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十三、央(乾下兌上)(2 / 3)

九二:惕號:莫夜有戎,勿恤。這條爻辭的冒號是我打的,一般都作逗號,黃、張二先生的譯文則可作流行理解的代表:“時刻戒惕呼號,盡管深夜出現戰事也能對付,不必憂慮。”這理解在文字上可以通過:“惕”有戒懼義;此“莫”(讀mù)為“暮”的本字;“恤”即憂慮。朱高正博士還挑明其寓意說:“這就是所謂的‘有備無患’。”似乎古今注家一律如此理解,程頤就說:“能知戒備,處決之至善也。內懷兢惕,而外嚴誠號,雖莫夜有兵戎,亦可勿恤矣。”朱熹也跟著說:“當決之時,剛而居柔,又得中道,故能憂惕號呼以自戒備。而莫夜有戒亦可無患也。”但這“貫通古今”的解釋卻明顯與全卦主旨不合:卦辭強調“不利即戎”,初爻更說如果迎戰(往)那是自取其禍(為咎),這裏怎麼會又要求時刻戒懼,準備作戰呢?所以這理解肯定又錯了。

再查帛書,“惕”作“□”,鄧球柏先生說:“□(yì,異):改變。”“□,通行本作‘惕’。《音義》:‘惕,來曆反。荀、翟作錫,雲:賜也。’□、惕、錫、賜,皆從易得聲,可通用。”據此,他認定“□號”是說“改變號令”。按他這解釋,“惕號”後麵的話就該是“號”的內容,從而全爻的意思完全不同於上述理解了。問題是:並沒有一個“原先的號令”,怎麼突然說“改變號令”了?似乎不能把卦辭中的“孚號”說成原先的號令,因為那號令是說“不利即戎”,改變它就是要求“即戎”了,可後文說的不是這個意思。據此,我認為這個“惕”字應按荀爽、翟玄的版本,作“賜”。“賜”是特指上對下的給予,因而“賜號”隻是說上級向下級發送命令,從而不存在上述疑難。再查竹書,“惕”作“啻”,而“啻”與“賜”音同,就更使我對這個理解有信心了。

末後的“恤”字,帛書作“血”。“恤”、“血”倒是可以相通,家人卦第五爻中的“勿恤”,帛書中也作“勿血”。但這裏隻能是假“恤”為“血”,而不是相反。“血”作動詞時是“以鮮血塗沾”的意思(例如“兵不血刃”),故“勿血”是說要避免流血,實際上就是要求不應戰。認為這“勿恤”是“勿憂”義,就同上文銜接不上了。

因此,這一爻應這樣翻譯:要向下級發布命令:即使夜裏有敵兵來襲,也不可迎戰出擊。這就既合全卦主旨,又緊承了上一爻的意思,還交代了聽話的對象乃是“居上位者”,從而使“惕號”的主體同卦辭中“孚號”的主體一致了,發號者都是侯王、君主——“惕號”是祈使句,故我的譯文用“要”字引起;采用了“即使……也要……”的句式,是因為從全卦看,這種命令不是針對某一次的情況,而是一個較長時期內的既定方針的要求。

九三:壯於□,有凶,君子夬夬獨行。遇雨若濡,有慍無咎。“□”,帛書作“□”,讀qiú或kuí,是指人的顴骨,這裏當是代表整個臉部。訓“壯”為強壯的注家,多將頭一句譯為“強盛在臉部顴骨上”,或“繃緊了麵孔”。按我的理解,這句是說“傷在臉上”,實是喻指傷到了要害部位,因為在人體各部位中,“臉”對人的體麵、尊嚴來說是最關緊要的。所以從對敵作戰方麵看,這是說主帥親自統領的部隊被打敗了——主帥親領的隊伍必定既是主力,又是全軍的“麵子”所在。因此,接著就評論為“凶”。在“凶”的局麵下,主帥該如何辦?下句就是回答這問題:要毅然決然地撤走。故我以為“君子”應是指主帥(“君子”是與“小人”對言,指軍隊中人時,“君子”本來就是指將帥,“小人”指士卒或下級軍官),“夬”是分決義,“夬夬”就當是剛毅果斷的意思。可見這一爻也是說的不要應戰,即不要同敵方接觸,要“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