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十一、損(兌下艮上)(2 / 3)

孔穎達對這條爻辭的解釋是:“損之為道,損下益上,如人臣欲自損己奉上,然各有職掌,若廢事而往,咎莫大焉,若事已不往,則為傲慢,竟事速往,乃得無咎。故曰已事遄往無咎也。酌損之者,剛勝則柔危,以剛奉柔,初未見親也,故須酌而減損之,乃得合誌,故曰酌損之。”且不說他這是認“巳”為“已”作出的解說,從解《易》的一般方法和原則看,他顯然是把原文中本沒有的“損上益下”、“損己奉上”等意思硬行塞進去了。這在孔穎達並不奇怪,他是奉旨注釋《周易》的,哪能不借此良機討好皇上,我們今天有的注家還采用他這說法注釋本卦本爻,就不好理解了。

九二:利貞,征凶,弗損,益之。上一爻並不僅僅是說明隻要心誠,祭祀活動就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從簡辦理,即“損”,實際上更是不明言地交代說:這原則也可以推廣到別的事情上去。這就引發了一個問題:是否隻有可“損”之時,沒有該“益”的情況呢?這一爻就是回答這個問題。所以這條爻辭是說:當不損反益更有利於貫徹“公理正道”的原則時,例如,當正義的征伐活動遭受大挫折,即處於凶險之中時,就不可“損”,而是應該“益”了,就是說,這時反而要投入更多物資和兵力,甚至擴大戰爭規模,以求征伐獲得勝利。這裏的前提是前句說的“利貞”,即這樣做更有利於持守正道。這自然意味著這場征伐活動確是“師出有名”的。這是對上一爻的補充,更全麵地突出了“損”的根據和目的,而不是離開“損”的主題轉而講“益道”了。

有人將這一爻的“弗損益之”四字連讀,即把“損益”看作一個雙音詞,於是這句成了“不損也不益”的意思。僅就這四字而言,當然可以這樣理解,但用這意思承接上文,特別是上一爻,就說不通了。他們隻好曲解上文以迎合這個理解,或照字麵直譯全爻,結果使得三句話完全銜接不上。例如有本書就譯成這樣:“利於正固,征進凶。不損上也不利下。”這哪能讓人讀懂!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對這一爻,注家們多隻用爻位說作解,我未見有從義理上講得比較圓通,而又與“損”這個話題聯係得緊密的解說,於是我試對此爻作個新解,僅供讀者參考。唯孫振聲先生有幾句話頗能給人啟發:“平均的原則,是要損有餘,益不足,三人就要減省一人,一人就得增益一人。”從古人有不患貧而患不均的平均主義思想看,從這個方麵去體認這條爻辭,也許合於實際。但這可說是損益的根本原則,理應放到第一爻講,放在這一爻講,就與上下爻聯係得很不緊密,簡直沒有承接關係了。我於是記起了孔子的“三人行,必有我師焉”的話,又想到:第一爻講敬神活動中可以酌情節省物資、財力,第二爻講政治生活中應該不違原則地增加軍需、人員的投入,這第三爻似乎該講個人才德方麵的進步——增才進德,也即損缺陷、益長處了。才德是在人際關係中通過比較而顯示出來的,用“三人行”、“一人行”這樣的說法來表達,是很可能的。

人的才德,不僅是在比較中顯示,也隻有通過比較,人才會因為發現自己不如別人而羞愧,從而希求增益之,也即減損自己才德方麵的缺陷、毛病。而人發現和承認自己的一個缺點,往往又是因為先對別人作了這個方麵的比較,認定了這個缺點並非是不可克服的。要比較,就至少有兩人,加上自己,就是三人了。所以“三人行則損一人”大概是說:一個人比較了別人之間的才德,就會發現自己才德方麵的缺點,就會希求克服之。這“損”是指減少缺點。

如果對前句的以上解說頗有道理,那麼後句就與孔子說的“無友不如己者”相關了。“三人行”不是說三個人一起走路,而僅是指發現、承認自己缺點的途徑,同樣地,“一人行”是說發現了自己的缺點以後如何去克服它,那就是去結交在這個方麵勝過自己,亦即沒有這種缺點的人,觀察他何以沒有這個缺點,並求得他的幫助。這就是“一人行,則得其友”。“得其友”即求得幫助自己克服缺點的人,和他做朋友。這理解也直接是“損益之道”的內容。前句重在“損”,後句重在“益”,不僅損益的都是人的才德方麵的東西,而損即是益,益即是損,足見這個表達是十分完美的,既生動形象,又全麵準確,還對仗得非常工整。

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無咎。這是講健康方麵的損益了——損疾病,就是益健康。“其”為反身代詞,相當於“自己的”。古人稱病愈為“有喜”。所以這一爻不過是說,有病要治,還要爭取快點好。這樣愛護身體不是“嬌氣”,不應受到非議,故說“無咎”。“疾”和“病”分開單用時,“疾”指小病,“病”為重病,故這裏用“疾”字,也許含有病要在病得還不重時就及時治療,這樣能好得更快一些的意思。前兩爻講國家大事上的損益,接著用兩爻講個人身心方麵的損益,又把才德的損益放在前麵講,這個安排是既有邏輯性,又切合當時人的思想觀念的。因此,我隻對這條爻辭作這樣樸實的理解,並且很有信心。但大注家們的解說深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