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十五、萃(坤下兌上)(3 / 3)

對這一爻,注家們多是用爻位說來敷衍,不提供譯文的注家倒是蒙混過去了,附有譯文的注釋著作就出洋相了,因為給出的譯文大多很不像樣子,正是這種爻辭使得爻象說、爻位說有了用武之地,如果《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下麵都是蒙混過去了,附有譯文的注釋著作就出洋相了,因為給出的譯文大多很不像樣子,例如有人這樣翻譯:“相聚無人至嗟歎聲聲,無所利益,前往將無咎害,但小有憾惜。”“聚斂財物,憂愁嗟歎,很不利,前往無害,但也小有麻煩。”簡直上句不接下句,不知所雲。看到這樣的翻譯,讀者怎能相信譯者真把原文讀懂了。

九四:大吉,無咎。為什麼在這裏說上這樣兩句,我真沒有想明白,所以先要說:正是這種爻辭使得爻象說、爻位說有了用武之地,如果《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下麵都是或者大多數都隻是寫上這樣一些詞語,那麼,《周易》確實隻能說是占筮算卦用書,隻能用象數說來解釋。但我還是想對這條爻辭提一個猜測性解釋:這是承接上一爻的意思,又作勉勵說:如果總不滿足於現有的成績(即不一“萃如”就“嗟如”),永遠一如既往地再接再厲地幹下去,那就真正大吉而且無咎了。我以為作者正是這個意思。

九五:萃有位,無咎。匪孚,元永貞,悔亡。這一爻,注家們栽倒在“有”和“匪”兩個字上,不知在這裏,前者是“獲得”義(講需卦、訟卦、解卦時都指出過“有”的這個義項),後者通“斐”,“匪孚”是“孚斐(匪)”的倒裝,誠信表現得十分顯著、突出的意思,並隱含人人都得而知之、敬而信之的意味。這一爻是說:由於會聚了全國人心,才取得了王位(“萃有位”),這無可指摘,不會有任何隱患(“無咎”);隻要誠信之心人皆可鑒(“匪孚”),就會大為吉利並因之更加決心長守正道(“元永貞”),不會做出引起日後悔恨之事(“悔亡”)。由於誤解了兩個關鍵詞,感到文義難懂,於是有人推測開頭的“萃”字是從“聚集”義引申出來的穩定的意思,“匪孚”是說不合事實,結果這一爻被翻譯成了這樣子:“穩定了王位,沒有壞處,雖然這不是事實,但隻要發揚光大永遠有誠的正道,悔恨就沒有了。”有本書則譯得簡短些:“聚合而擁有地位,沒有咎害,不孚正,開始恒守正道,沒有悔恨。”這種譯文無法讓人讀懂,又遠離了本卦主旨,我敢肯定,譯者自己一定也是很不滿意的,隻是“姑妄譯之”——說明一句:高亨先生認為這條爻辭“元”字後脫漏了一個“吉”字,我很以為然,所以我上麵對後幾句的翻譯或解說,是假定有個“吉”字的。

上六:□谘涕洟,無咎。“涕洟”即眼淚鼻涕(“自目曰涕,自鼻曰洟”)。“□谘”,有人說是連綿詞,謂悲歎之聲。所以這條爻辭多被解說為:“此言上六處萃之終,窮極無應,求聚不得,故悲歎之。唯其悲歎知懼,故亦得免害而‘無咎’。”最先作這理解的是王弼。本卦用這個意思收尾,豈不名為講“聚集”,實是講“聚集不得”了?所以我又不能同意。一查詞書,發現“□”字有懷抱、交付義,“谘”可作歎詞表示讚歎。(《書·堯典》:“帝曰:谘!汝羲暨和。”)據此可知,這一爻是承上文作總結說:對自己開創的“萃如、亂如”又“有位”的大好局麵,懷著感激之情深深讚歎,這並無咎害。言外之意是:但別忘了這局麵是靠“有孚不終”和“匪孚”得來的啊!用這意思收尾,就既承接了上文,又呼應了初爻,還最好地體現了本卦的主旨——有孚才能“萃”。

這一卦,我對卦辭和六條爻辭的解釋可說都具有“顛覆性”,隻因主旨充分地體現在卦名“萃”字上,所以曆來注家基於這一點而對本卦主旨作出的表述,同我的說法在字麵上又是差不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