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建築是人類創造的最值得自豪的文明成果之一,因而它是人類文明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一個民族、一個時代的文化形態,通常能通過一種代表性的建築物得到象征性的體現。在人類曆史的長河中,各個民族的偉大創造,各個時代的風格情調,都永遠銘刻在這些“石頭寫成的曆史”上麵。如果說巴黎聖母院的建築體現著法蘭西的精神,那麼金字塔則象征著古代尼羅河的文明,華盛頓的白宮則凝練著美利堅的風度,萬裏長城則標誌著中華古代的文明。在同樣的意義上,我們要研究中國古代的禮儀製度,就不能不對中國古代各類不同等級的人的居處狀況進行考察。
在中國古代社會,不論建築的規格式樣怎樣變化,在帝王與臣民、貴族與庶人之間始終有一條明確的界限,模糊或超過了這條界限,就叫做“越禮逾製”。如西漢成帝尊崇外戚,曾經一日之內封五個舅舅為侯,連同此前就已受封的兩個舅舅,共有七個舅舅封侯,世人稱之為“七侯”。七侯個個挾權恃勢,家家大造宅第,奢侈無度,橫行跋扈。一日漢成帝私服微行來到“七侯”之一的成都侯王商家,看到王商不但在自家宅第的花園中開鑿了能行船的大池,而且還穿通長安城牆,引來灃水灌池,心中就非常痛恨他逾製越禮,隻是礙著太後的麵子,才強忍怒火,沒有馬上發作。後來他又來到曲陽侯王根的宅第,隻見他不但模仿皇宮的樣式,在園中建起了土山,而且把西邊的一座廳堂的台階塗成了紅色,在門上鏤刻了青色連環紋飾,類似未央宮的白虎殿,完全模仿了皇宮“赤墀青鎖”的儀製。看到這種景況,就連以軟弱聞名的這位漢成帝,也實在是忍耐不住了,當時就大發雷霆,並叫人去查漢文帝誅死舅父薄昭的檔案,揚言要嚴辦他的這些建築“越禮逾製”的驕橫的舅父們。漢成帝原來是虛張聲勢,借此警戒一下他這些跋扈的舅舅們,但王氏諸侯卻很是害怕,急忙身背斧砧,跪在宮門前向成帝請罪。又如清代乾隆皇帝最寵信的大奸臣和珅,後來被嘉慶帝處死時,一係列的罪狀中,有一條就是“所蓋楠木房屋,僭侈逾製,隔段式樣皆仿寧壽宮製度”。
就禮儀製度而言,各色人等的住宅名稱、方位、間架、高度、屋頂、彩飾,各有不同,就是同一組建築之內,正、倒、廂、耳、門、廳、廊、偏各房,也各有等級秩序,不得次高於主。甚至室內陳設、家具、帳幔、被褥,也都各有等差。誰逾越這些製度,就是違禮、犯法,就要受到刑法製裁。
就住宅的名稱而言,隻有皇帝的住宅才能稱宮,以下人等分別稱為府邸、公館、第、宅、家。不如此稱呼,就是違禮。如宋朝有個皇帝遠房宗室,名叫趙舜輔,生平最崇拜蘇東坡,家裏樓閣軒台都從蘇東坡詩文中選取詞句命名。有一年,他在自家花園裏造了一座亭子,因為亭子周圍都種滿了芍藥,就借用蘇東坡一首詩中“芍藥殿餘春”的句意,給這座亭子取了一個“殿春亭”的名,並製了一塊橫匾掛在亭子上麵。他的同事中有個和他有宿怨的人,便借機誣告,將這塊匾從左向右倒讀,說他家修建了一座“亭春殿”。趙舜輔因此被認為有違禮僭越行為,受到降職處分,調離京師,到衢州做了一名領兵官。其實,殿的本義是高大的堂屋,老百姓衣食尚且難得溫飽,自然蓋不起高堂大屋,但唐以前的王公貴族經最高統治者允準,可以有殿。自唐以後,除神佛之外,殿就為帝王所專有。趙舜輔的這位同事,利用漢字一字多義這一特點,略施小計,將“殿春亭”讀為“亭春殿”,就把“殿後”的“殿”變成了“宮殿”的“殿”,身為人臣的趙舜輔,雖是皇家宗親,沾了點王氣,但畢竟與貴為天子的皇帝相差了無數個等級,卻敢蓋宮殿,難道不該治罪嗎?
4.2 在建築方位上,為突出尊位,主建築置於中央地位,位卑者、從屬者則列於兩旁,從而對稱地烘托位尊者。按中國傳統方位觀念,則居中麵南為尊,麵東西者次之,麵北者最低。在住宅中,尊位是長輩、家長所在的正房或上房;兩側則是晚輩子媳所在的廂房或偏房。皇宮殿宇不但位置方向有規矩,所謂背陰向陽以麵南為尊,而且高低形製和圖案色彩等都各有差別,並按宮門、殿門南北相應在同一個軸線上,以突出中央尊貴的地位。周禮還規定,天子王城“麵朝後市,左祖右社”;朝堂、宮市、太廟、太社,位於皇城四正向,正中間是宮殿。“朝”的主體就是明堂,它是最高統治者按月頒布政令的權威場所,是王權的象征,又是祭祖、祭天的宗教活動場所,是天道的象征,而其中規定的時序政令方位人事,也是“禮”的一種形象的體現方式。“禮者,以財物為用,以貴賤為文,以多少為異,以隆殺為要”,“故為之雕琢刻鏤黼黻文章,促足以辨貴賤而已”。不僅如此,唐以前的城市,一般居民隻能住在裏坊——城中城裏。“誰家起甲第,朱門大道旁”;“長安十二街,高高朱門開”,隻有三品以上的達官貴族的府邸才可以臨街開門,一般庶民如此就不合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