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 泰族訓(2 / 3)

故可乎可,而不可乎不可;不可乎不可,而可乎可。舜、許由異行而皆聖,伊尹、伯夷異道而皆仁,箕子、比幹異趨而皆賢。故用兵者,或輕或重,或貪或廉,此四者相反,而不可一無也。輕者欲發,重者欲止,貪者欲取,廉者不利非其有。故勇者可令進鬥,而不可令持牢;重者可令埴固,而不可令淩敵;貪者可令進取,而不可令守職;廉者可令守分,而不可令進取;信者可令持約,而不可令應變。五者相反,聖人兼用而財使之。夫天地不包一物,陰陽不生一類。海不讓水潦以成其大,山不讓土石以成其高。夫守一隅而遺萬方,取一物而棄其餘,則所得者鮮矣,而所治者淺矣。

治大者道不可以小,地廣者製不可以狹,位高者事不可以煩,民眾者教不可以苛。夫事碎難治也,法煩難行也,求多難澹也。寸而度之,至丈必差;銖而稱之,至石必過。石稱丈量,徑而寡失;簡絲數米,煩而不察。故大較易為智,曲辯難為慧。故無益於治,而有益於煩者,聖人不為;無益於用,而有益於費者,智者弗行也。故功不厭約,事不厭省,求不厭寡。功約,易成也;事省,易治也;求寡,易澹也。眾易之,於以任人,易矣。孔子曰:“小辯破言,小利破義,小藝破道,小見不達,必簡。”河以逶蛇,故能遠;山以陵遲,故能高;陰陽無為,故能和;道以優遊,故能化。

夫徹於一事,察於一辭,審於一技,可以曲說,而未可廣應也。蓼菜成行,甂甌有堤,稱薪而爨,數米而炊,可以治小,而未可以治大也。員中規,方中矩,動成獸,止成文,可以愉舞,而不可以陳軍。滌杯而食,洗爵而飲,盥而後饋,可以養少,而不可以饗眾。今夫祭者,屠割烹殺,剝狗燒豕,調平五味者,庖也;陳簠簋,列樽俎,設籩豆者,祝也;齊明盛服,淵默而不言,神之所依者,屍也。宰、祝雖不能,屍不越樽俎而代之。故張瑟者,小弦急而大弦緩;立事者,賤者勞而貴者逸。舜為天子,彈五弦之琴,歌《南風》之詩,而天下治。周公肴臑不收於前,鍾鼓不解於懸,而四夷服。趙政晝決獄而夜理書,禦史冠蓋接於郡縣,覆稽趨留,戍五嶺以備越,築修城以守胡,然奸邪萌生,盜賊群居,事愈煩而亂愈生。

故法者,治之具也,而非所以為治也,而猶弓矢,中之具,而非所以為中也。黃帝曰:“芒芒昧昧,因天之威,與元同氣。”故同氣者帝,同義者王,同力者霸,無一焉者亡。故人主有伐國之誌,邑犬群嗥,雄雞夜鳴,庫兵動而戎馬驚。今日解怨偃兵,家老甘臥,巷無聚人,妖菑不生,非法之應也,精氣之動也。故不言而信,不施而仁,不怒而威;是以天心動化者也。施而仁,言而信,怒而威;是以精誠感之者也。施而不仁,言而不信,怒而不威,是以外貌為之者也。故有道以統之,法雖少,足以化矣;無道以行之,法雖眾,足以亂矣。

治身,太上養神,其次養形;治國,太上養化,其次正法。神清誌平,百節皆寧,養性之本也;肥肌膚,充腸腹,供嗜欲,養生之末也。民交讓爭處卑,委利爭受寡,力事爭就勞,日化上遷善而不知其所以然,此治之上也。利賞而勸善,畏刑而不為非,法令正於上而百姓服於下,此治之末也。上世養本,而下世事末,此太平之所以不起也。夫欲治之主不世出,而可與興治之臣不萬一,以萬一求不世出,此所以千歲不一會也。水之性,淖以清,窮穀之汙,生以青苔,不治其性也。掘其所流而深之,茨其所決而高之,使得循勢而行,乘衰而流,雖有腐髊流漸,弗能汙也。其性非異也,通之與不通也。風俗猶此也。誠決其善誌,防其邪心,啟其善道,塞其奸路,與同出一道,則民性可善,而風俗可美也。所以貴扁鵲者,非貴其隨病而調藥,貴其魘息脈血,知病之所從生也。所以貴聖人者,非貴隨罪而鑒刑也,貴其知亂之所由起也。若不修其風俗,而縱之淫辟,乃隨之以刑,繩之以法,雖殘賊天下,弗能禁也。

禹以夏王,桀以夏亡;湯以殷王,紂以殷亡。非法度不存也,紀綱不張,風俗壞也。三代之法不亡,而世不治者,無三代之智也;六律具存,而莫能聽者,無師曠之耳也。故法雖在,必待聖而後治;律雖具,必待耳而後聽。故國之所以存者,非以有法也,以有賢人也;其所以亡者,非以無法也,以無賢人也。晉獻公欲伐虞,宮之奇存焉,為之寢不安席,食不甘味,而不敢加兵焉。賂以寶玉駿馬,宮之奇諫而不聽,言而不用,越疆而去,荀息伐之,兵不血刃,抱寶牽馬而去。故守不待渠塹而固,攻不待衝降而拔,得賢之與失賢也。故臧武仲以其智存魯,而天下莫能亡也;璩伯玉以其仁寧衛,而天下莫能危也。《易》曰:“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無人者,非無眾庶也,言無聖人以統理之也。民無廉恥,不可治也;非修禮義,廉恥不立。民不知禮義,弗能正也;非崇善廢醜,不向禮義。無法不可以為治也;不知禮義,不可以行法。法能殺不孝者,而不能使人為孔、曾之行;法能刑竊盜者,而不能使人為伯夷之廉。孔子弟子七十,養徒三千人,皆入孝出悌,言為文章,行為儀表,教之所成也。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還踵,化之所致也。夫刻肌膚,镵皮革,被創流血,至難也;然越為之,以求榮也。聖王在上,明好惡以示之,經誹譽以導之,親賢而進之,賤不肖而退之,無被創流血之苦,而有高世尊顯之名,民孰不從!

古者設法而不犯,刑錯而不用,非可刑而不刑也;百工維時,庶績鹹熙,禮義修而任賢德也。故舉天下之高,以為三公;一國之高,以為九卿;一縣之高,以為二十七大夫;一鄉之高,以為八十一元士。故智過萬人者謂之英,千人者謂之俊,百人者謂之豪,十人者謂之傑。明於天道,察於地理,通於人情。大足以容眾,德足以懷遠,信足以一異,知足以知變者,人之英也;德足以教化,行足以隱義,仁足以得眾,明足以照下者,人之俊也;行足以為儀表,知足以決嫌疑,廉足以分財,信可使守約,作事可法,出言可道者,人之豪也;守職而不廢,處義而不比,見難不苟免,見利不苟得者,人之傑也。英、俊、豪、傑,各以小大之材,處其位,得其宜,由本流末,以重製輕,上唱而民和,上動而下隨,四海之內,一心同歸,背貪鄙而向義理,其於化民也,若風之搖草木,無之而不靡。今使愚教知,使不肖臨賢,雖嚴刑罰,民弗從也。小不能製大,弱不能使強也。

故聖主者舉賢以立功,不肖主舉其所與同。文王舉太公望、召公奭而王,桓公任管仲、隰朋而霸,此舉賢以立功也。夫差用太宰嚭而滅,秦任李斯、趙高而亡,此舉所與同。故觀其所舉,而治亂可見也;察其黨與,而賢不肖可論也。夫聖人之屈者,以求伸也;枉者,以求直也;故雖出邪辟之道,行幽昧之途,將欲以直大道,成大功。猶出林之中不得直道,拯溺之人不得不濡足也。伊尹憂天下之不治,調和五味,負鼎俎而行。五就桀,五就湯,將欲以濁為清,以危為寧也。周公股肱周室,輔翼成王,管叔、蔡叔奉公子祿父而欲為亂,周公誅之以定天下,緣不得已也。管子憂周室之卑,諸侯之力征,夷狄伐中國,民不得寧處,故蒙恥辱而不死,將欲以憂夷狄之患,平夷狄之亂也。孔子欲行王道,東西南北七十說而無所偶,故因衛夫人、彌子瑕而欲通其道。此皆欲平險除穢,由冥冥至炤々,動於權而統於善者也。

夫觀逐者於其反也,而觀行者於其終也。故舜放弟,周公殺兄,猶之為仁也;文公樹米,曾子架羊,猶之為知也。當今之世,醜必托善以自為解,邪必蒙正以自為辟。遊不論國,仕不擇官,行不辟汙,曰伊尹之道也;分別爭財,親戚兄弟構怨,骨肉相賊,曰周公之義也;行無廉恥,辱而不死,曰管子之趨也;行貨賂,趣勢門,立私廢公,比周而取容,曰孔子之術也。此使君子小人,紛然淆亂,莫知其是非者也。故百川並流,不注海者不為川穀;趨行蹐馳,不歸善者不為君子。故善言歸乎可行,善行歸乎仁義。田子方、段幹木輕爵祿而重其身,不以欲傷生,不以利累形,李克竭股肱之力,領理百官,輯穆萬民,使其君生無廢事,死無遺憂,此異行而歸於善者。張儀、蘇秦家無常居,身無定君,約從衡之事,為傾覆之謀,濁亂天下,撓滑諸侯,使百姓不遑啟居,或從或橫,或合眾弱,或輔富強,此異行而歸於醜者也。

故君子之過也,猶日月之蝕,何害於明!小人之可也,猶狗之晝吠,鴟之夜見,何益於善!夫知者不妄發,擇善而為之,計義而行之,故事成而功足賴也,身死而名足稱也。雖有知能,必以仁義為之本,然後可立也,知能蹐馳,百事並行。聖人一以仁義為之準繩,中之者謂之君子,弗中者謂之小人。君子雖死亡,其名不滅;小人雖得勢,其罪不除。使人左據天下之圖而右刎喉,愚者不為也,身貴於天下也。死君親之難,視死若歸,義重於身也。天下,大利也,比之身則小;身之重也,比之義則輕;義所全也。《詩》曰:“愷悌君子,求福不回。”言以信義為準繩也。欲成霸王之業者,必得勝者也;能得勝者,必強者也;能強者,必用人力者也;能用人力者,必得人心者也;能得人心者,必自得者也。

故心者,身之本也;身者,國之本也。未有得己而失人者也,未有失己而得人者也。故為治之本,務在寧民;寧民之本,在於足用;足用之本,在於勿奪時;勿奪時之本,在於省事;省事之本,在於節用;節用之本,在於反性。未有能搖其本而靜其末,濁其源而清其流者也。故知性之情者,不務性之所無以為;知命之情者,不憂命之所無奈何。故不高宮室者,非愛木也;不大鍾鼎者,非愛金也。直行性命之情,而製度可以為萬民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