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由於缺乏馬匹,騎兵建設相對落後,軍隊中主要以步兵為主,因此步兵訓練就成為兩宋軍事訓練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而步兵首先應具備過硬的軍事體能,再則是熟練掌握軍事技能,最後在集團方陣內發揮戰術作用。
作為一名士兵,最基本的就是體能要求,古代作戰,無論是使用武器,還是跋山涉水,都需要良好的體能,所謂“凡戰,以力久,以氣勝。”戰國時期魏國挑選武卒,要求“衣三屬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負服矢五十個,置戈其上,冠胄帶劍,贏三日之糧,日中而趨百裏”。
宋代募兵多選擇身強力壯者,“方其募時,先度人材,次閱走躍,試瞻視”。而宋太祖製定“更戍法”,除了防止武將專掌兵權和“均勞逸,知艱難,識戰鬥,習山川”,再者可能也有加強體力訓練的緣故,讓士兵在不斷的遷徙過程中,熟悉地形,模擬在戰爭狀態下的急行軍。“兵行何怱忽,百裏不一息。南征有期會,相觀各努力。三年戍西荒,蟣虱生金革。歸來席未暖,羽檄何奔廹。行行當逾嶺,五月逼炎赫。尚有筋骨存,所虞生死隔。山林如惔焚,溪水沸湍激。”如此頻繁調動,縱然造成“將不識兵,兵不識將”的後果,但是在士兵身體和各種地形、氣候下作戰能力訓練還是有一定作用的。
因而宋人對“更戍法”也不完全否定:
太祖朝,常戒禁兵之衣長不得過膝,買魚肉及酒入營門者皆有罪。又製更戍之法,欲其習山川勞苦,遠妻孥懷土之戀,兼外戍之日多,在營之日少,人人少子而衣食易足。又京師衛兵請糧者,營在城東者即令赴城西倉,在城西者令赴城東倉,仍不許傭僦車腳,皆須自負,嚐親登右掖門觀之,蓋使之勞力,製其驕惰,故士卒衣食無外慕,安辛苦而易使。
北宋中期之後,隨著軍事訓練鬆弛,宋軍士兵身體訓練也被忽視,“馬肥甲重士飽喘,雖有弓劍何所施。連顛自欲墮深穀,虜騎笑指聲嘻嘻。”這可能是文人誇大其實,缺乏軍事體能訓練,不足以保證士兵完成接下來的訓練項目,這必定會影響實戰中的表現。孟元老在《東京夢華錄》中記道,東京開封中央禁軍每半月均練習相撲、劍鬥等項目,每日練習野戰,並且和地方征調至京城的士兵進行比武。其中相撲可以視作身體方麵訓練之一。
南宋時期,名將嶽飛治軍嚴格,據記載:“……二曰謹訓習:止兵休舍,輒課其藝,暇日尤詳,至過門不入,視無事時如有事時。如注坡、跳壕等藝,皆被重鎧,精熟安習,人望之以為神……”其中“注坡、跳壕”應該都是針對身體方麵進行的訓練項目。
但筆者目前還沒有見到兩宋時期專門關於士兵身體訓練規定的材料,一般情況下,宋軍士兵的身體訓練通常與武器相結合——這在弓弩訓練中體現的尤為明顯,這點將在下文詳述。