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十一、損(兌下艮上)(3 / 3)

對這條爻辭中的“疾”字,孔穎達的解釋是:“疾者,相思之疾也。初九自損己遄往,己以正道速納,陰陽相會,同誌斯來,無複企子之疾,故曰損其疾。”程頤則說:“初之益四,損其柔而益之以剛,損其不善也,故曰損其疾。‘疾’,謂疾病,不善也。”今天的注家不少人還因襲這個解釋,有人稍加改變,說這個“疾”是指謂人的缺點,或加以引申,說:“凡不順、晦氣、毛病、缺點等皆可謂之疾。”他們的理解是否真的深刻些,更合事理邏輯些,讀者自有判斷。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到上一爻為止,關於處理損益關係的基本原則,以及損益的對象,即該損什麼和益什麼的問題,都講過了,所以這一爻隻能來講對待損益本身的態度問題了,就是說,這是交待,當麵臨一個具體的“損益問題”必須加以處理,又明知該怎麼處理,但受到傳統、環境、有關人員等的阻撓、反對時,該怎麼辦。這一爻作的教誨就是:即使有人送給你十朋之龜作為交換條件,請你改變你的“損益決定”,你也不要接受,你若能夠這樣堅定,那就大吉大利了。下麵讓我作具體的說明。

句首的“或”就是這個字的常用義,“有人”的意思。“益之”的“益”在這裏是借為“錫”,賜予的意思。在古代,凡贈送禮品,無論上對下或下對上,都可說“錫”,隻是賦予了“贈”以慎重、正規的意味。“之”在這裏是第二人稱代詞,指代聽話者,相當於“你”。“之”是確有這個用法的,但認為在這裏僅起調整音節的作用,並無實義,也可以。“十朋之龜”,字麵義是價值十朋的大龜(古時以貝為貨幣,用繩子串起,一串五貝,兩串為一朋,十朋即一百貝),這樣大的龜在當時是被視為寶物的,但這裏隻是用以喻示贈品價值極大。“弗克違”是說不願因此改變做出的損益決定。“克”是“能”義,“違”即違背、違反,也有離開、出走的意思,這裏最好理解為“放棄”,即放棄原先根據損益原則作出的損益決定。這樣做,說明貫徹損益原則是很堅定的,並且言而有信(有孚),從而意味著將得到神明的護佑,以及才能、道德上的大進步,故評價為“元吉”。

上九:弗損益之,無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無家。這一爻有兩點難解,一是“得臣無家”的含義,二是各句之間的意念關係。我的理解又與各家不同,讓我分別陳述。

請先看四本書給出的“得臣無家”的譯文:①“得到臣民而失去家”,②“得到廣大臣民的擁戴而不限於一家”,③“空想一場罷了”,④“得食臣祿而不再閑居於家”。我的閱讀範圍有限,肯定還有更多不同的理解。要將這些意思與“損益之道”聯係起來,肯定要填一些“空白”,即要拐很大的彎子。我的出發點是:這是在向君主說話,作為末一爻,講的意思則應既能起收尾的作用,同時又要能從上一爻順暢地過渡到這意思,不使人感到突兀。據此,我以為這整條爻辭是說:你們作侯王、君主的,能夠無為而治是最高境界,因此有些事情上該如何掌握損益之道,你們不必具體過問,讓手下人去處理就行了;既然有了諸多臣仆,何必還具體操辦家事呢?所以這末一句可這樣翻譯:有了好臣下,就可以不當家——這“得”就是“得到”義,從結果看,就是“有”。在古代君王心中,他的國就是他的家,家國不分,但說“家”時,總讓人聯想到家長要操辦家裏的事,“無為而治”是針對“治國”而言,不是講治家可以不具體管事。“臣”即臣仆,但說“臣”常是和君相對,即臣是國家的,仆則是家裏的,是相對於家的主人而言,所以總是說君臣、主仆,不說君仆、主臣。因此,對“得臣無家”作上述理解,文字上毫無問題。

再回頭看此句同上文的聯係,就可以知道,開頭的“弗損益之”不可讀作“弗損,益之”了,乃是“不損也不益,一仍其舊”的意思。不言而喻,隻能“在某些事”上可以如此,因為這是對前文作最後的補充。哪些事呢?後三句就是交待說,是這樣的事:你不損也不益地照老規矩去辦它絕不會受到世人指責、反對(“無咎”),也合乎正道,結果將很好(“貞吉”),並且不會成為今後工作的障礙(“利有攸往”)。由於“弗損益之”是這個意思,而這意思等於說:對有些事你就不必操心了,這自然會引發侯王君主的一個反問:那麼,我應操心什麼?於是追加“得臣無家”一句,對他心中的問題作個回答。這回答其實是說:你該管的是損益的根本原則問題,不是具體去管哪些事該損該益。可見這一卦同時也是教誨君主應該無為而治。

對這一卦的主旨,孫振聲先生的概括令人驚訝:“這一卦,闡釋損人利己的原則。”盡管後麵作了許多說明,恐難改變這個表述的“不可接受性”。陳、趙二先生說:“《損》卦……是講損道,即人應如何自損及損極受益的道理。”這也講得不準確:“自損”意思不清楚,根本談不上“損極”。黃、張二先生則完全因襲傳統觀點:“《損》卦的意義,重在‘損上益下’。”這是把後來儒家灌注到《周易》中去的思想當作它本有的了。我以為,對本卦主旨確實不好講得太具體,說是論述關於“損”的根本原則,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