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曉...”沈蔓閉了閉眼睛,蓋起滿眼的傷痛與無奈,“她是我的女兒。”
我的心漏跳了半拍,手也抖了一下,杯子裏的咖啡濺了出來,流到了底盤上。
春曉是她女兒?怎麼可能,她不是不能生孩子麼,難道她也認了一個幹女兒?
不,沈蔓凝重的眼神告訴我,事情並不是我想象的這麼簡單。
“春曉是我女兒,我唯一的親生女兒。”沈蔓確定地說。
原來,在沈蔓年輕的時候談過一次戀愛,跟一個北方鄉下的窮小子,沈蔓家裏堅決不同意,但沈蔓卻倔了脾氣就是要跟小夥子在一起。
後來,兩人私奔了,沈蔓不顧父母的反對跟小夥子回了老家。
原以為一段美滿的愛情成功了,但是,出生於江南水鄉的沈蔓非常不適應寒冷幹燥的北方,也不適應北方的人文情懷,她不喜歡小夥子家人的粗魯豪邁,小夥子家人也不喜歡她的小姐嬌氣。
相愛容易相處難,兩人相處了半年,沈蔓就受不了回了老家,可是,她是帶著四個月的身孕回來的。
沈老爺被氣得半死,把她關在屋裏不讓她走出房門一步,直到孩子的降臨。
她生孩子的時候,沈老爺不讓送醫院,叫了一位鄉下的產婆給接生,她流了很多的血,差點就沒了性命。
那時候不比現在,未婚生子可是要浸豬籠的,對女孩子的名譽,以及對家族的名譽,那是沉重的打擊。
所以這孩子是萬萬不能留下的,沈蔓也深知這一點。
她提早買通了奶娘,奶娘將抱走嬰孩的那戶人家地址記了下來,知道女兒身在何處,她才心安。
沈老爺謊稱說沈蔓是去香港遊學了一年回來的,趕緊給她張羅著相親。
這時候的沈蔓也沒了挑剔的資格,她見楊振林人挺老實,沈老爺對他也沒什麼意見,於是,這樁婚事就定了下來。
誰知,結婚半年之後的身體檢查,醫生說她以後都不可能懷孕了。
楊振林確實是一個好男人,她不能生育都沒有嫌棄她。
慢慢地,夫妻兩人的事業有了起色,而且越搞越大,但是,事業越大錢越多,家庭就越不幸福。
楊振林開始在外麵養情人,雖然他隱藏得很好,但丈夫在外麵有女人,當妻子的不可能不知道。沈蔓漸漸對楊振林失望,漸漸對這個家庭失望,而且她越來越想念自己的女兒。
巧合的是,當年領養她女兒的人家竟然是楊振林多年的至交春勝樹,一個不知名的藝術家,妻子去世之後就沒有再娶,一直帶著春曉生活。
移民美國之後,沈蔓慫恿春勝樹去美國發展,一來楊振林可以幫一把,二來兩家人相互照顧也有個伴。
最後,沈蔓如願以償,每天都可以見到自己的親生女兒。
人總是貪婪的,滿足了一個願望之後,總想再滿足另外一個。沈蔓想著等楊佑和跟春曉長大之後,要是能結為夫妻,那她就能名正言順地跟佑和成為親人,也能名正言順地聽春曉叫她一聲媽。
聽完這個故事,我有些胃痛,心裏倒沒什麼感覺了,或許是已經被累得裏嫩外焦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