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林可馨的辦公室出來,我回到了阮筱的家,準備收拾東西,走人。作為今後林可馨不可再為難阮家父女,與阮朝揮的恩怨,亦一筆勾銷的交換,我答應了林可馨,拋棄阮家父女,然後娶林希一為妻。
不過還好,阮筱並不在家,否則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跟阮筱解釋要般出去住的理由,在她這正需要我的時候。
我知道我這麼選擇,是有那麼一些不負責任,可這事情本就沒有兩全其美的辦法可以解決,不是迫不得已,不是沒有別的辦法可選,誰會選擇妻離子散?誰會選擇做那個不負責任的丈夫和父親?
林可馨對我說:“對於他們阮家父女來說,失去你和失去公司,是一樣的心痛!”
可是於我而言,為了幫助阮朝揮,就算是為了阮筱及那未出生的孩子,要我再一次背信棄義,要我再做一次那個負心的人,難道我的心,就不疼痛了嗎?
其實我比任何人都心痛!
如果林希一不是那麼的愛我在乎我,有多好!
可是她為什麼要愛我呢?我有什麼好?在阮筱的眼中,隻有懦弱!在別人的眼中,就混蛋一個!你說我有什麼好?
如果林可馨不是和阮朝揮有過那麼一場恩恩怨怨,你們現在我們一家人,是多麼的美滿和諧,將來孩子再一出生,是多麼的幸福快樂!
可是他們為什麼要有那麼一段恩恩怨怨?有也就罷了,俗話說有恩報恩有怨報怨,可為什麼還要把我們下一代牽扯進去?我們到底做錯了什麼?
也許我們誰也沒有錯,都隻是在錯的時間,遇到了對的人,對的時間,遇到了錯的人,因果循環,到最後,大家都傷痕累累的離開,才算解脫。
可我這時候真的是無法給阮筱一個答案或者交代,而最終亦什麼都沒有留下的,離開!我想這時候她縱然不能夠明白或者理解,但總有一天她會明白,明白我今天為何如此選擇。
離開阮家後,我回了自己那套已空蕩蕩的家裏,然後去了銀行,用林可馨付給我的前後用於贖救林希一的那筆錢的利息,還清了全部貸款,最後拿著林可馨還給我的房產證,去了阮筱的家,放在了阮筱的梳妝台上。作為我那未出生的孩子的這個不負責任的父親,我能夠為他(她)做的,也就是這麼多。
林可馨對我說:“我把房產證還給你,從此我女兒,就不再欠你什麼。為了我的女兒,我可以放棄一切,甚至生命都在所不惜,隻要她能快樂、幸福。但是韓森,我不得不提醒你,既然你已經答應了我的條件,那麼我就希望你做個誠信的人,以後不要再與阮家父女有任何的瓜葛糾纏,否則,絕不饒恕!”
也就是說,從此以後,我甚至連看一眼阮筱的機會也沒有,連自己的孩子出生,都不能守在身旁,乃至於長大,是什麼樣兒都不能知道。
雖然談不上對林可馨有什麼了解,但是可以看到她的做人,是有仇必報的。曾經被逼得家破人亡,流離失所,她一定不會就這麼輕易的放過阮朝揮。我想從今天開始,她就會二十四小時養個閑人跟蹤我,抓個什麼把柄,說我首先背信棄義,然後再對阮家實施報複,兩全其美對不對?
可是我有選擇嗎?
沒有!
所以以後,我就隻能夠把阮家父女,及我那未出生的孩子,裝在心底。
再一次逃避,再一次不負責任,再一次傷透了阮筱的心,縱然她以後對我不可原諒,不可饒恕,隻要能看到她們健康快樂,幸福平安,就別無所求。
就像預想的那樣,從阮家出來,我立即就接到了林可馨的電話。她說林希一回來了,讓我立即回她在喜來登酒店長期包租的套間。
趕到酒店的時候,林希一正在與林可馨不知因什麼事吵得麵紅耳赤。見到我進屋,還沒等我放下行李,林希一跨前一步抓起我的手,出了門。
電梯間,林希一問我:“是不是林可馨逼迫你這麼做的?”
我冷笑:“這不正是你想要得到的結果嗎?”
林希一攥緊我的手豁然放開,像不認識我似的,看著我:“做人要講原則,憑良心,縱然是我希望得到的結果,也不是你在阮筱挺著個大肚子最需要人照顧安慰的時候離她而去。韓森,你真讓我失望!”
林希一搖頭。
我能夠說什麼?就算把事情的原委原原本本的說出來,包括那個故事,能改變嗎?不能!既然不能,那說什麼也是多餘,也是無用。
“在我的心裏,韓森,你一直是那個不屈不撓的人,一直是那個不願背負的人,有上進心、事業心,把生命、親情、愛情,看得比什麼都重要,可是今天,你卻變得是那麼的不負責任,難道,你還閑傷害阮筱還不夠嗎?”
“那你說,我要怎麼辦?又能怎麼辦?你能說服你的母親”
“她不是我母親!”林希一打斷我的話。
“一一,有些時候不能憑感情用事。不管她有沒有養你,可是她生了你給予你生命,這是任何人也無法改變的事實,你說不是,就不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