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著名的辭賦家司馬相如和揚雄,為了勸諫漢武帝與漢成帝節儉從事,不要大肆擴建苑囿,曾分別以帝王田獵為題,寫過一篇名賦。然而,他們筆下的田獵景觀卻截然不同。前者借“子虛先生”、“烏有先生”、“亡是公”之口,對君王熱衷於田獵造成的不良影響進行了剖析;後者由素描古代帝王田獵場麵的壯觀、聲勢的浩大著墨,說明中國古代備受推崇的、有仁德的君主進行田獵,要以不損害百姓利益,能檢閱、弘揚國家的強大武備為前提。從這兩篇賦中,我們可以大略窺見作為中國古代軍禮重要組成部分之一的田獵的大概,但卻難究其詳。認真考察文獻資料,我們可以說,中國古代帝王田獵的目的不外四種,一是為了保護作物不受禽獸糟蹋;二是為了供給宗廟祭祀使用的各種犧牲用品;三是為了通過田獵活動中進行的馳車射騎,使軍士熟習戰爭活動,進行軍事演習;四是為了宴饗賓客,供帝王食用。
在上述四個目的的驅使下,三皇五帝就有田獵活動。但作為一種禮儀,到西周時田獵才堪稱完備。據《左傳》等文獻記載,周代的天子、諸侯在農事之隙,無事之時,為講兵習武,要舉行四時田獵活動。即所謂春蒐(sōu)、夏苗、秋?(xiǎn),冬狩。
3.1 春蒐是指帝王在春天時,乘農事空閑之便,振軍習武,行圍打獵。周禮規定,每年仲春時天子春蒐。屆時,大司馬要在行圍場地提前立好旗幟標誌召集、組織平民排列成形同實戰的捕獵陣勢。誓師完畢,天子、諸侯、軍將、師帥、旅帥各執形製不同的戰鼓發布、傳遞命令,卒長執鐃、兩司馬執鐸、公司馬執鐲來協調參與春蒐的各成員的行動。在鼓、鐃、鐸、鐲的交響聲中,各人或急速驅趕禽獸,或坐下隱蔽射箭,捕獵禽獸。行獵結束,要用獵物祭祀社稷。後世各代帝王春蒐沒有定製,現存較為完善的帝王春蒐資料是劉宋王朝與北齊。現以〔劉〕宋文帝劉義隆元嘉二十五年(448)春蒐為例,對中國古代帝王的春蒐進行一番考察。
元嘉二十五年(448)二月,宣武場修成。宋文帝下詔春蒐校獵。蒐前,有關部門在圍獵場地立好旗幟標誌,為皇帝及隨行官員建起行宮、館舍武帳,做好準備工作。蒐前一天,參加春蒐的所有軍隊進行布圍,領軍將軍一人負責指揮左翼軍兵,護軍將軍一人負責指揮右翼軍兵,大司馬一人居中負責節製各路人馬。天子身穿黑色單衣,頭戴通天冠,乘坐木輅(車上豎有大旗,車身呈黑色,專供天子田獵時乘用),在儀衛護從下來到行宮。行獵開始,天子身穿戎服,持?(鐵柄短矛)隊與持戟隊都,戟出鞘,護從皇帝。圍獵軍兵在旗語指揮下,口中含枚,迅速從左右兩邊合圍。合圍後,傳令兵傳令全軍:禁止射獵各類懷孕與幼小的飛禽、走獸。隨後,大司馬擊鼓傳令,縮小包圍圈,軍兵們都鳴角、擊鼓、大聲呼喊,從三麵驅趕禽獸。待包圍圈縮小到預定的範圍後,大司馬屯紮在用旗幟建起的北軍門,左、右二翼將軍分別屯紮於左、右軍門,皇帝騎著馬從南門進入獵場射獵。謁者駕馭護車收取被射中的禽獸,送到護旗北麵,交給管理獵獲物的人員看管。繼皇帝之後,王公可乘馬馳入獵場射獵,王公射獵完畢,其他人員才可以按次序依次射獵。所有的獵物都要送到護旗北麵的北軍門,交由專人看管。射獵結束,大司馬擊鼓解圍,所有參與春蒐的人員都回歸本隊,天子還行宮。殿中郎中率領他的屬吏、隨員將獵物放到護車上,並從獵獲的各類禽獸中選取十隻做祭品、十隻招待賓客、十隻供天子享用,其餘的獵物分散犒賞參加圍獵的將士們。犒賞結束,天子換穿黑色單衣、通天冠,在儀衛護從下,乘坐木輅返回皇宮,參加圍獵的將士們各歸軍營。
3.2 夏苗是指帝王在夏季時,為保護禾苗不受禽獸糟蹋率兵乘車射獵禽獸。按周製規定,每年仲夏天子夏苗。屆時,大司馬要召集參加夏苗的人員駕車列好陣勢,嚴禁踐踏麥苗。行獵開始後,不同等級的人各執鼓、鐃、鐸、鐲驅趕禽獸。天子率先射獵,王公百官依次射獵。射獵結束,用獵物做祭品祭祀社稷。後世有關夏苗的記載不甚詳細,在此略而不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