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生方麵表現

①醫生對病人的病痛缺乏應有的同情和責任感。②以是否有“醫療價值”或“科研價值”為標準去對待病人。③以對方能否帶來物質利益而確定關係的好壞。

(2)病人方麵表現

①情緒不穩,容易激惹,反應敏感。②過分挑剔或過分冷淡。

三、醫患關係的模式

1.醫患關係的模式類型

醫患關係是醫學模式在人際關係中的具體表現。醫患關係有三種基本模式:

(1)主動一被動型

這種模式是把病人置於被動地位,而醫生處於主動的主導地位的一種摸式,常用於手術、麻醉、抗感染治療等技術。對休克、昏迷、某些精神疾病、智力嚴重低下等病,這種模式是適用的。對一般患者,由於這種模式是單向作用的模式而不是相互作用的模式,雖然醫生也確實卒為病人盡力,而病人則是消極被動的,處於被支配的地位,在診療中不利於發揮病人的主觀能動作用,病人僅僅是醫務人員活動的被動接受者。

(2)指導一合作型

這是一種一方指導,另一方配合的有限度的合作的過渡模式。按照這個模式,在臨床實踐活動中,醫生的作用占優勢,同時又有限度的調動病人的主動性,密切配合。也就是說,在這模式中,醫生是主角,病人是配角,因為病人是處在並不嚴重伹又確實有病需要治療情境下,同時病人神誌清醒,有正常的感知能力,情感、意誌和行為尚處於正常範圍,隻是由於疼痛或有其他不適的症狀,心情處於憂鬱和苦惱之中,所以他主動尋求醫療幫助,而且樂於合作。

(3)共同參與型

這是一種以平等關係為基礎的醫患關係模式,雙方有近似的同等權利,從事於雙方都滿意的活動。在臨床實踐中強調醫生和病人都處於平等的地位,是一種同誌或朋友似的相互依存、相互需要和相互作用的民主的關係,都具有治好疾病的共同願望和要求,在這個模式中,醫生和病人均為主動,彼此相互依存,作為夥伴在一起工作,埋頭於雙方都感滿意的活動。

2.醫患關係模式的轉化

在現實的醫療活動中建立什麼樣的醫患關係,不僅取決於病人疾病的性質,而且需考慮到病人的人格特征。不過,對於那些按其疾病性質適於建立“指導一合作”或“共同參與”型關係的病人,力爭幫助他們克服人格中的不利方麵,以便建立其相應的醫患關係。

從“主動被動”型到“共同參與”關係,醫生對病人的主導或“控製”地位逐漸削減,而病人在自己的疾病診治中的作用逐漸加大,病人的“人”的身份逐漸變得突出。然而,應當指出,醫務人員的作用和責任並沒有隨之減少;恰恰相反,為了調動痗人的積極性,醫生不僅要充分發揮其技術特長,而且要引導病人配合或共同參與這一活動以促使其早日康複。由此可見,醫生的工作不是少了+而是增添了新的內容。在實際的醫療活動中,醫務人員同特定的病人間的醫患關係類型不是固定不變的。隨著病人病情的變化,可以由一種模式向另一種模式轉化。例如,對一個因昏迷而入院治療的病人,應按照“主動一被動”的模式加以處理;隨著他病情的好轉和意識的恢複,就可逐漸轉入“指導一合作”模式。最後,病人進入複原或康複期,適宜的模式就變成“共同參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