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6年,在貝爾30歲生日前夕,通過電線傳輸聲音的設想意外地得到了專利認證。1876年3月10日,貝爾的電話宣告了人類曆史的新時代的到來。

1877年,也就是貝爾發明電話後的第二年,在波士頓和紐約架設的第一條電話線路開通了,兩地相距300公裏。也就在這一年,有人第一次用電話給《波士 頓環球報》發送了新聞消息,從此開始了公眾使用電話的時代。一年之內,貝爾共安裝了230部電話,建立了貝爾電話公司,這是美國電報電話公司 (AT T)前身。

然而貝爾並不是唯一致力於發明電話的人。一個叫伊萊沙。格雷的人就曾與貝爾展開過關於電話專利權的法律訴訟。格雷與貝爾在同一天申報了專利,但由於在具體時間上比貝爾晚一點(隻晚了2個小時左右),最終敗訴。

格雷的設計原理與貝爾有所不同,是利用送話器內部液體的電阻變化,而受話器則與貝爾的完全相同。1877年,愛迪生又取得了發明碳粒送話器的專利。同時,還有很多人對電話的工作方式進行了各種各樣的改進。專利之爭錯綜複雜,直到1892年才算告一段落。造成這種局麵的一個原因是,當時美國最大的西部聯合電報公司買下了格雷和愛迪生的專利權,與貝爾的電話公司對抗。長時期專利之爭的結果是雙方達成一項協議,西部聯合電報公司完全承認貝爾的專利權,從此不再染指電話業,交換條件是17年之內分享貝爾電話公司收入的20%。

其實,關於電話的發明我們還應該想到另一個默默無聞的意大利人,1845年移居美國的安東尼奧。梅烏奇。梅烏奇癡迷於電生理學研究,他在用電療給患者治療時發現電波可以傳輸聲音。1850年至1862年,梅烏奇製作了幾種不同形式的聲音傳送儀器,稱作“遠距離傳話筒”。可惜的是,梅烏奇生活潦倒,無力保護他的發明。當時申報專利需要交納250美元的申報費用,而長時間的研究工作已經耗盡了他所有的積蓄。梅烏奇的英語水平不高,這也使他無法了解該怎樣保護自己的發明。隨後,命運又給了梅烏奇一個更大的打擊。1870年,梅烏奇患上了重病,不得不以區區6美元的低價賣掉了自己發明的通話設備。為了保護自己的發明,梅烏奇試圖獲取一份被稱作“保護發明特許權請求書”的文件。為此他每年需要交納10美元的費用,並且每年需要更新一次。3年之後,梅烏奇淪落到靠領取社會救濟金度日,付不起手續費,請求書也隨之失效。

1874年,梅烏奇寄了幾個“遠距離傳話筒”給美國西聯電報公司。希望能將這項發明賣給他們。但是,他並沒有得到答複。當請求歸還原件時,他被告知這些機器不翼而飛了!兩年之後,貝爾的發明麵世,並與西聯電報公司簽訂了巨額合同。梅烏奇為此提起訴訟,最高法院也同意審理這個案件。但是,1889年梅烏奇過世,訴訟也不了了之了。

直到2002年6月15日,美國議會通過議案,認定安東尼奧。梅烏奇為電話的發明者。 如今在梅烏奇的出生地佛羅倫薩有一塊紀念碑,上麵寫著“這裏安息著電話的發明者——安東尼奧。梅烏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