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論其他的德行和罪惡(1 / 3)

第一節 自然的德行和罪惡的起源

我們現在來檢驗的完全是自然的德行和罪惡,而不是那些人為的設計和措施。我們將以這番考察來結束這個道德學體係。

同情是我們對於所有人為的德行存有尊重的源頭。

因此我們可以發現,同情是人性中一條十分有力的原則,它對我們的審美品味具有巨大的影響,而且還在所有的人為德行中產生了我們的道德感。我們可以由此假定,它還引發很多其他的德行,而且那些品質之所以獲得我們的讚美,是因為它們的意圖是對人類有利的。這一假定可以在這種情況下得到確定,當我們發現我們理所當然讚許的絕大多數品質確實都有這種意圖,而且使具有這種品質的人成為社會的有用成員。而那些我們當然不讚同的品質就具有相反的意圖,並且使得任何與這個人的交往行為都變得危險和不順心。

但是盡管德行與罪惡的區別可能來自於某種特定的性質對我們或者對他人產生的直接的愉悅和不快,我們也很容易發現,區別還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建立在我們一貫強調的同情原則之上。如果一個人擁有的品質使得別人在與他交往時能立刻得到愉悅,那麼哪怕我們自己還沒有得到快樂,我們也會讚賞他。如果一個人擁有那種使自己能愉悅的品質,即使這種品質對人類無任何作用,我們還是會對他表示讚賞。

因此,讓我們總結性地回顧一下現在的假設:心靈中被稱為善良的各個品質,單純地瀏覽一下便能給人以愉悅;而任何品質,隻要產生痛苦,就被稱為惡行。這種愉悅和痛苦可能來自四個源頭。當我們著眼於以下品質時,我們都能獲得快樂,這四種品質分別是:天然對他人有用,或者對他自己有利,或對他人來說是愉悅的,或他自己是愉悅的。或許有人會感到驚訝,在所有這些利益與愉悅感之中,我們居然忘記了在任何場合下最切近地觸動我的我們自身的利益與愉悅。但是我們很容易就在這個問題上解答得使自己滿意,當我們考慮到:每個具體的人的利益與愉悅感都是不同的,所以不可能所有人在情感和判斷上達成一致,除非他們選擇共同的立場,由這個立場出發去考察他們的目標,這樣才可能看起來一致。在我們判斷一個人的品質的時候,隻有利益或快樂對每個考察者來說都是同等的,對被考察者來說是如此,對與其交往的人們來說也同樣如此。盡管這種利益與快樂打動我們的程度比起我們自身利益與快樂來較為微弱,但是卻更持久和普遍,甚至在實踐中與後者相衝突,但我們在思考中還是隻認可它是德行和道德的唯一標準。隻有它們才產生了作為道德準則基礎的獨特感覺和情感。

第二節 論心靈的偉大

當我們把視線從日常生活和交流轉移到曆史上來時,我們會發現,所有為人類所讚賞的這些偉大的行為和情感隻是建立在驕傲和自尊之上的。

一般而言,被我們稱為英雄德行,並且為我們所讚賞的那種偉大和高尚的心靈品質,其實隻是一種堅定和牢固的驕傲與自尊而已,或者是大量地摻雜了這種情感的。勇氣、野心、熱愛榮譽、胸懷以及所有其他類似的光輝品德,都在其中混雜著強烈的自尊心,並且由此而獲得大部分的意義。我可以滿足於退一步說,這個世界自然會尊重一種有節製的驕傲,它可以暗中激發我們的行為,而不是那種傲慢的惡言惡語,以至於觸犯到他人的虛榮心。

驕傲和自尊的價值來自兩個條件,即它的有用性和它給我們帶來的愉悅感。借此我們得以經營我們的事業,並且同時立即使我們自己得到滿足。但當它超出適當的限度之後,就失去了最重要的優點,甚至變成有害的,正是由於這個原因,我們要譴責一種過度的驕傲和野心,無論它們是被高雅的教養還是禮儀所規訓。但是這樣的情感仍然是令人愉快的,並且傳遞出了一種自豪感和崇高感給那些為其所鼓動的人,於是,人們對這種滿足感的同情就大大減少了對它給行為舉止帶來的那種危險影響的責備。由此我們可以發現,那種過度的勇氣和豪情,特別是在形勢危急的情況下表現出來的,在很大程度上,我們會把它作為一個英雄的特征,並且使得這個人成為後來者的崇敬對象;同時,也正是這種過度的勇氣破壞了他的事業,使他陷入一種他本不應該會有的危險和困難之地。

英雄主義或者軍事榮耀,大多為一般人所敬仰。他們將其視為最高尚的價值。會冷靜思考的人不會如此熱衷於對此表示讚賞。在他們眼中,英雄主義所帶來的無窮的混亂和無秩序很大程度上減少了它的價值。當他們要反對在這個問題上的普遍觀點的時候,他們經常描繪出一幅由這種所謂的德行所產生的不幸景象:帝國顛覆,地方毀壞,城市遭到搶。當這些展現在我們眼前時,我們就會傾向於厭惡英雄的這種野心,而超過對它的崇拜。但是當我們著眼於這場災難的製作者時,我們又發現他的性格中有著某種閃光的東西,使得我們一想到就很受鼓舞,就又不由自主地崇拜起來。我們由於它所帶來的對社會的危害而感到的那種痛苦,就很快被一種更為強烈和直接的諒解所壓倒了。

第三節 論善良和仁慈

我們已經解釋了人類的情感中所謂偉大的部分所引起的稱讚和讚許的由來,現在我們要繼續闡明情感的善良性質,並追溯其價值的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