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莊歡,離婚了。
這可是見舉國同慶到萬人空巷的好事,走出民政局的那一刻,我突然覺得這麼多年減肥曆程在這一刻得到解脫,小身板兒那叫一個輕,好似快飛上藍天。可惜還沒飛到出一丈就被某人給活生生給抓了下來,感觸到那充滿冷意的爪子,小身板兒噗通一下落地成了大冬瓜。
我想吧,大冬瓜就大冬瓜,不用打車還可以滾回家。
往前滾了兩步,不想那隻爪子仍舊抓著我的衣角,那已經發皺的麵料看得我一陣心痛,這件衣服這還是我第一次穿。歎了一口氣,我看著我的前夫,指著發皺的地方誠實的說:“這件衣服有點小貴。”
誰知那始作俑者卻滿不在乎,“再買就是了。”
我橫了他一眼,心想,這男人果真靠不住,一離婚就不把我的錢當錢了。但這潑出去的水,離了婚的人,也隻能認命。
不管那隻爪子,又繼續往前滾了幾步。
我以為,這堂堂知名商人定然不敢在大街上上演什麼苦情劇,但可惜,我終究敵不過長我許多歲的前夫。
果然,薑還是老的辣。
“歡歡,我怕迷路,這陽光好大。”
我嚼了嚼,簡簡單單一句話,竟讓他說的如同死了爹嫁了娘。結婚兩年,不是不知道他的裝瘋賣傻達到了一個連奧斯卡都難以攀升的高度,但身體裏的小心肝又委實亂顫了一把。
是以,我便斂眉生生受下了前夫閃著淚光說的這句話。“走吧,我送你回家。”
前夫那狗眼在聽完這句話後閃亮得益發燦爛了,複又搓了搓手,亟不可待抓住我的手道:“娘子果然還是舊的好,舊的好!”
舊的……呃,想著他馬上會娶的新的,我想我的確是舊的。
帶著滿臉黑線的臉,我坐在副駕駛座上,被前夫送回了他的家。
剛到家門,我看著他鼻梁上大大的黑超眼鏡,心下一沉,到底還是又被他騙了一次。
這時樓下的王阿姨拎著菜籃,一看見我們,立馬熱絡的走過來,問道:“喲,這小兩口去哪兒來呀?”
我麵容一抽,這問題可真是問得好,連央視記者也比不上。這謊話終有被拆穿的一天,於是我如實說道:“民政局,剛辦好離婚證。”
話音未落,那王阿姨立刻嘖嘖有聲,掩嘴得意矜持一笑:“小施啊,我王阿姨有一個侄女,正是如花年紀,精通多國語言,海歸碩士……要不哪天約個時間見見?”
見王阿姨這舌燦蓮花的功力和前夫這桃花運,我這前妻還上任不滿一個小時,就站在前夫身邊幫他參謀起這相親活動來。
如此賢惠淑德,我爸媽知道一定會好好表揚我。
古人說的好,“窮且誌堅,不墜青雲之誌”,想必說的便是我這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