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0章 範仲淹家訓(1 / 2)

【撰主簡介】

範仲淹(989-1052),字希文,宋蘇州吳縣(今江蘇蘇州市)人。少時貧困力學。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間進士。宋仁宗天聖初年,任泰州興化令(一縣之長),主持修築扞海堰,世稱“範公堤”。天聖六年(1028年),任秘閣校理(官名,主持秘閣之事),後出判河中府(一府的長官),移陳州(一州的長官),擢右司誅(諫官之一,凡朝政缺失、大臣至百官任用不當,一切官署有違失,皆可諫正)。因忤宰相呂夷簡,出知睦州(州長官)、蘇州(州長官)。在蘇州時曾疏浚太湖入海水道。解除江南澇災。旋召還判國子監(官名,主持國子監工作),遷權知開封府(任開封府長官)。景佑三年(1036),又因得罪權臣,出知饒、潤、越三州。康定初年,與韓琦同任陝西經略安撫副使(官名,主持一路兵民之政),兼知延州(州長官),負責防禦西夏重任,與韓琦齊名,時稱“範韓”。慶曆三年(1043),入為樞密副使(樞密院副長官,主持兵政),旋拜參知政事(副宰相),與富弼、歐陽修等人推行“慶曆新政”,為夏竦等中傷,出知邠州兼陝西四路安撫使(官名,負責四路軍務治安)等。為官清正,生活儉樸。曾用自己的薪俸買田千畝,贍養族中的窮人。工詩詞散文,晚年所作的《嶽陽樓記》,有“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之語,為千古所傳誦。卒諡“文正”。著作有《範文正公集》傳世。

範仲淹有四個兒子:純佑、純仁、純禮、純粹,都有名於時。他對諸子及弟侄要求嚴格,家訓論述也比較全麵深刻。

誡諸子及弟侄

【原文】

吾貧時,與汝母養吾親,汝母躬執炊而吾親甘旨[1],未嚐充也。今得厚祿,欲以養親,親不在矣。汝母已早世,吾所最恨者,忍令若曹享富貴之樂也。

吳中宗族甚眾,於吾固有親疏,然以吾祖宗視之,則均是子孫,固無親疏也。苟祖宗之意無親疏,則饑寒者吾安得不恤也。自祖宗來積德百餘年,而始發於吾,得至大官,若享富貴而不恤宗族[2],異日何以見祖宗於地下?今何顏以入家廟乎?

京師交遊,慎於高議,不同當言責之地。且溫習文字,清心潔行,以自樹立平生之稱。當見大節,不必竊論曲直,取小名招大悔矣。

京師少往還,凡見利處,便須思患。老夫屢經風波,惟能忍窮,故得免禍。

大參到任,必受知也。惟勤學奉公,勿憂前路[3]。慎勿作書求人薦拔,但自充實為妙。

將就大對,誠吾道之風采,宜謙下兢畏,以副士望。

青春何苦多病,豈不以攝生為意耶[4]?門才起立,宗族未受賜,有文學稱,亦未為國家用。豈肯循常人之情,輕其身汩其誌哉[5]!

賢弟請寬心將息,雖清貧,但身安為重。家間苦淡,士之常也,省去冗口可矣。請多著工夫看道書,見壽而康者,問其所以,則有所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