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和春正在鬧離婚,二人相見如仇人一般,不打即罵,隻因財產分割未擺平,離婚還在拖著。

春坐在沙發上鐵青著臉,怒氣衝衝地說:“當初,你辦水廠沒錢,還是俺叔貸款幫你哩,現在你有錢了,想把我一腳踹了,沒那麼容易,要離婚就得給我分大半家產,不分不離。”

冬正在坐著抽煙,聽春這麼說,忽然站起來把沒吸完的半截煙甩在地上,瞪著牛眼指著春說:“你有啥理由要這麼多?”

春毫不示弱:“你在外麵吃、喝、嫖、賭,搞女人,才導致咱家庭破裂。”

“你血口噴人,有啥證據?”冬暴跳如雷。

春的目光裏噴射著怒火,像利劍般地刺著他:“你領那‘洋妞’吃飯、跳舞、打麻將,出差遊玩,每天晚上不進家。”

“這很正常,但不能說明我與她有什麼特殊關係。”冬說得很輕鬆,反而有得意忘形之意。

“這用不著我挑明,你心裏清楚。”春憤憤地說。

冬以輕蔑的口吻說:“你能保證自己是隻好鳥?”

春嘟囔著:“孬種貨,自己一身騷,反說別人是狐狸。”不料,冬一步跨過去拽著春的頭發,“啪啪啪”扇幾耳光,惡狠狠地說:“你罵誰?我叫你罵,叫你罵。想與我分財產,不可能,不信,走著瞧。”而後指著門口野獸般地怒吼:“你給我滾,給我滾……”

一個女人被別人打翻在地的其實還是女人,即使男人拋頭露麵整治她,也是背後受女人的指使。同性相排斥嘛,不無道理。冬的情婦為達到和冬結婚的目的,而且想霸占全部財產,她指使冬利用反奸計,去抓春的證據。

春常常淚水漣漣,怨恨自己生來就是受罪的命。三歲死爹,八歲死娘,是跟隨叔嬸長大的,長大後,二老商定讓她為兒子換媳婦,把她嫁給了一貧如洗的冬。因長期受家庭的特殊‘教育’,春變得沉默寡言,逆來順受。婚後,冬在省城辦個純淨水加工廠,春跟隨他也進了省城。後來,冬為達到行動自由的目的,他通過同學介紹讓春到一家廣告公司上班。

廣告公司距她家很遠。那天晚上,她撐著疲憊的身軀和其他同事一樣加班到十點多。公司楊總經理說,大家都忙到現在了,不如一起出去吃噸飯。那頓飯吃到深夜十二點,當春準備騎自行車回家時,楊總說,春,你家離這裏遠,別回去了,我弟弟的房子就在附近,順便在那裏休息一下。春微微一笑,沒有推辭便跟著楊總去了。

楊總打開弟弟的房門,拉開燈。春看看四周,這是一套三室一廳的新住宅,裏麵很空曠,沒有擺放家具,隻有廚房裏炊具齊全。有一間臥室裏擺著一桌一椅一櫃,鋪著一張單人床,像是有人在這裏辦公。楊總已經側麵了解春的家庭情況,他很同情她的處境,瞧著春瘦弱的身軀,發黑的眼圈,青黃的麵容,一種憐憫之情油然而生。他指著那張單人床,溫和地說:“春,你休息吧,我回去。”就像大哥對兄妹那般關愛。

春端起辦公桌上的開水瓶搖搖,裏麵沒水。楊總忙問:“你喝水嗎?”

春微微一笑說:“我想洗洗腳。”

“你先躺床上歇著,我去燒水。”楊總拎起水壺到廚房去了。

楊總的話似一股暖流溫暖著春那顆凍結的心。她在回想楊總當經理和別人不一樣,他沒有官架子,樸實得和普通人一樣,待人和藹可親,都樂意與他交談,都不怕他,但都聽他的話,很尊敬他。

水壺裏的水燒開了,楊總一手提著水壺,一手掂著臉盆走進臥室。

春慌忙從床上下來,苦笑一下說:“真擔當不起,一個大經理咋能給俺燒水哩。”

楊總嘿嘿一笑:“你到這裏,就是我的客人了,我為客人燒壺水不是很平常嗎?”他把盆放下,往裏麵倒著水說,“太燙,我再去衝點涼水。”盆裏散發出白霧般的熱蒸汽,直往上躥。春感到暖融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