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製定美國憲法的會議上,有位議員說:“在憲法裏要規定一條:常規部隊任何時候都不得超過5000人。” 華盛頓平靜地說:“這位先生的建議的確很好,但我認為還要加上一條:侵略美國的外國軍隊,任何時候都不得超過3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