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2章 歐陽修家訓(1 / 1)

【撰主簡介】

歐陽修(1007-1072),字永叔,號醉翁,晚年又號六一居士。

北宋吉州廬陵(今江西吉安)人。幼年貧而好學,曾以荻畫地練字。

既長,得唐朝韓愈遺稿,立誌為古文。宋仁宗天聖八年(1030)進士及第。景佑年間任館閣校勘(史館屬官)。因得罪權臣,曾一度貶為夷陵令(縣令)。慶曆三年(1043),知諫院(諫院長官,掌規誅諷諭),擢知製誥(官名,掌起草製、誥、詔、令等),協助範仲淹主持“慶曆新政”。新政失敗,亦被貶出知滁、揚、潁等州十一年。召回後,遷翰林學士。嘉佑二年(1057),知貢舉(官名,負責主持禮部試,決定合格舉人名次)。嘉佑六年,任參知政事(副宰相)。神宗即位,因議新法,與王安石意見不合,堅請致仕。卒諡“文忠”。

一生博覽群書,以文章著名。反對宋初西昆體的浮豔文風,主張文學須切合實用。生平喜獎掖後進,曾鞏、王安石、蘇洵父子等都受到他的提攜和稱譽。撰有《毛詩本義》《新五代史》《集古錄》等,並與宋祁合修《新唐書》。後人輯有《歐陽文忠集》一百五十三卷,附錄五卷,其中《居士集》為修晚年自編。

人不學習無以成材

【原文】

“玉不琢[1],不成器;人不學,不知道。”然玉之為物,有不變之常德[2],雖不琢以為器,而猶不害為玉也;人之性,因物則遷,不學,則舍君子而為小人,可不念哉!付弈。

——節錄自《歐陽文忠公集》

【注釋】

[1]琢:雕琢。治玉的一種方法。

[2]常德:常性。

【譯文】

“玉石不經過雕琢,就不能成為器具;人不經過學習,就不明白事物的道理。”然而作為物體的玉,有著不可改變的常性,雖不雕琢成器,可仍然還是玉。人的品性則不同了,常會隨著環境的改變而改變,如果不學習,就將不能成為君子而會變成品行不好的小人,危害極大。可不引起注意嗎?交給弈。

【評析】

歐陽修借《禮記·學記》上的話加以很好地發揮,認為玉不琢不磨,雖不成器物,仍不失為玉;人如不學習,就會淪為下流,變成小人。因而勉勵第三子弈要努力學習,力求上進,成為品學兼優的人。

為官宜清廉

【原文】

歐陽氏自江南歸朝,累世蒙朝廷官祿;吾今又被榮顯,致汝等並列官裳[1],當思報效。偶此多事,如有差使,盡心向前,不得避事[2]。至於臨難死節,亦是汝榮事,但存心盡公,神明亦自佑汝,慎不可避思事也。昨書中言欲買朱砂來,吾不缺此物。汝於官下宜守廉,何得買官下物?

吾在官所,除飲食物外,不曾買一物,汝可安此為戒也。已寒,好將息,不具。

——節錄自《歐陽文忠公集》

【注釋】

[1]官裳:官職。

[2]避事:躲避。

【譯文】

我們歐陽家族從江南來歸,累世蒙朝廷賜以官祿爵位,我現在又被授以榮耀顯赫的高官,相應的也使你們得到一官半職,所以你們要時常想到報效國家才對。值此多事之秋,如有差使,要盡心向前,不可躲避。至於臨難死節,也是你們的光榮。隻要存心盡公,神明亦自然會保佑你們,千萬不可考慮躲避。你昨日的信中說想買朱砂來,我不缺這個東西。你在官位應清廉自守,怎麼能隨便買公家的東西?我在官署,除日常飲食之物外,不曾買一件公家的東西,你們可以此為戒。現在天氣已寒冷,希望注意保重。

【評析】

歐陽修在朝為官、為相,“論事切直,人視之如仇”,執政不徇私情,風節凜然。他在家訓中要求侄子遇事要“盡心向前,不得避事”;“任官宜守廉”。這實際上是他自己早已這麼做的,也要求侄子這麼做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