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書主體共分三篇,即曆史篇、創業篇、改革篇。各篇所錄片段均有概述,通過概述可以了解各方麵的主要內容。為提升本書的資料性,後附《榆林市國民經濟和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摘要)》、《榆林的中國之最》、《榆林曆史名人錄》、《榆林籍中共中央委員、中共中央候補委員》、《榆林籍中國人民解放軍將領》。
二、全書記事的空間範圍,主要以現榆林市行政地域為界限,古代部分記事略有越出現榆林市行政區範圍,凡在這個地域及古代大體在這個地域範圍內發生的事,不論曆史曾屬何地,均予選錄。
三、時間範圍,曆史篇的上限,從涉及榆林的上古開始,下限至1921年中國共產黨成立前;創業篇上限從1921年中國共產黨成立後開始,下限至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前;改革篇上限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開始,下限至2005年前。
四、所選錄的名人,包括古今中外。界定標準,依國際通行理解,包括有傑出貢獻、地位重要以及社會知名度較高三個方麵。一律采取以人記事的方法,記述名人對榆林曆史文化、自然風貌、風土人情、經濟建設、社會進步等的觀察、評述。現代名人以市外、省外為主,在市內工作的一般不選錄,凡收入的均係擔任國家領導職務或到其他省(區)擔任重要職務之後的記事或評論。
五、編排方法,按事物分類,同類事物編在一起,時間上由古到今,由遠及近。同年代的,一般按月份先後排列。
六、注釋,主要對人物或事件背景作必要介紹和簡要的說明,同一人、同一事,隻在第一次出現時注釋。重複出現的不再注釋。黨和國家領導人一律不加小傳。
七、本書凡涉及古今地名,均以現名稱為主,用曆史名稱的均以括號標明現名或在注釋中予以說明。在一節中,第一次出現的地名、名稱等均用全稱,如榆林市、榆林市人民政府;之後用簡稱,如市、市政府等等,依次類推。
八、本書一般用公元紀年,用曆史朝代年號時均在括號內標明公元紀年。
九、本書按國家出版局所規定的行文規則編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