麵就說:“致寇至,貞吝。”幾乎所有注家都是作這種理解,至於這話的喻義,則多取《係辭上傳》的說法:“負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即認為這一爻是批判小人竊據高位,並預言他必將垮台,而且是咎由自取——“貞吝”。

在講我的理解之前,我想先指出以上流行理解中隱含的一個錯誤《係辭上傳》說的前兩句,顯然不是以道德,而是以地位區分君子和小人的,即居高位做官者為君子,處下層搞體力勞動者為小人。既如此,當某個體力勞動者因故進入高位之後,他就成了君子而不再是小人,這隻能說他從小人變成了君子,怎能說是“小人竊取高位”呢?這樣說顯然將“小人”偷換成道德上的小人了。這不能拿以地位區分的小人必也是道德上的小人這個預設來辯解,因為當時人並沒有這個思想,誰都不會認為顏淵也是道德上的小人。又,對這種“小人”居高位不滿而要求把他拉下來的,一定是正人君子,何以說“盜思奪之矣”(原文則說成“致寇至”)?難道當時的“盜”和“寇”都可以用來指稱真君子?這種明顯的邏輯錯誤,如果說在不大講究邏輯的中國古人那裏不足為怪,今天的注家還抱住傳統的說法不放,還這樣不講邏輯,就不能不說太令人遺憾了!

再說我的理解。這一爻是承接上一爻“田獲三狐”的話題說下來的,田獵和作戰打仗是同一類事,所以這一爻乃是講作戰的事。“負且乘”中的“且”,和《老子》第六十七章裏“今舍其慈且勇,舍其檢且廣,舍其後且先,則死矣”這句話中的三個“且”字用法相同,是表示轉折兼條件的關係。“負”確是說“背負重物”,但在這裏是喻示行動不便,很不靈活,像身上背著很重的東西一樣。“乘”是用它的基本義,“登、升”的意思。同人卦九四爻說“乘其墉,弗克攻”,其中“乘”就是“登”義。背負重物是很不容易攀登的,偏要攀等於給敵人以可乘之機,登到了高處又容易被人發現,所以“負且乘”乃是表達一個假言命題的前件,意思是:如果已經像背負重物一樣地不靈活了,還想要登到高處去(暴露自己),那麼……這無疑將招來敵軍的攻擊,所以接下說“致寇至”。這個“致”相當於“就”,或認為是“招引”義。“寇”非指盜賊,僅是指謂作戰的敵方,(《晏子春秋·問下》:“民聞公命,如逃寇仇。”)這樣必將遭到本可避免的損失,所以最後預言說:“貞吝”。可見這一爻與上文是聯係得很緊密的:“負且乘”的表現恰與狐狸的機靈而又善於隱蔽相對照,因此,如果說上一爻是從進攻方麵說,要打敗聰明狡猾的對手,就要自己比他更加聰明更有智慧,這一爻則是從防守的角度說明,必須去掉身上的負擔,輕裝上陣,又善於隱蔽,才能躲過對手的攻擊。顯然,兩爻都意味著“解”:前一爻從正麵講,提到狩獵收獲大實是暗示技能提高了,也即不受自己原先技術水平的束縛;這一爻從反麵講,指出不把自己的身體從重負下解放出來將會吃大虧。所以這兩爻都緊扣了本卦主旨。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這一爻被誤解得更不像話。先看兩家有代表性的譯文:①“放開你的足腳大步行進,必有得財之報。”②“像舒解你大腳拇趾的隱患一樣擺脫小人的糾附,然後友朋就能前來以誠信之心相應。”按前譯,“解”是為了得財,依後譯,“解”是擺脫小人糾附,不是去掉自身弱點以增強才智。兩種理解都不符合本卦主旨,譯文也生硬、別扭,前後兩句的因果關係明顯是“強行扯上”的。這錯誤的直接原因是錯解了“而”、“拇”、“朋”、“斯”四字。

“解而拇”是同上一爻“負且乘”對應並且同構的,所以“拇”不是指腳趾,而是動詞。這一點,唯有高亨先生有所覺察,他說:“《釋文》:‘拇,荀作母。’《集解》與荀同。亨按拇母疑並借為□,同聲係,古通用。《說文》:‘□,網也。從網,每聲。’蓋所以捕魚或鳥獸者也。”高先生的缺點是不知這個“拇”乃是用作動詞,“收網”、“縛住”義,故是作為“解”的反義詞來使用的。注家們釋“拇”為腳趾,自然要訓“而”為“爾”或“汝”,孔穎達和高亨就都說:“而,汝也。”其實,這個“而”和上一爻的“且”同義,所以“解而拇”不但與“負且乘”同構,而且同樣是作條件從句,乃是說:你先“解”了,若是以後又“拇(縛住)”,那麼……換言之:要是你先放開手腳幹了,以後竟又縮手縮腳,那就會……那就會怎樣呢?下一句就是作回答,同時是預言兼警告:“朋至斯孚。”由此可知,這個“朋”既不是指“朋貝”,也不可能指“友朋”,而仍然是鹹卦和蹇卦中的那個“朋”,“眾”義。“至”是“被導致”的意思。(《韓非子·說疑》:“諂諛之臣,唯聖王知之,而亂主近之,故至身死國亡。”)“斯”在這裏不是“猶乃”,也不是“這”義,而是從它的“劈開”的本義中引申出來的“離開”、“遠離”的意思。(《列子·皇帝》:“華胥氏之國……不知斯齊國幾千萬裏。”)“斯孚”是說遠離了誠信。因此,“朋至斯孚”應翻譯為:那將使得大家都不信任你。這不是講得十分中肯嗎?《周易》作者知道,領導人出爾反爾,一下“解”,馬上又“拇”,是不能取信於民的。這後果對主體意味著什麼,不言自明,所以本爻後麵沒有斷辭——說明一下:“朋至斯孚”應讀作“至朋斯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