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中國兒童文化建設方略(1 / 3)

童年是什麼?那是一個無數答案結集在一起的集合體。可是,在眾多答案中,有一個集合點,那就是:童年是一個夢,是人類所能做的最好的夢:恬靜、美麗、單純。兒童文化無疑是兒童健康成長的主流基地,需要成人精心嗬護,為兒童維護一個無憂無慮、健康成長的空間。在這一空間中,兒童表現出極大的創造性、原發性和好奇心。這一文化領地潛伏著一種結構,一種文化性的向心力,以此製約著兒童哪些可以幹哪些不可以幹,即同其他的文化一樣,兒童文化也有著自身的一套規則,由此規定著這個圈子內所有成員的行為。所以,兒童“與兒童文化之間的聯係可以稱之為一種共生交流,這兩者就如同風和天氣的關係一樣,是融合在一起的。一方麵,兒童文化為孩子的智力發展和自我意識的形成提供支持和結構;另一方麵,每一個孩子也是其中一個基本的、活生生的因素,每一個孩子接連不斷的參與,使兒童文化所有的獨特性和多樣性得以保存和更新”。([挪威]羅爾·布約克沃爾德:《本能的繆斯》,第24頁,王毅等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既然,不論在什麼地方,隻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兒童聚集在一起,我們就可以看到存在於他們遊戲規則中的秘密語碼——兒童文化。而且每一個孩子誰也不可能生活在兒童文化以外,兒童文化是兒童通過參與而生存發展的必經之路。我們應該衝破長期禁錮兒童精神的枷鎖,為他們創造起適合兒童自由、茁壯成長的兒童文化。可在我國,由於受“不把兒童當人看、不把兒童當兒童看”的傳統兒童觀、“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傳統教育理念、社會轉型期和信息時代麵臨的挑戰等因素的影響,今天的兒童文化建設矛盾重重:教育功利與兒童自然天性之間存在衝突、成人引導與兒童自由選擇之間存在矛盾、規範約束與兒童創造潛能之間存在較量、目標重塑與尊重兒童生命的對壘。那麼,如何來破解這些矛盾,真正有效構建起充滿兒童詩性邏輯的兒童文化,在以下章節中,我們將一一加以探討。

第一節正確的兒童觀是兒童文化建設的先導

在漫長的曆史進程中,人類曾有兩千多年沒有發現兒童,隻把兒童當作未來的成人或縮小的成人看待,這種傳統的兒童觀是製約兒童文化發展的根本因素。

一、兒童觀決定、引領兒童文化建設

兒童觀“是成人對兒童生活和心靈世界進行觀照而生成的對兒童生命形態、性質的看法和評價,是成人麵對兒童所建立的人生哲學觀”。(朱自強:《中國兒童文學與現代化進程》,第215頁,浙江少兒出版社,2000。)換句話說,兒童觀是指人們對兒童所持有的一組比較固定的觀念。它涉及很多方麵,從對兒童出生的接納態度到兒童服飾的安排、遊戲的選擇等等。某一特定時期的兒童觀不僅反映出當時人們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認識,它還直接影響著人們的養育方式以及與兒童有關的習俗、禮儀。日本著名兒童文學作家、理論家秋田雨雀在《作為藝術表現的童話》一書中認為,人類在進入現代社會以後,主要有兩種對立的兒童觀:“一種觀點是成人把成人的世界看成是完善的東西,而要把兒童領入這個世界;另一種觀點是,意識到自己和生活的不完善和不能滿足,而不想讓下一代人重蹈覆轍。”“從前一種觀點出發,便產生了強製和冷酷;從後一種觀點出發,便產生了解放和愛。”(朱自強:《論中國當代兒童文學的兒童觀》,第185頁,《東北師範大學學報》(社科版),1988(4)。)

縱觀東西方兒童觀的演變過程,從中可以梳理出以下幾點。

(一)兒童觀是兒童文化建設的支點

兒童觀是兒童文化理論體係建立的重要出發點,是建構兒童文化具體實踐方案的基本依據。它是兒童文化的理論、實踐不可缺少的根本指導思想,人們持有什麼樣的兒童觀,即對兒童采取什麼樣的態度,不但決定了兒童文化的發生與發展,而且直接製約著兒童文化的美學傾向和藝術風格。

在“童心主義”盛行的時期,英國“湖畔派”詩人科勒律治把兒童的幻想和民間童話中的神奇性,作為有價值的東西給予肯定。他認為,幼兒所具有的能力包含著與神相似的創造性和內宇宙,這種能力盡管隨著長大而逐漸失去,但在生命結束之前還會有些留存。也就是說,兒童是人類的原型,成人不過是兒童的變化,這正如他的詩句“兒童是成人之父”。在這種兒童觀的影響下,英國巴裏的《彼得·潘》和米爾思的《小熊溫尼·普》,這兩部童話中的人物一個個天真無邪,童心可掬。彼得·潘在回答他的對手問他是什麼時說:“我是青春,我是快樂。我是從蛋殼裏跳出來的一隻小鳥。”這正是對童心最形象的讚美。又如20世紀90年代,我國一批年輕的學者以自己富有個性的理論思維,建構“兒童反兒童化”的兒童觀。他們提出:正因為在兒童身上存在著許許多多的“小”,才促使兒童視角渴望著許許多多的“大”;正因為兒童身上存在著許許多多的“弱”,才導致兒童視角追求許許多多的“強”;也正因為兒童本身狀態的“幼稚”,才產生出兒童的精神投射強烈地指向成人化的“成熟”,指向窺探成人社會生活的未來實踐……現象已明示我們:吸引兒童讀者的魅力所在,並不在對兒童狀態的反映,而恰在於對兒童狀態的擺脫。(班馬:《中國兒童文學理論批評與構想》,第33—36頁,湖北少年兒童出版社,1990。)在這種兒童觀的影響下,出現了一批遠離兒童審美經驗、興趣的“少年探索小說”,並遭受了少年兒童讀者的冷落。

可見,兒童文化建設的內容除了要結合兒童內在的自身經驗之外,更取決於成人對兒童的認識即兒童觀,兒童觀為兒童文化的建設提供了目的、內容、方法及評價等的依據。

(二)兒童觀對兒童文化建設起著引領和促進作用

兒童文化能使兒童的能力得到發展,內在潛能得到激發,興趣和情感得到培養,生機勃勃之個性精神得到張揚,生命意識得到覺醒;兒童文化能使兒童獲得未來謀生的資本和知識,以增進兒童對生活的理解和加深他們對個人獨特生命意義的感悟,從而幫助兒童更好地進行生活。受不同兒童觀的影響,人們對兒童文化建設的理解也就不同,兒童觀直接製約著兒童文化建設的全過程,並起著引領和促進作用。

隨著曆史的前行,人們逐漸意識到兒童是人特定的發展階段,其生理、心理有它獨特的價值,人的任何其他發展階段都不能取而代之。兒童有未成熟性、可塑性、開放性、獨特性,他們具有發展的潛力、學習的潛能、教育的可能。兒童有自己的世界、興趣、需要、獨特的人格,他們有自己觀看世界、理解世界的方法。兒童期的確認,扭轉了以成人社會的要求來對待兒童的觀念和態度,兒童開始有了自己的世界,與之相適應,有了兒童的教育、兒童的文學、音樂以及兒童自己的生活方式,兒童的服裝、鞋帽、食品等等。更重要的是,人們除了關心撫育兒童外,出現了種種兒童法,以保障兒童的生存和發展等權利。

以遊戲為例,人們意識到用科學的兒童觀來指導幼兒遊戲,可以更好地發揮遊戲在幼兒學習和全麵發展中的價值。首先,在遊戲中兒童是獨立的個體。遊戲對於幼兒之所以魅力無窮,是因為幼兒的自主性可以在遊戲中得到充分體現和發揮。在遊戲中,活動的自由度較大,幼兒可以自主自願地從事自己喜愛的活動,支配控製自己的行為。而且遊戲是幼兒學習的一種獨特途徑和方式,是他們認識世界、發展自我的媒介。我們應為幼兒提供充分活動的機會,確保遊戲時間,最大限度地開辟發揮實際效用的遊戲空間。依據遊戲計劃,為幼兒提供充足數量和種類的遊戲材料也是保證幼兒充分活動的物質條件。其次,在遊戲中意識到兒童是完整的個體。兒童除了有健全的身體外,還有豐富的精神世界,必須高度重視其身體、認知、品德、情感、個性等方麵的全麵發展。要實現對遊戲的有效指導,要學會識別孩子的情感並接受他們的情感,營造起一種寬鬆和諧的人際環境和心理氛圍,讓他們無拘無束地遊戲,使他們產生愉快的情感體驗,增強活動的興趣,使他們在遊戲中樹立自信心和自尊心。在遊戲中應用提問或建議的方法去影響幼兒的遊戲行為,而不要一味地命令或責備他們。再次,在遊戲中意識到兒童是正在發展中的個體。由於受遺傳、環境、生理特點等因素的製約,每個幼兒在發展上都有其個性特點、個體差異。作為教師,應遵循其身心發展規律,承認個體差異,充分發掘其潛能,成為幼兒遊戲的“援助者”和遊戲環境的“創造者”。在組織和開展遊戲時,教師應促使幼兒以他自己獨有的方式表達自己的能力,幫助他們在他們自己印象的基礎上進行遊戲,並通過在遊戲中觀察,了解不同年齡幼兒有哪些生活經驗,感興趣的是什麼,最樂於幹什麼,從而日後為他們創設更好的遊戲環境。

二、我國當前兒童觀的主要代表觀點

兒童觀作為社會組織係統內的一個相對獨立的子係統,它隨著曆史的前進而生長著,不同的曆史時期對“兒童是什麼”的問題有不同的答案,自然形成了不同內容的兒童觀。如在西方,古代認為“兒童是小大人”,中世紀認為“兒童是生而有罪的”,啟蒙時代有“白板說”等等。如果我們對當前中國本土文化中的兒童觀進行梳理的話,發現其主要代表觀點為以下三方麵。

(一)兒童是祖國的花朵

“花朵論”強調兒童是國家最寶貴的財富,是國家最有潛力的資源,是未來的接班人和建設者。就像《中國少年先鋒隊隊歌》所描繪的一樣:“我們是共產主義接班人,繼承革命先輩的光榮傳統,愛祖國、愛人民,鮮豔的紅領巾飄揚在前胸,不怕困難、不怕敵人,頑強學習、堅決鬥爭,向著勝利勇敢前進,我們是共產主義接班人。”

“花朵論”其實是“預成論”的發展。在原始社會裏,兒童僅僅被簡單地看作種族延續的一個手段,兒童的生長發育同部落的生存需要、經濟和宗教等緊密相連。人們認為兒童存在的重要不在於他們自己,而在於“終極的目標”:男孩——潛在的戰士;女孩——生育未來戰士的工具。美國文化史家L.桑代克在其《世界文化史》中曾這樣描述希臘的兒童:所有生下的兒童由諸長老決定其體格適於生存與否以定棄留,兒童的父母不得參與。7歲時便使離開其母,置於軍營中練習搶掠糧食、體操、吃苦和自己發表意見以及學習一定數量的音樂和詩歌。而所教的音樂和詩歌,大半都偏於軍事性質的,在斯巴達可以看見兒童,而聽不見兒童。雅典人以有禮的態度、謙和與音樂訓練其兒童,與斯巴達相似。他們學讀、寫和彈琴,他們須熟讀荷馬史詩,他們在角鬥場上受體格的教育。而在中國封建傳統文化中有一個重要的社會根基:家庭宗法血親傳統。在這個觀念影響下,婚姻、生育成為家族傳宗接代的需要,將來能從事生產的兒童就成為父母年老的保險費,所以“所有小孩,隻是他父母福氣的材料,並非將來的‘人’的萌芽”,(魯迅:《熱風》,第6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73。)這一切,似乎說明兒童在中國傳統文化觀念中地位不低。可事實恰恰相反。由於這種地位不是建立在對兒童精神特點和獨立人格的理解和重視的基礎之上,所以這種“重視”反成為對兒童自然天性、生命活力的一種窒息、摧殘和扼殺!所以,和“預成論”一樣,“花朵論”所看到的兒童隻是“未來的成人”、“未來的國民”——“國民”屬於“國”,不屬於兒童自己;是“以國為本位”,而不是“以個人為本位”、“以兒童為本位”,它要求兒童承擔起救國救民的重任,要求兒童承擔起重塑民族精神的重任。

(二)兒童是早晨的太陽

毛澤東同誌曾說過:“兒童就像早晨七八點鍾的太陽。”太陽是生命、希望、光明的象征,於是,兒童也就成了人們心目中美好事物的代名詞。這類學者有感於現實社會的黑暗混濁,流露出一種反社會情緒與厭世避俗的感喟,於是他們站在成人立場來讚美兒童,把兒童狀態與兒童世界作為一種人生理想與社會理想來描繪,試圖在追求兒童心理、兒童生活中的妙趣中尋覓一方精神上的“淨土”和“樂園”。就如豐子愷在《兒女》中所描繪的:“近來我的心為四事所占據了:天上的神明與星辰,人間的藝術與兒童,這小燕子似的一群兒女,是在人世間與我因緣最深的兒童,他們在我心中占有與神明、星辰、藝術同等的地位。”(慧潔編:《生命中的第一個寧馨兒孩子》,第5頁,花城出版社,1998。)

“太陽論”其實是“兒童崇拜”和“兒童中心論”思想的延續。在西方持這種觀點的學者較為普遍。如當皮亞傑的理論風行日內瓦時,他將學校的標誌——一個成人引導一個兒童改為一個兒童引導一個成人;蒙台梭利也強調是兒童在建築著人類,兒童是成人之父;杜威承認兒童作為人的獨立意義和價值,強調兒童思維有別於成人思維而具有興趣性、情感性、多變性、流動性、新奇性和幻想性。由此生發:反對傳統的書本中心、教師中心的教育,主張站在兒童的立場上,從兒童自己即時的本能、自發的興趣和需要出發,以兒童自身的活動為教育過程的中心。在當今中國,幾乎所有的家長都將自己的兒女視作心肝寶貝,所以,“太陽論”形象地描繪出中國獨生子女在家庭中的地位,表明兒童的地位、兒童的權利是至高無上的。這種中心的轉移“是一種革命”。“這是和哥白尼把天文學的中心從地球轉到太陽一樣的那種革命。這裏,兒童變成了太陽,而教育的一切措施則圍繞著他們轉動,兒童是中心,教育的措施便圍繞他們而組織起來。”(趙祥麟、王承緒編譯:《杜威教育論著選》,第37頁,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81。)於是,種種不切實際的幸福光環都籠罩在下一代身上,造成兒童不敢直麵兒童現實生活,耽於幸福的幻想裏無法自拔。

(三)兒童是一個擁有各種權利的個體

新時期以來,有許多學者意識到兒童是一個擁有各種權利的個體。這種兒童觀的產生受兩件大事影響。一是1989年第44屆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兒童權利公約》;二是1991年七屆全國人大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同年中國政府宣布加入了《兒童權利公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體現了人類社會對兒童與兒童權利有了更合理性、更為全麵的認識。《公約》對兒童的理解是:兒童生下來就是一個權利的主體,他們擁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等基本權利。兒童是人,是走向成熟的人,是終將獨立的人。社會應為兒童享受自己的權利創造更好的條件。

“權利論”其實是“兒童本位”思想的傳承。在我國,20世紀20年代,進步學者倡導以人道主義思想解放被封建思想禁錮了兩千年的中國兒童,呼籲“把兒童當人看”(兒童不是父母的私有物,他是一個完全獨立的個人,具有與成人同等的人格)、“把兒童當兒童看”(兒童不是縮小的成人與不完全的小人,他有不同於成人的內外兩方麵的生活)。魯迅說:“孩子的世界,與成人截然不同;倘不先行理解,一味蠻做,便大礙於孩子的發達。所以一切設施,都應該以孩子為本位……”“兒童本位說”注重的是兒童心理、兒童情趣與兒童的需要,是尊重兒童獨立人格與精神世界的現代兒童觀。這種觀點在今天仍有借鑒、指導意義,它發現並強調了兒童作為生命主體的獨特的心理世界和精神需求,為中國兒童觀的現代自覺提供了觀念上的巨大推動。它“體現了現代社會最進步、最文明、最科學、最合理的兒童觀”,(王泉根:《兒童觀的轉變與20世紀中國兒童文學的三次轉型》,第71頁,《婁底師專學報》,2003(1)。)它是以兒童身心發展的基本規律為出發點的,是以社會發展的需要和社會對未來一代的期待為引導的。它至少包涵以下幾個主要的觀點:兒童是稚嫩的個體,身心各方麵尚不完善,需要科學的、合理的照顧和保護;兒童是獨立的個體,應有主動活動、自由活動和充分活動的機會和權利;兒童是完整的個體,必須高度重視其在身體、認知、品德、情感、個體等方麵的全麵發展;兒童是正在發展中的個體,除了有充分的發展潛能,還存在發展的個體差異,應遵循其身心發展規律,尊重個體差異,充分發掘其潛能;兒童是成長在一定的自然、社會、文化環境中的個體,應注重給他們提供指向環境的體驗、交往、操作、思考的機會。

三、我國當前兒童觀語境下的兒童文化建設傾向

兒童觀是兒童文化建設的哲學基礎,有什麼樣的兒童觀就會演繹出什麼樣的兒童文化建設現狀。對應以上各種兒童觀,我們發現當前我國兒童文化建設主要呈現三種不同的傾向。

1.兒童文化建設的“社會化”

在我國長期的傳統文化發展曆程中,中國人對“人”的定義是“仁者,人也”,隻有在“二人”對應關係(包括: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中,才能找到作為個體的人存在的價值,而“孤零零的個人——亦即是不受人倫與集體關係‘定義’的個體——就很容易被當作是一個‘不道德的主體’”。(孫隆基:《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第14頁,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中國文化突出的是一種集體主體性的精神特征,這種通過個體與群體的認同、溝通、完善,達到整個國家、民族和集體的完善,早已深深根植於大眾並左右著人們的是非觀念。所以中國的人倫關係裏,一向看重群體意識。這種追求“社會化”的傳統文化,在我國政治經濟製度、社會倫理習俗和文化心理各個領域都積澱了豐厚的文化底蘊,從而帶給人們的是對傳統文化根深蒂固的認同,即使“當一種文化受到外力作用而不得不有所變化時,這種變化也隻會達到不改變其基本結構和特征的程度與效果”。([美]托馬斯·哈定:《文化與進化》,第44頁,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

在《九十年代中國兒童發展規劃綱要》中有這樣的表述:“今天的兒童是二十一世紀的主人,兒童的生存、保護和發展是提高人口素質的基礎,是人類未來發展的先決條件。”“兒童的健康成長關係到祖國的前途命運。為了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一代新人,黨和政府一向關心和重視兒童的生存、保護和發展,把‘提高全民族素質,從兒童抓起’作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根本大計,在全社會倡導樹立‘愛護兒童,教育兒童,為兒童做表率,為兒童辦實事’的公民意識。”從這段文字表述中我們可以發現,在我國當下的政治和社會語境中,基本上還是從社會本位的角度來理解兒童、看待兒童、發展兒童的。既然兒童還隻是“祖國的未來”,扮演的隻是一個“接班人”的角色,還沒有“成為兒童自己”,那麼,在兒童文化建設中自然就會把兒童的社會責任承擔放在其首位,強調兒童文化建設的“社會化”。如:全國少工委辦公室〔2006〕10號文件《關於進一步發揮中少期刊作用加強少先隊文化建設的通知》明確規定:《中國少年兒童》、《中學生》、《我們愛科學》、《兒童文學》、《中國少年文摘》、《中國卡通》、《小主人》、《知心姐姐》等中少期刊是在共青團中央、全國少工委領導下,直接麵向少年兒童並深受廣大少年兒童喜愛的優秀少兒刊物。長期以來,中少期刊緊密配合共青團、少先隊的工作大局,努力用先進文化陶冶少年兒童的情操,竭誠為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服務,在傳播少先隊文化理念、教育引導少年兒童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成為展示少先隊組織風貌的重要窗口。在大力發展和諧文化、全麵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形勢下,要進一步發揮中少期刊的作用,更好地在少年兒童中傳達黨的聲音和要求,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係,傳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大力倡導和諧理念、弘揚社會正氣、塑造美好心靈,這是少先隊組織認真貫徹黨對少年兒童工作的新要求,切實鞏固黨執政的少年兒童群眾基礎的必然要求。

由此可見,在大部分人眼裏,兒童總是處在一種向被社會認可的成人期過渡的準備狀態,隻是國家未來的公民。古往今來,我們曆來相信“一個守規矩而可靠的人,會被中國人稱為‘老實’,如果一個人待人處事都很得當,就會被稱為‘老練’,一個人‘老成持重’,是一種為大家稱道的德行。因此,對中國的青少年來說,‘少年老成’是一個可欲的狀態,它為大家所推崇,並沒有‘未老先衰’的意思”。([美]孫隆基:《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第212頁,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似乎隻有通過“成人化”的兒童文化建設,兒童才能從沒有能力的人變成成熟的、有能力的成人。於是,無論是政策的製定者,還是為兒童提供服務的各類工作人員,或是為兒童創造的各種文化,往往忽略了作為現在時的兒童和童年期以及現在時的兒童所具備的各種特點和能力。

2.兒童文化建設的“母胎化”

從家庭文化層麵去考察,我們驚訝地發現我國當前的兒童文化建設還有一種“母胎化”傾向。兒童文化建設的這種“母胎化”傾向即認為兒童文化是陽光文化,應該更多地讚美生活中陽光的一麵,避免生活中的苦難呈現。持這些觀點的學者沒有真正走入兒童的心靈世界,沒有從博大的視野中看到苦難在兒童生活中的重要,沒有意識到過多的詩意、陽光、明媚描繪非但不利於兒童的健康發展,反而會讓兒童失去諸如珍惜、誠實、進取、耐勞等優良品質,他們往往囿於想象的美好世界中,經不起任何現實的撞擊,這種人文精神的衰落,隻會造就“垮掉的一代”。當然也有些兒童文化建設者深深地意識到:要走出人生的困惑,要實現人生的價值,最重要的不是去尋找傳說中的象牙塔,關鍵的是要像琵琶甲蟲一樣走出洞穴,隻有經曆漫長而艱難的人生追求,才能奏響生命之曲,才能閃現人生價值的輝煌。冰心曾說:“兒童的食物有多種多樣,他們吃著富有營養的三餐,他們也愛吃些點心和零食,有時還需要吃點‘藥’。”(吳虹飛:《鄭淵潔——一個著作等身的文盲》,《南方人物周刊》,2004(4)。)《光明日報》在2001年10月10日也曾發表了王泉的《兒童文學:應直麵苦難的缺失與手法的單調》一文,文中明確指出:“兒童不同於成人,他們有與生俱來的孤獨感,他們的心靈格外需要慰藉。但是這種慰藉絕不是一味地哄、捧,也不是僅僅誇大幸福、允諾光明,而是應當讓兒童通過擴大視野,來了解世界的多樣性,在感受他人他事中得到一種認同感和撫慰感。”是的,不能老是讓兒童吃“甜”的,沉浸在無汙染的世界裏,因為在這種熏陶下成長的兒童是脆弱的,他們對生活的認識是單一、片麵的,這樣就會造成孩子們無法理解長大之後看到的現實世界。

我國當前兒童文化建設的“母胎化”的傾向,與我國的傳統文化有著必然的聯係。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對於母親的依賴自古有之,如在關於大舜的神話中,舜用逆來順受式的方式與想謀害他的父親保持著表麵的和諧關係,而當他受不了虐待時,就逃到曠野裏號哭,並呼喚亡母的名字。由此表明,“中國人之間容或有父子之間的衝突,母子之間的關係卻是傾向於融洽的,中國人的下一代與‘嚴父’之間所保持的或合容或有忍隱的成分在內,與‘慈母’的感情卻往往是自然的——這種感情可以是一種‘親近’,也可以是一種依賴感”。([美]孫隆基:《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第203頁,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這種對母親的依賴感造就了我國兒童人格上的“母胎化”傾向。“母胎化”傾向還與我國當前獨生子女的家庭結構有著密切關係。在當今的中國,大部分家庭響應計劃生育的國策,隻生一個孩子,父母、祖父母都圍著這個“小太陽”轉,與過去相比,兒童享受著更多的資源,包括物質資源、愛的資源等。成人對兒童持有這樣的共識:孩子是未成熟的,在他們所處的年齡階段應受到最妥善的教養與保護;孩子的童年應是純淨的,應免於外在世界的誘惑與脅迫……(趙鬱秀:《當代兒童文學的精神指向》,第174頁,遼寧少年兒童出版社,2002。)

3.兒童文化建設的“科學化”

兒童觀的演變與社會變遷是密切相連的,人們的心智結構、思維結構與其所處的社會結構具有一種嵌入性的一致性。在不同的曆史階段,兒童身上所具有的文化符碼是不一樣的,有的時候承載的是平等和自由,有的時候承載的是罪孽和危險,有的時候承載的是純真和可愛。人們因其特定的社會需要賦予兒童特定的文化內涵,並使這種內涵通過涵化的方式被兒童認同和傳遞。

在我國當前,隨著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專家、學者們在哲學、心理學、教育、社會學等各領域的研究所得出的對兒童的看法已由分歧而日趨接近統一、科學。科學的兒童觀體現在對兒童本質有一個正確認識:承認和接受兒童期的存在及其價值;對兒童的發展規律和影響發展的諸因素有一個全麵正確的理解;對待兒童的正確態度。在這種科學的兒童觀的引導下,人們認為童年應有獨立的文化形態。周作人早在“五四”時期就認為:“我們承認兒童有獨立的生活,就是說他們內麵的生活與大人不同,我們應當客觀地理解他們,並加以相當的尊重。嬰兒不會吃飯,隻能給他乳吃;不會走路,隻好抱他:這是大家知道的。精神上的情形,也正同這個一樣。兒童沒有一個不是拜物教的,他相信草木能思想,貓狗能說話,正是當然的事;我們要糾正他,說草木是植物,貓狗是動物,不會思想或說話,這事不但沒有什麼益處,反是有害的,因為這樣使他們的生活受了傷了,即使不說兒童的權利那些話,但不自然的阻礙了兒童的想象力,也就所失很大了。”他還認為:“我們又知道兒童的生活是轉變的生長的。”(周作人:《兒童文學小論·中國新文學的源流》,第39頁,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而當代兒童文學界的學者朱自強更是強調:“我認為,應該把兒童看作獨特文化的擁有者,應該在承認兒童在成長的路途上與成人世界存在著緊密聯係的同時,最大限度地劃清兒童與成人之間的界限,建立起相對獨立的兒童王國。”(朱自強:《兒童文學論》,第31頁,中國海洋大學出版社,2005。)以上觀點,其實都確證了童年文化的獨立性。

在這種觀念之下,成人普遍認為兒童生活在“純樸的世界”,他們的世界是簡單的,與成人的世界不同。於是,有識之士認識到“現在我們發現自己處於新時代的轉折點,必須既為成年人工作,也為兒童而工作。我們開始建立一種新的政治秩序,它必須為它的國民提供兩種完全不同的社會環境:一個是為了成年人,另一個則是完全為了兒童”。([意]瑪利亞·蒙台梭利:《童年的秘密》,江雪譯,第16頁,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他們特別關注區別於成人的獨特精神個體的兒童世界,開始研究兒童的語言、兒童的遊戲、兒童的文化、兒童的生活……尤其是心理、生理、醫學、教育、哲學、文學、社會學等工作者,他們的實踐和研究,開辟了兒童工作的專門領域。當然,任何個體的發展,都不是與世隔絕的,兒童也一樣,他們在一定的文化場中生活,他們的成長和發展,也必然同時受到學校、家庭、社會的影響。

綜上所述,曆史的變遷在兒童身上打下了許多文化的印跡,兒童是一個自始至終的文化承載者。因此,在兒童文化的建設中,我們要承認兒童是個體人生發展的特殊階段,既要看到其發展的取向,又要看到其作為一個完全的人的獨立存在的意義和價值,又應當把兒童心理發展的階段性與連續性、獨立性與可變性辯證統一起來,並依此確立科學的兒童觀和兒童文化建設觀。

第二節家庭是影響兒童文化發展的源頭所在

由於童年期的脆弱與漫長,從出生伊始,兒童就必須接受成人的照料。因此,在兒童文化後天生長的過程中,成人文化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兒童出生不久,父母和孩子之間的嬉戲與交流就拉開了兒童文化生長的序幕。兒童在家庭氛圍中逐漸確立起其初步的社會信任。其後,兒童生活的範圍不斷擴大,越來越多的接觸到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古德曼認為兒童文化與其說是教來的,不如說是學來的。②Goodman,Mary,E.(1970).TheCultureofChildhood:ChildseyeviewsofSocietyandCulture.NewYork:TeachersCollegePress.)成人文化對兒童文化的影響包括有意識與無意識的。前者主要體現為正規的教養濡化,後者則主要通過成人與兒童的日常交往以及環境對兒童的滲透而發生,正所謂“蓬生麻中,不扶自直”。人類學家廣泛發現兒童高度關注身邊世界的證據。如研究顯示,不同環境中成長的兒童,在5歲左右就會顯示出語言文化的特色。例如勞動階級和中產階級的孩子分別使用“限製編碼”和“精細編碼”。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