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有種信仰,信則靈(1)(2 / 3)

靜與傑在一起兩年了。

在兩年之中,他們經曆了很多。他們剛在一起時候,兩人有著各自的伴侶。他們自認跨過了艱辛,才辛苦地走在了一起。

經曆了這麼多,他們理應“從此幸福快樂地生活在一起”,可是,時間不給,空間不給。兩人生活在不同地方,遠距離的戀愛需要兩人奔波著去維係。

最終,他們抵不過時間,抵不過空間。

傑出軌了。

靜知道,她從來都沒有信任過傑。想當初,他們就是背叛了別人,才走在一起。她自然會害怕,他們兩人也會因此而分開。

在知道後,靜沒有上演一哭二鬧的戲碼。她不動聲色。她說,她要收集證據,等時機到了,她會一次性“清盤”。

然後呢?就一清二白了嗎?如果沒有愛的心,為什麼還要在一起?靜說,當初他們好不容易在一起了,兩年多的感情,不是說放棄就能放棄的。

“兩年多的感情,不是說放棄就能放棄的。”多少人,是以愛之名,把自己束縛在鐵牆中?幻想有一天,幹淨利落地跟舊愛說再見,然後轉身投入另一個溫暖懷抱。

在還沒有遇到這個懷抱之前,他們一直沉陷在泥沼裏,艱辛地舉步。他們知道,現在的戀情,棄之可惜,食之無味。

兩人當初排除了艱難和非議,走到了一起。他們一定會認為,經過磨難的愛情才是真愛。他們想著,應當在一起。隻是,他們抵不過遙遠的距離,抵不過內心的寂寞。一方出軌了,而另一方,想象著報複的戲碼。

如果不愛了,那就不要強留,不要讓當初的美好回憶,一點點變質,直到雙方提起來都心有餘悸。這樣沒有意義。如果一段戀情,最後以失敗告終,你們至少還剩下美好的回憶。如果你們魚死網破,對不起,什麼都剩不下,反而替自己覺得惡心——為什麼當初看上這樣的人?

靜不明白她不過是放不下,放不下當初的努力,放不下兩年的情感經營,更放不下的是,說了再見之後,她還能不能找到下一個。

她慢慢疑心加重,在傑的手機上安裝跟蹤軟件,隔半個小時就查看一下他的行蹤。他說去工作,她就查看他是否在工作崗位上。他說去打球,她就查看附近是否有籃球場。遇到地點與“口供”不對的時候,她就會斷定,他又出軌了。

一來二去,靜已經心力交瘁。她受不了自己的疑心,受不了傑的不忠。她下了決心,不如給自己尋找下一個愛的轉角。

可是,她在尋找另外一個懷抱的時候,並沒有跟傑做好了結。她想著,至少,在我找到下一位之前,還有他在。

放手吧,如果你不再愛了,何必苦苦糾纏。

你不必大度地祝福曾經的戀人,但是你可以瀟灑地轉身,然後給自己一個機會,去尋找更美好的生活。而不是,在搖擺之中,劃動著船槳,拚命遠離懸崖,希望自己在努力之後,能找到指引方向的燈塔。

靜也希望自己不要再執著於這段不該有的戀情,她會幻想,就在第二天,拿起電話,堅決地跟他說分手,再輕輕地說出她已經知道他出軌的事情,但是她不在乎,因為她已經不再愛了。

但是,第二天,仍然什麼事情也沒有發生,而是像往常一樣,延續著“查崗”、懷疑、質問的戲碼,沒完沒了。

為什麼人們總是放棄不了一段感情?偏偏要讓它像死灰般,一次又一次地複燃,而自己像飛蛾般,一次又一次地撲向火堆。說愛不容易,難道說再見同樣也困難嗎?

也許,是人們計較得太多。

如果自己愛得多,他愛得少,心理就會不平衡,偏偏要“勢均力敵”。如果戀情崩塌之後,他們就會把之前的“舊賬”拿出來,重新計算。就像靜與傑,他們計算自己為了開始這段戀情,犧牲了太多;為了維係異地的感情,也付出了太多。他們不應該就這樣輕易地說再見。在他們心底深處,除了不舍,還有一種叫“不甘”。

他們不甘心於付出的沒有回報,隻能帶著傷疤,繼續牽著手向前,即使他們再走一步,傷痕就多一條。

為什麼他們就不能看到美好、積極的一麵呢?

為什麼他們不會想起當初在一起時候的溫馨美好?想起,兩人心動一刻的甜美。然後,放下雙方的手,告訴對方,自己已經不愛了。當他們回首的時候,就會剩下美好的回憶,而不是現在的殘缺不整。

有時候,再見一詞,總是不說,就會永遠說不出來。最後,隻能一直把“再見”掛在嘴角邊,像一道咒一樣。

有些人,其實本就該忘記

有些人本來就應該忘記的。

莉跟我說,她收拾了屋子,叫我過去,幫她挑出一些不好看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