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減損之道
(卦辭)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爻辭)初九:巳事遄往,無咎,酌損之。
九二:利貞,征凶,弗損,益之。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
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無咎。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
上九:弗損益之,無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無家。
作為本卦卦名的“損”是和“益”相對待的,故為“減省”義。我國古人很重視損益之道,孔子在《論語》中就談到了損益的問題,《周易》損、益兩卦所作的教誨,也許就是他這方麵思想的源頭。“損”和“益”是分不開的,所以本卦雖名為“損”,也講到“益”,隻是側重於講“損”。
對於本卦卦、爻辭的理解,注家存在頗多分歧,我隻能選擇幾家的說法稍加分析,而把重點放在“體認方法”的討論上。
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純粹從字麵上看,這條卦辭是濃墨重彩地申說有孚的意義,前五句是個充分條件假言命題,“有孚”為前件,後四句一起作後件,可翻譯為:隻要有孚,就會大吉大利,決無禍難發生,一切行為都將合乎正道,可以放心大膽地往前拚搏。問題是這個“有孚”究竟是指對別人心懷誠信,還是說取得了別人的信任。我未見有注家明確地提出和回答過這問題,而“有孚”是確有這二義的。按說不能是前一義,因為是否對別人講誠信,是可以自己決定的,要是這意義上的“有孚”就有如此“效用”,豈不是客觀世界的變化完全服從人的主觀心理、心態了?《周易》作者不會宣揚這樣的“主觀唯心主義”的。那麼,依後一義,“有孚”又是講取信於誰了呢?這就須要根據下文來確定。
但後兩句不好懂,還有人斷句為“曷之用二簋,可用享”。“曷”無疑相當於“何”。有人說:“‘曷之用’即‘二簋曷之用’,‘二簋’兩字蒙後而省。”我以為不是如此。“二簋”是用來回答“曷之用”的,怎麼會先已隱含在問題中?這裏的關鍵是弄清“曷之用”究竟是針對什麼提出的設問。有本書明確地提出了這一點,但回答錯了:“‘曷之用’為設問詞,問用損之道應如何?”到此為止,還看不出前文蘊涵有“用損之道”,怎麼就會提問運用它時“應如何”了?我以為,這“曷之用”乃是針對開頭的“有孚”而發,即是要回答憑什麼取得了某某的信任的問題,所以這個“之”同“所”,“曷之用”等於說:所采用(或施用)的是什麼(方法)?下句就是回答這個問題。“簋”讀guǐ,是古代一種裝食物的器皿,大概主要用來裝祭祀活動時進獻給神靈、祖先的禮品。“享”既可指進行祭祀活動本身,又有“進獻”的意思,所以“二簋可用享”是說:“有兩盆禮品就可以進行祭祀活動了”,或者:“進獻兩盆禮物就足夠了”。這個回答顯然預設了“有孚”乃指取得神靈的信任,和取得神靈的信任須通過祭祀活動(這在當時的人看來是十分正常的),故而隻是針對祭祀中進獻禮品的數量來提問和作答。
現在明白了,原來,那表達假言命題前件的“有孚”,乃是指獲得了神靈、祖先的信任,因而能夠得到他們的護佑,唯其如此,這“有孚”才發揮了那樣大的作用。因此,作翻譯時,將這“有孚”譯為“隻要得到了神靈、祖先的信任”,才具體而準確地表達了原文的意思。按這理解,這“有孚”的“有”不是“心中存有”義,而是“獲得”義——“有”確有此義,這在講解需卦第二爻“小有言”句時已援引過例證。
但“有孚”又似乎是雙關的:獲得神明、祖先的信任,不是全靠對他們心懷誠信嗎?因此,從更深的層次上說,即如果著眼於那些“效用”的間接原因,這“有孚”則是指人對神明、祖先心懷誠信。這使我們聯想到著名的《曹劌論戰》中,魯莊公對於曹劌提出的“何以戰?”問題的第二個回答:“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可見,人確是以自己對神的“信”也即“孚”,來求得神對自己的信任(孚),並從而獲得賜福和保佑的,在當時人看來,情況必是如此。換言之,在古人看來,對神的“孚”和取得神的信任和保佑,是二而一一而二的,用邏輯學的語言表達,是此二者為等值關係。因此,將本卦辭頭句“有孚”譯為“對神明心存誠信”,可說是又簡明又準確的翻譯。注家們給出的譯文,真正的缺點是未能指出“有孚”的對象,少了“對神明”三字。
但作為損卦的卦辭,本卦辭的重點應不在極力申明有孚的效用,而在對“曷之用”的回答。“兩盆祭品就足夠了”,這回答實是說:要取得神明的信用,根本之點在於對它心懷誠信,進獻的禮品的豐厚程度是次要的,可多可少,從你的實際出發,足以體現你的誠意就行了。“可多可少”就是“可益可損”,所以這才是這段話作為損卦卦辭的落腳點。注家們對本卦辭的注釋,又一根本缺點就是並無根據地把“有孚”說成就是指“減損之道”,或者把“減損之道”歸結為“損上益下”。這,我隻想指點出來,提醒讀者閱讀其他注家的解說時加以注意,不想加以分析了。
初九:巳事遄往,無咎,酌損之。“巳”,有的版本作“已”,故有注家譯“巳事”為“放下工作”、“完成了自我修養之事”,或者解釋為“治病止疾”。更多的人認為這個字是“祀”的借字,帛書中明顯作“巳”,可為旁證。我持後一意見。“遄”讀chuán,“疾速”的意思。故頭一句是說:如果有祭祀活動要辦,應該趕快辦,不可拖拉。這也是表示對神明的敬重和虔誠。“往”在這裏應是實行的意思,(“往”有實行義,在講坤卦卦辭“君子有攸往”句時已作說明和引證)注家們多譯為“前往”,很沒有道理:若是自己舉行祭祀,無所謂“前往”;若是別人舉行,你主動“前往”幹什麼?由於“遄往”表達了敬重和虔誠,所以後麵說“無咎”——不會因此受責難、遭禍殃。末句“酌損之”是針對祭祀活動的規模和進獻的禮品數量而發,是說:這二者可以根據你的實際情況而定,可以酌情減省,言外之意和爻辭說的一樣:重在誠信。把這意思放到第一爻講,顯然最為恰當,因為這道出了損益的根本原則。這條爻辭使我們記起孔子關於禮的一段話:“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論語·八佾》)這裏也是說,舉行祭禮、喪禮等,本質的東西是體現出真情實感,而不在規模大小、祭物多少等形式的方麵,後者以能表達、反映前者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